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受薔琵颱風影響,若民眾或營業人因風災造成財產損失(如房屋、汽機車受損)或營業損失,可依規定申請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及菸酒稅等稅捐減免,以減輕災害帶來的經濟負擔。 申請時應把握「拍照存證」、「檢附文件」及「申請減免」三步驟,並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向轄區稅捐稽徵機關辦理。各稅目減免規定可參考「災害損失稅捐減免一覽表」。 | 項目 | 說明 | | --- | --- | | 適用對象 | 受災民眾及營業人 | | 減免稅目 | 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 | | 申請期限 | 災害發生後30日內 | | 申請方式 | 臨櫃、書面郵寄、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請 | | 諮詢專線 | 0800-000321(免費) | 此措施的重要性在於災後經濟壓力大,稅捐減免是政府提供受災戶實質減輕負擔的管道;對一般民眾而言,只要及時拍照存證並在期限內申請,即可從寬、從速、從簡獲得減免。
重點摘要
- 因風災造成財產或營業損失的民眾及營業人可申請稅捐減免
- 適用稅目包括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及菸酒稅
- 申請三步驟:拍照存證、檢附文件、申請減免
- 須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向轄區稅捐稽徵機關申請
- 可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請,免出門又省時
- 國稅局秉持從寬、從速、從簡原則協助受災民眾申報
資格條件
因薔琵颱風災害造成財產損失或營業損失的受災民眾及營業人
適用對象
受災民眾及營業人(一般納稅人與企業)
背景說明
薔琵颱風來襲可能造成局部大雨與災害,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因此提醒民眾做好防災準備,並主動公告災害損失稅捐減免措施。這是政府在天然災害後提供納稅義務人的法定減免機制,目的是減輕受災民眾與營業人的經濟負擔。對一般人而言,只要在災後30日內完成存證並申請,即可獲得稅捐減免協助。
實用提醒
['災害發生後第一時間先拍照存證財產損失情形,並保留相關文件,切勿在清理前破壞現場證據', '務必在災害發生後30日內提出申請,逾期將無法減免;可多利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請,省時免出門', '如有疑問可至北區國稅局網站「災害損失減免專區」查詢,或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