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移民署特別提醒,出國前務必檢查護照效期,必須在「6個月以上」。若護照效期不足,可能會導致無法順利登機或入境目的地國家,進而影響您的旅遊行程。請務必在出發前再次核對護照效期、機票及航班資訊。
不行,出國前護照效期一定要有六個月以上,不然可能會被拒絕登機或入境。
這項規定是為了確保你在國外旅遊期間,護照都能保持有效。很多國家都有這個要求,主要是因為萬一你的護照在國外過期,處理起來會很麻煩,也可能影響到你在當地的停留時間。如果你的護照效期不到六個月,就得趕快辦理換發。申請換發護照,可以到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各辦事處辦理,也可以委託旅行社代辦。需要準備的資料包括:國民身分證正本、最近兩年內拍攝的彩色證件照兩張、舊護照(如果有的話),以及換發護照的申請書。
建議大家在規劃出國行程時,就提早檢查護照效期。最好在出發前三到四個月就開始處理,因為護照換發需要一些時間,尤其是在旅遊旺季,辦理人潮會比較多。費用方面,普通件的護照換發是新台幣1,300元。如果時間比較趕,可以考慮辦理速件處理,但會額外收取費用。另外,也要確認你預訂的機票和航班資訊,以免因為護照問題影響到整個行程。
很多人會誤以為只要護照在旅遊期間有效就好,但其實「六個月以上」的規定是國際慣例,很多國家都會嚴格執行。就算你只是轉機,有些國家也可能要求轉機旅客的護照效期符合規定。所以,千萬不要抱著僥倖的心態,務必仔細檢查。
如果需要進一步了解護照申請的相關資訊,可以到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的網站查詢,上面有詳細的說明、表格下載以及線上預約系統。你也可以直接撥打領事事務局的服務電話洽詢。如果人在國外,護照遺失或過期,也可以向我國駐外館處申請緊急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