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扶養的直系親屬(例如父母、子女)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您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可以就該身心障礙親屬適用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自113年度(2024年報稅,即2025年申報)起,每位符合資格的身心障礙扶養親屬,可享有新台幣20.8萬元的特別扣除額。請務必在申報書中確實填報,並備妥相關證明文件以備查驗。詳細資訊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查詢或電洽國稅局。
扶養身心障礙家人報稅,每位可扣除20.8萬元。
這項扣除額稱為「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適用對象是你扶養的直系親屬,像是父母、子女等,只要他們持有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就可以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申請。從113年度(也就是2024年發生的所得,2025年申報)開始,每位符合資格的身心障礙扶養親屬,可以讓你多扣除20.8萬元。這筆扣除額會直接從你的總所得中減掉,能有效降低你的稅負。
實際報稅時,你需要在綜合所得稅申報書的「列舉扣除額」或「特別扣除額」欄位中,確實填寫身心障礙親屬的資料,並勾選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申報時,記得準備好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的正反面影本,以及戶口名簿或其他足以證明你與該親屬扶養關係的文件。這些文件雖然不一定會在申報當下繳交,但國稅局可能會要求你補件查驗,所以務必妥善保管。
最關鍵的是,要確認你的扶養親屬是否符合「身心障礙」的資格認定,以及你是否確實有扶養事實。例如,如果你的親屬雖然有身障證明,但已經成年且有獨立謀生能力,或者你並非實際扶養人,就可能無法適用。另外,如果你扶養的親屬有其他收入,且該收入達到一定標準,也可能影響你的扶養資格。報稅時間通常是每年的5月1日至5月31日,記得把握時間申報。
很多人會誤以為只要有身障證明就能無限扣除,但要注意,這項扣除額是針對「扶養」的身心障礙親屬。如果你的親屬是跟你分開申報,或是你並非他們的法定扶養人,就不能列報。此外,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有其金額上限,目前是每人20.8萬元,不會因為身障程度不同而有差異。
如果你想了解更多詳細資訊,或是對申報流程有疑問,可以到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查詢相關規定,或直接撥打國稅局的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如果你的親屬是剛取得身心障礙證明,建議在申報前先確認證明上的有效日期,確保符合當年度的申報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