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修正「教育部補助地方政府發放二歲以上未滿五歲幼兒育兒津貼及五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作業要點」部分規定。其中第13點之1自發布日起生效,其餘修正內容自民國115年1月1日(2026年1月1日)生效。此修正涉及地方政府辦理幼兒育兒津貼及學前就學補助的依據,對有2歲以上、入國小前幼兒的家庭,可能影響未來申請、資格認定或補助作業方式。

重點摘要

  • 教育部修正幼兒育兒津貼與學前就學補助作業要點的部分規定。
  • 適用補助項目包括2歲以上未滿5歲幼兒育兒津貼,以及5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
  • 第13點之1自發布當日生效。
  • 其餘修正規定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
  • 地方政府後續將依修正後要點辦理相關補助業務。

資格條件

原文僅指出適用對象為2歲以上未滿5歲幼兒,以及5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具體家庭所得、就讀型態、申請資格及補助條件未載明。

適用對象

育有2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的家庭及其照顧者

背景說明

教育部透過補助地方政府發放育兒津貼及就學補助,協助家庭分擔幼兒照顧與學前教育支出。本次修正是調整地方政府執行補助的作業依據,家長應留意2026年起可能適用的新規定。

實用提醒

['家長可於2026年1月1日前後,向幼兒戶籍地或就讀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教育、社會局處確認最新申請資格與所需文件。', '若已領取育兒津貼或就學補助,建議留意地方政府通知,確認是否需要重新申請、補件或更新資料。', '幼兒年齡跨越5歲或即將入國小者,應特別確認適用的是育兒津貼或就學補助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