網路平臺近期再度出現推銷「小型無煙焚化爐」的廣告,以「自行處理廢棄物、節省清運費」等話術吸引買家。環境管理署嚴正警告,這類設備未裝設集塵、洗滌及去除戴奧辛等污染防制設備,燃燒廢棄物時會釋放PM2.5、重金屬及「世紀之毒」戴奧辛,嚴重危害空氣品質與健康。 更重要的是,購買使用將面臨嚴重法律責任: | 違法行為 | 法規 | 處罰 | |---|---|---| | 違法設置和操作焚化設備 | 空氣污染防制法 | 最高2,000萬元罰鍰並勒令停工 | | 非法處理廢棄物 | 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 | 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最高1,500萬元罰金 | 環境管理署自年初起已發布新聞稿警告、兩度函請Meta及數位發展部下架違法廣告,並函請關務署加強邊境管理,持續從源頭阻絕。政府推出這些措施是為了防止民眾被違規廣告誤導而受罰,同時保護環境與國民健康。對一般民眾而言,廢棄物處理應依法委託政府許可的合法清除處理機構,切勿貪圖方便購買來路不明的焚化設備,否則可能面臨刑責而非僅是罰款。如發現非法焚化設備或露天燃燒,可撥打環保報案專線0800-066-666檢舉。

重點摘要

  • 網路推銷的小型無煙焚化爐未具合格防制設備,燃燒會釋放PM2.5、重金屬及戴奧辛等劇毒物質
  • 違法設置和操作焚化設備,依《空氣污染防制法》最高可處2,000萬元罰鍰並勒令停工
  • 非法處理廢棄物觸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最高1,500萬元罰金
  • 環境管理署已函請Meta、數位發展部下架違法廣告,並請關務署加強邊境管理
  • 廢棄物處理應委託政府許可的合法清除處理機構
  • 發現非法焚化設備可撥打環保報案專線0800-066-666檢舉

金額資訊

  • 最高2,000萬元罰鍰
  • 最高1,500萬元罰金
  • 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資格條件

不適用(此為警告性法規宣導,非補助)

適用對象

一般民眾、企業及任何有廢棄物處理需求者

背景說明

網路平臺持續出現推銷小型無煙焚化爐的違規廣告,以節省清運費為話術吸引買家。環境部環境管理署為防止民眾誤買違法設備而觸法,並防堵非法污染源危害空氣品質與健康,已聯合數位發展部、關務署及社群平臺進行源頭管制。對一般人而言,購買此類設備不僅可能刑責上身,廢棄物處理仍應循合法管道。

實用提醒

['切勿聽信「自行處理廢棄物、節省清運費」的網路廣告購買小型焚化爐,最重可面臨7年有期徒刑,絕非罰款了事', '廢棄物處理應委託政府許可的合法清除處理機構,可確認業者是否具備主管機關許可', '發現非法設置焚化爐或露天燃燒,立即撥打環保報案專線0800-066-666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