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薔琵颱風可能帶來風災及豪雨災損,財政部提醒受災民眾與營業人先拍照存證,並於災後檢附相關證明,向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或申請稅捐減免。可適用稅目包括所得稅、營業稅、娛樂稅、貨物稅、菸酒稅、房屋稅、地價稅及使用牌照稅。政府要求稅捐機關以從寬、從速、從簡原則協助審查,可減輕受災家庭、車主、屋主及業者的稅負與災後經濟壓力。
重點摘要
- 因颱風或豪雨發生財產、房屋、車輛或營業損失者,可依規定申請相關稅捐減免。
- 受災後應優先拍攝災損照片,保留修繕單據、估價單、保險或其他可證明損失的文件。
- 可申請減免的稅目包含所得稅、營業稅、娛樂稅、貨物稅、菸酒稅、房屋稅、地價稅及使用牌照稅。
- 可透過財政部災害協助專區線上申請,或向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洽詢。
- 財政部免費服務專線為0800-000-321。
資格條件
因颱風或豪雨造成災害損失的納稅義務人,包括個人、房屋或土地所有人、車主及受災營業人;須依各稅目規定提出申報或申請,並檢附災損證明文件。
適用對象
因颱風、豪雨等天然災害遭受財產或營業損失,且須負擔相關稅捐的個人與事業單位。
背景說明
天然災害可能造成住宅、車輛、農商設施及營業財產損失,政府透過稅捐減免機制降低受災者災後負擔。財政部要求稅捐機關採從寬、從速、從簡方式協助,使民眾可較快取得稅務協助並投入復原。
實用提醒
1. 災損發生後先拍攝全景與細部照片,並保留修繕發票、估價單及其他證明。2. 依受損項目確認可申請的稅目,不要只申請單一稅捐。3. 可先至財政部災害協助專區查詢或線上申請;有疑問可洽所在地稅捐機關或撥打0800-00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