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說明,外僑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若有應退稅額,可申請「直撥退稅」,將款項直接匯入指定之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金融帳戶。此舉可縮短退稅時間並提升安全性。若帳戶無法撥款,國稅局將寄發支票;若外僑離境無法親領,可透過授權書委託代理人領取。
重點摘要
- 外僑申報綜所稅若有應退稅額,可申請直撥退稅。
- 直撥退稅帳戶限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之金融帳戶。
- 若無法直撥,國稅局將寄發退稅支票。
- 外僑離境無法親領支票時,可填寫「代領退稅授權書」委託代理人領取。
資格條件
辦理外僑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且有應退稅額者。
適用對象
在台外僑
背景說明
政府為提升外僑辦理綜合所得稅退稅之效率與安全性,推動直撥退稅服務。此措施旨在減少外僑領取支票的時間成本,並降低支票遺失或無法領取之風險。
實用提醒
['申報時請優先選擇直撥退稅,並確認帳戶狀態正常(未結清)。', '若需委託代領支票,請務必準備好「代領退稅授權書」、本人護照簽名頁影本及代領人身分證件。', '如有疑問可撥打國稅局免費服務電話 0800-000321 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