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115年度核定南區國稅局轄內79家營業人為使用統一發票及電子發票績優營業人,並於115年9月7日、8日在嘉義及臺南舉辦表揚活動。該局轄內約有14萬7千家使用統一發票及電子發票的營業人,獲選率約萬分之5.4,評選除考量誠實開票、雲端發票開立量及比例,也要求近2年無漏開發票、欠稅、重大違章及環保、勞動、食安等重大違法紀錄。獲獎業者自核定日起3年可獲稅務專人協助、主動稅務資訊及在符合條件下免列入所得稅、營業稅選案查核,鼓勵企業落實稅法遵循、企業治理及使用雲端發票。
重點摘要
- 115年度財政部核定南區國稅局轄內79家營業人為統一發票及電子發票績優營業人。
- 南區國稅局轄內約14萬7千家相關營業人,獲選率約萬分之5.4。
- 評選須兼具誠實開立發票、達一定雲端發票張數及比例,以及近2年無短漏開發票、欠稅、重大違章等紀錄。
- 評選亦納入環保、勞工及食品安全衛生法令遵循,以及企業社會責任等整體表現。
- 獲獎業者自核定日起3年內,可獲稅務專人協助、主動取得稅務資訊,並於符合條件下免列入營所稅及營業稅選案查核對象。
資格條件
須為使用統一發票或電子發票的營業人,並誠實開立統一發票或使用電子發票、開立雲端發票達規定張數及比例;於選拔核定前2年內不得有短漏開統一發票、逾期申報銷售額、重大違章或欠稅(含關稅)紀錄,也不得曾被停止使用電子發票,且不得有違反環保、勞工、食品安全衛生等相關法令並具社會關注或指標性意義的案件。
適用對象
南區國稅局轄內使用統一發票及電子發票的營業人
背景說明
財政部透過績優營業人評選與表揚,鼓勵企業誠實開立統一發票、提高雲端發票使用率,並落實稅務與相關法令遵循。獎勵措施將稅務服務、資訊提供及符合條件的選案查核減免結合,有助於建立公平、便民、智慧及永續的租稅環境。
實用提醒
['營業人應持續提高雲端發票開立張數與比例,並保存相關開立及申報紀錄。', '定期確認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及繳納期限,避免逾期申報、欠稅或短漏開發票紀錄。', '除稅務法規外,也應檢視環保、勞動及食品安全衛生等法令遵循情形,以免影響績優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