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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賺的錢拿去買設備,可以少繳未分配盈餘稅嗎?

A. 快速解答

可以的。根據《產業創新條例》第23條之3規定,若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將盈餘用於「實質投資」,該投資金額可列為未分配盈餘的減除項目,進而節省稅金。

**適用條件如下:**

1. **投資項目:** 必須是為了經營本業或附屬業務,興建或購置供自行生產、營業用的建築物、軟硬體設備或技術。

2. **金額門檻:** 實際支出金額合計必須達到新臺幣 100 萬元以上。

3. **時間限制:** 必須在盈餘發生年度的「次年起 3 年內」完成投資。

只要符合上述條件,這筆投資支出就能從當年度的未分配盈餘中扣除,減少需要加徵 5% 營利事業所得稅的稅基。

本資訊整理自政府公開資料,僅供參考,請以各機關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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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賺的錢拿去買設備,確實可以少繳未分配盈餘稅,這項優惠叫做「未分配盈餘實質投資減除」。

這項優惠是根據《產業創新條例》第23條之3的規定,讓企業將盈餘用於「實質投資」時,可以將投資金額從未分配盈餘中扣除,進而降低需要加徵的 5% 營利事業所得稅。要符合資格,投資必須是為了經營本業或附屬業務,像是興建或購置供公司自己生產、營業用的建築物、軟硬體設備或技術。重點是,這項投資的實際支出合計必須達到新臺幣 100 萬元以上,而且必須在盈餘發生的年度結束後,從隔年開始的三年內完成投資。申請時,公司需要在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檢附相關的投資證明文件,例如發票、契約書、驗收證明等,並在申報書上載明投資項目、金額及完成時間。

在實際操作上,最關鍵的是時間點的掌握。公司必須確保投資行為在規定的三年內完成,並保留好所有支出憑證。例如,如果你在 2023 年有未分配盈餘,那麼你可以在 2024 年、2025 年或 2026 年完成投資,並在 2024 年的結算申報時,將 2023 年的投資金額從 2023 年的未分配盈餘中扣除。設備的購置發票、安裝證明、驗收單等都要妥善保管,這些都是證明投資「實質性」的重要文件。另外,要特別注意,投資的設備必須是「供自行生產、營業用」,如果是租賃給他人使用,或是純粹的辦公室裝飾品,可能就不符合資格。

很多人會誤以為只要是買設備就可以,但其實「實質投資」有其定義。例如,購買一般辦公室家具、電腦螢幕、或是純粹的裝飾品,如果不是直接用於生產或營業活動,可能就無法適用。另外,有些企業會將盈餘用於購買股票、債券等金融商品,這也不是《產業創新條例》所定義的實質投資。還有,投資金額必須是「實際支出」,也就是公司真的付出去的錢,而不是帳面上的預估值。

如果想了解更多細節或有疑問,可以向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洽詢,他們有專門的稅務諮詢服務。你也可以到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查詢相關法規和申報說明。如果你的公司規模較大,或是投資項目較複雜,建議可以諮詢專業的會計師或稅務代理人,他們能提供更精確的指導,確保你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