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因115年8月下旬豪雨造成臺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縣嚴重農業災損,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公告特定作物適用簡化勘查措施,以協助受災農民加速復耕與恢復生產。符合地區及品項的農民,除塑膠布溫網室栽培者外,申請農業天然災害救助時可免除現場勘查程序。 | 地區 | 適用品項 | |---|---| | 臺南市 | 蔬菜全品項、酪梨、木瓜 | | 高雄市 | 蔬菜全品項、酪梨、木瓜、番石榴 | | 屏東縣 | 蔬菜全品項、酪梨、木瓜、番石榴 | 此措施不代表新增補助金額,而是簡化既有天然災害救助的審查流程,讓符合資格的受災農民可更快完成申請。
重點摘要
- 公告依據為《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
- 適用原因為115年8月下旬豪雨造成臺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縣嚴重農業災損。
- 符合公告地區及作物項目的農民,申請救助時得免辦現場勘查。
- 以塑膠布溫網室栽培的作物不適用本次簡化勘查措施。
- 臺南市適用蔬菜全品項、酪梨及木瓜;高雄市與屏東縣另包含番石榴。
資格條件
農民的受災作物須位於臺南市、高雄市或屏東縣,且屬公告指定品項;申請農業天然災害救助時,該作物不得為塑膠布溫網室栽培。符合者得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簡化措施免勘查。
適用對象
臺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縣因115年8月下旬豪雨受災,且種植公告指定蔬菜、酪梨、木瓜或番石榴的農民
背景說明
農業天然災害發生後,農民通常須透過地方公所申請救助並進行災損勘查。此次豪雨造成南部農業產區嚴重損害,農業部透過免勘查的簡化措施縮短行政程序,協助符合條件的農民更快取得既有天然災害救助。
實用提醒
['申請前先確認農地所在地與受災作物是否列入本次公告品項,並確認不是塑膠布溫網室栽培。', '儘早向土地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洽詢救助申請程序、受理期限及應備文件。', '即使免現場勘查,仍建議保留豪雨後的作物受損照片、種植及產銷相關資料,以備公所審核或補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