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修正電源供應設備類電池充電器,以及資訊產品類不斷電式電源供應器(UPS)等應施檢驗商品的相關規定,並自公告日起生效。此項調整攸關商品上市前的檢驗、驗證與標示合規要求,有助於維護電氣產品安全及市場品質。一般消費者購買相關產品時,應優先選擇具合法檢驗標識的商品;製造商、進口商及販售業者則須確認產品符合最新规定,以避免違規販售或通關受阻。

重點摘要

  • 標準檢驗局修正電源供應設備類電池充電器等商品的應施檢驗相關規定。
  • 標準檢驗局修正資訊產品類不斷電式電源供應器(UPS)等商品的應施檢驗相關規定。
  • 修正規定自公告日起生效。
  • 相關製造商、進口商及業者應依最新規定辦理檢驗、驗證及商品標示。

資格條件

適用於列屬應施檢驗範圍的電池充電器、不斷電式電源供應器及相關商品之製造商、進口商與販售業者。

適用對象

電池充電器及不斷電式電源供應器的製造商、進口商、販售業者與消費者

背景說明

政府透過商品檢驗制度管理具有電氣安全風險的產品,確保進口及國內上市商品符合安全、電磁相容或相關技術要求。此次修正檢驗規定,讓業者依最新標準辦理,也能協助消費者辨識合法且較具安全保障的產品。

實用提醒

['業者應向標準檢驗局或指定試驗單位確認修正後的檢驗範圍、檢驗標準及驗證程序。', '進口或上市前應檢查產品是否須取得合格證書並標示商品檢驗標識,避免違規販售或通關延誤。', '消費者購買充電器或UPS時,可確認產品是否有商品檢驗標識及完整中文標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