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發布令,正式廢止「水污染防治法修正公布施行後過渡期間執行原則」,自即日起生效。
重點摘要
- 廢止「水污染防治法修正公布施行後過渡期間執行原則」
- 自即日起生效
資格條件
無
適用對象
事業單位、環保從業人員
環境部發布令,正式廢止「水污染防治法修正公布施行後過渡期間執行原則」,自即日起生效。
無
事業單位、環保從業人員
資料來源: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64820&log=detailLog
最後驗證:2026-04-15
免責聲明:本文內容由 AI 自動萃取整理,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政府機關官方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