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預告修正「警察人員陞遷辦法」部分條文,以及第5條附件1、附件3、附件4與第6條附件7、附件8。此案涉及警察人員職務陞遷相關規範與作業文件,可能影響警察機關的人事評比、資格認定及陞遷程序。預告期間至2026年11月2日,相關警察人員、機關及民眾可在期限前提出意見,作為正式修法參考。
重點摘要
- 內政部預告修正「警察人員陞遷辦法」部分條文。
- 修正範圍包括第5條附件1、附件3、附件4,以及第6條附件7、附件8。
- 本案仍屬法規修正草案預告階段,尚未正式施行。
- 草案預告終止日為2026年11月2日。
資格條件
無申請資格限制;與警察人員陞遷制度及警察機關人事作業直接相關者可特別關注,民眾亦可於預告期間提出意見。
適用對象
警察人員、警察機關人事單位及關注警察人事制度的民眾
背景說明
警察人員的陞遷制度攸關警察機關的人才培育、職務任用與人事公平性,因此須透過法規明確規範評比與作業程序。內政部以草案預告方式蒐集意見,可讓受影響人員及社會各界在正式修正前參與討論。
實用提醒
['警察人員可比對現行辦法與草案所列條文、附件,確認評分、資格或程序是否可能影響自身陞遷規劃。', '如欲提出意見,應於2026年11月2日前依內政部公告的意見陳述管道辦理。', '警察機關人事單位可及早盤點附件表件及內部作業流程,預作制度調整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