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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車輛屬於免徵貨物稅的特種車輛?

A. 快速解答

根據貨物稅條例第12條第1項第3款及第3項規定,免徵貨物稅的特種車輛,主要指「附有特殊裝置且專供公共安全與公共衛生目的使用」的車輛。

常見範例包括:

1. 警備車

2. 消防車

3. 救護車

這些車輛在執行公務期間享有免稅優惠,但若這些車輛脫離了上述公務用途,例如轉賣給一般民眾或改為私人用途,即喪失免稅資格,必須依法補繳貨物稅。

本資訊整理自政府公開資料,僅供參考,請以各機關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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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徵貨物稅的特種車輛,主要是指配備特殊設備,專門用於公共安全和公共衛生目的的車輛,例如警備車、消防車、救護車等。

這些特種車輛之所以能免徵貨物稅,是因為它們肩負著重要的公共服務任務。要符合免稅資格,車輛必須是「附有特殊裝置且專供公共安全與公共衛生目的使用」。這代表車輛本身就必須是為了執行特定公務而設計和改裝的,例如救護車配備的醫療設備、消防車的水箱和消防幫浦等。申請免稅的程序通常是由車輛的購買或製造企業向財政部關務署提出申請,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證明該車輛的特殊用途和符合免稅規定。

在實際操作上,企業在採購或製造這類特種車輛時,就應該事先了解相關的免稅規定。最關鍵的時點是在車輛首次領牌前提出申請,以免日後產生補稅的麻煩。準備文件時,除了車輛的規格、配備證明外,還需要提供證明該車輛將用於公共安全或公共衛生目的的相關文件,例如政府機關的採購合約、委託書,或是相關的營運計畫書。雖然免稅,但申請過程中可能會有行政規費產生,這部分需要事先向主管機關確認。

許多人容易誤解的是,只要是政府機關使用的車輛就一定免稅,但事實並非如此。免稅的重點在於「特殊裝置」和「專供公共安全與公共衛生目的」。例如,一般警用轎車如果沒有特殊改裝,且主要用於行政巡邏,可能就不符合免稅資格。另外,一旦這些特種車輛不再用於原有的公務目的,例如報廢、拍賣給私人或改作他用,就會喪失免稅資格,必須依法補繳貨物稅。

如果你是企業,想了解更詳細的申請流程、應備文件或有任何疑問,可以向財政部關務署(電話:02-2550-3300)洽詢,或至財政部關務署網站查詢相關法規及申請須知。若對貨物稅條例有更深入的了解需求,也可參考財政部網站或直接諮詢專業的稅務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