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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人

我收到的境外基金配息,如果金額不大,也要報稅嗎?

A. 快速解答

是的,境外基金配息無論金額大小,都屬於您的海外所得。不過,根據現行稅法規定(適用於2025年度所得),只有當您全年的海外所得總額超過新台幣100萬元時,才需要就超過的部分繳納20%的所得稅。若您的境外基金配息加上其他海外所得總額未達100萬元,則無需繳稅,但仍需在申報書上誠實填報海外所得的總金額。這是為了讓稅捐機關掌握您的整體海外所得狀況。

法源依據:所得稅法第12條、第17條、第99條之1。

適用年度:2025年度所得適用。

本資訊整理自政府公開資料,僅供參考,請以各機關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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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基金配息,就算金額很小,也都要報稅,但只有當你全年海外所得超過100萬元,才需要繳稅。

這筆境外基金配息,其實就是你的「海外所得」的一部分。根據台灣的所得稅法,只要有海外所得,不管多少,都應該在申報綜所稅時誠實申報。不過,稅法有設一個門檻,也就是說,如果你全年的海外所得加起來(包含這筆境外基金配息,還有其他像是海外股息、利息、租金收入等等)沒有超過新台幣100萬元,那就不需要為這部分所得繳納額外的所得稅。但即使不用繳稅,還是要把海外所得的總金額填在申報書上,讓國稅局知道你的海外收入狀況。

實際操作上,你需要在每年報稅季(通常是隔年的5月1日到5月31日)準備好相關資料。首先,你需要向你的境外基金公司或銷售機構索取去年度的配息證明或交易明細,上面會清楚記載你收到的配息金額。接著,你需要在申報綜所稅的系統或表格中,找到「海外所得」的欄位,將你所有海外所得的總額填入。如果你的海外所得總額超過100萬元,那麼超過的部分,會被課徵20%的所得稅。這100萬元的門檻是針對「海外所得」的總額,不是單一項目的所得。

很多人會誤以為小額配息就不用報,這是個常見的迷思。即使金額再小,只要是境外基金的配息,都屬於海外所得,依法應申報。另一個重點是,這個100萬元的免稅額是「海外所得」的總額,不是指「海外所得」的「淨額」。也就是說,你不能先扣除一些費用後再計算是否超過100萬元。此外,如果你有海外所得,但總額未達100萬元,雖然不用繳稅,但如果被查到未申報,還是可能會有罰則。

如果你想了解更多關於海外所得的申報規定,可以到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查詢相關資訊,或是直接撥打財政部國稅局的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在報稅期間,各地區國稅局也會提供臨櫃諮詢服務,可以帶著你的證明文件去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