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預告修正證券商辦理不限用途款項借貸業務之相關規定,旨在規範證券商辦理該業務之資格條件與作業程序,以健全證券市場發展並保障投資人權益。
重點摘要
- 預告修正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五條第一項但書規定
- 規範證券商辦理不限用途款項借貸業務
- 明確化相關作業程序與資格條件
資格條件
證券商
適用對象
證券商、投資人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預告修正證券商辦理不限用途款項借貸業務之相關規定,旨在規範證券商辦理該業務之資格條件與作業程序,以健全證券市場發展並保障投資人權益。
證券商
證券商、投資人
資料來源: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64813&log=detailLog
最後驗證:2026-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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