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公民資訊站 常見問答
銀髮族

我阿嬤快70歲了,家裡經濟不太好,可以領到政府的錢嗎?要怎麼申請?

A. 快速解答

您好!針對經濟弱勢的長輩,政府有提供「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申請資格主要有兩項:

1. **年齡:** 設籍本國年滿 65 歲以上,且符合中低收入老人資格者。

2. **家庭總收入與動產、不動產限制:**

* **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超過當年度政府公告之最低生活費 1.5 倍。** (例如:2025年若最低生活費為新台幣 14,500 元,則平均每人每月收入不得超過 21,750 元)。

* **全戶動產(存款、股票等)平均每人不得超過政府公告之一定金額。**

* **全戶不動產(土地、房屋等)價值不得超過政府公告之一定金額。**

**津貼金額:**

* **中低收入老人:** 每人每月發給 3,800 元。

* **低收入老人:** 每人每月發給 5,000 元。

**申請流程:**

1. **備妥文件:** 申請書、戶口名簿影本、身分證明文件、最近一年度之所得稅申報證明、不動產登記資料、動產證明(如存款證明)等,詳細文件請洽詢戶籍所在地公所。

2. **提出申請:** 向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社會課或相關單位提出申請。

3. **審核:** 公所會進行初審,並將資料送交縣(市)政府審查。

4. **核定發放:** 審核通過後,將於次月開始發放津貼。

**聯繫方式:**

* 請洽詢您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社會課或縣(市)政府社會局(處)。

* 您也可以撥打 1957 福利諮詢專線洽詢相關資訊。

**資訊適用年度:** 2025 年。

本資訊整理自政府公開資料,僅供參考,請以各機關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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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阿嬤符合資格的話,可以領到「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每個月有 3,800 元或 5,000 元。

這項津貼是政府提供給家裡經濟比較困難的長輩,申請資格主要有兩部分:第一是年齡,必須設籍在台灣滿 65 歲以上。第二是家庭的經濟狀況,包括全家人的總收入、存款、股票等動產,以及土地、房屋等不動產的價值,都不能超過政府每年公告的標準。簡單來說,就是家裡平均每人每個月的收入,不能超過當年度最低生活費的 1.5 倍,而且名下的動產和不動產也不能太多。如果符合中低收入老人資格,每個月可以領 3,800 元;如果更符合低收入老人資格,每個月可以領 5,000 元。

申請流程其實不難,首先要準備一些文件,像是申請書(可以到公所拿或上網下載)、戶口名簿影本、阿嬤的身分證影本、最近一年的所得稅申報證明、土地和房屋的權狀或謄本,還有存款證明等。這些文件最好先打電話到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社會課問清楚,確認需要哪些資料,以免漏東漏西。準備好後,就直接到戶籍所在地的公所社會課提出申請。公所會先初步審核,再把資料送交縣市政府做最後的核定。如果審核通過,大概下個月就可以開始領到津貼了。

申請時要注意,文件準備越齊全越好,尤其是收入和財產的證明,要盡量提供最近期的資料。另外,有些家庭可能會有共同居住但沒有扶養義務的親屬,這部分在計算家庭總收入時可能會有些規定,建議申請時跟公所承辦人員詳細詢問。還有,申請時間點也很重要,通常是隨時都可以提出申請,但審核和撥款需要時間,所以提早準備、提早申請,能早點領到補助。

如果想進一步了解,最直接的方式就是打電話到你阿嬤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社會課詢問,他們會給你最準確的資訊和協助。也可以撥打 1957 福利諮詢專線,這是政府的福利專線,可以幫你解答各種福利相關的問題。這些資訊都是以 2025 年的規定為準,但每年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費和財產標準可能會有些微調整,所以申請前最好再次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