薔琵颱風造成臺灣多地農、林、漁、牧業及農業設施受損,農業部依現場勘查、地方災情查報與專家評估,主動將新北、桃園、苗栗、臺中、彰化、南投、雲林、宜蘭及臺東納入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與低利貸款範圍。其中宜蘭縣農產業全品項適用,其餘縣市則依公告品項辦理。此措施可降低受災農漁民的生產損失,協助復耕、復建及修復農業設施;符合條件者應儘速向所在地公所洽詢並提出申請,以免錯過受理期間。

重點摘要

  • 農業部於115年10月26日公告9縣市納入薔琵颱風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及低利貸款範圍。
  • 救助範圍涵蓋農業、林業、漁業、畜牧業及部分農業設施,實際適用品項須依附表公告確認。
  • 宜蘭縣農產業全品項納入救助;其他8縣市依各地受災情形公告特定品項。
  • 部分符合條件案件可簡化勘查程序,以縮短救助發放時程。
  • 農業部將持續追蹤遲發性災損,必要時研議擴大或追加救助措施。

資格條件

受薔琵颱風影響,且位於新北市、桃園市、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宜蘭縣或臺東縣的農漁民;受損作物、畜牧、林業、漁業或農業設施須屬農業部公告救助地區及品項。宜蘭縣農產業全品項納入救助,其餘縣市須依公告附表確認。

適用對象

受薔琵颱風災損影響的農民、漁民、畜牧及林業經營者

背景說明

薔琵颱風導致多地農業生產與設施受損,農業部依地方查報、現勘及專家評估啟動天然災害救助。透過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可協助受災農漁民降低短期損失、取得復耕復建所需資金,避免災害衝擊持續擴大。

實用提醒

['儘速向土地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或農業主管機關確認受理期限、適用品項及所需文件。', '保留受災作物、設施及養殖損失的照片、影片與相關紀錄,未經勘查前避免自行全面清除現場。', '除現金救助外,可一併洽詢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評估復耕、修繕或補充營運資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