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說明,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規定,父母在子女婚嫁時贈與財物,每名父母可在年度贈與免稅額之外,另享100萬元婚嫁贈與免稅優惠。此規定可協助家庭合法規劃子女結婚基金,降低贈與稅負。 | 項目 | 每名父母可免稅額度 | |---|---:| | 年度贈與免稅額 | 244萬元 | | 子女婚嫁額外免稅額 | 100萬元 | | 合計 | 344萬元 | 例如父母各贈與244萬元加100萬元,合計可贈與子女688萬元免稅。辦理時須保留或檢附結婚登記戶籍資料;婚嫁贈與超過100萬元的部分,仍須併入年度贈與總額計算。
重點摘要
- 父母於子女婚嫁時贈與財物,每人可額外享有100萬元贈與稅免稅額。
- 婚嫁贈與100萬元免稅額可與每人每年244萬元的一般贈與免稅額併用。
- 父母雙方若均適用,每人可免稅贈與344萬元,合計可達688萬元。
- 婚嫁贈與若超過100萬元,超出部分須列入贈與總額,並依年度免稅額及稅法規定計算。
- 民眾應檢附或保存子女結婚登記戶籍資料,作為婚嫁贈與適用依據。
金額資訊
- :TWD2,440,000元
- :TWD1,000,000元
- :TWD6,880,000元
資格條件
子女辦理婚嫁時,由父母贈與財物者適用。每名父母可就該子女婚嫁額外適用100萬元免稅額,並應能提出子女結婚登記戶籍資料等證明。
適用對象
準備贈與子女結婚基金的父母及即將結婚的子女家庭
背景說明
政府透過遺產及贈與稅法設置婚嫁贈與免稅規定,讓父母在子女結婚的人生重要階段提供財務協助時,可享有較一般年度贈與更高的免稅空間。此措施有助家庭依法進行資產移轉與婚禮、成家資金規劃,也提醒民眾須備妥婚姻登記證明並注意贈與額度。
實用提醒
['父母雙方的免稅額分別計算,規劃贈與前可先確認由哪一方贈與及各自年度已贈與金額。', '保留結婚登記戶籍資料、匯款紀錄及贈與相關文件,以利證明婚嫁贈與事實。', '婚嫁額外免稅額以每名父母100萬元為限;超過部分應與其他年度贈與合併檢視,避免漏報或補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