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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交換貨物要以時價從高認定?

A. 快速解答

這是為了防止營業人透過「低報交換價格」來規避營業稅。稅法規定「從高認定」,是為了確保稅基的公平性。如果雙方交換的物品價值不對等,稅務機關會以較高的市場價值作為課稅基礎,確保政府收到的營業稅額符合該貨物或勞務的真實市場價值,避免企業利用交換名義進行稅務規避。

本資訊整理自政府公開資料,僅供參考,請以各機關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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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換貨物之所以要以時價從高認定,主要是為了防止企業藉由低報交換價值來逃漏營業稅,確保稅收公平。

簡單來說,當兩家公司互相交換貨物或勞務時,如果交換的價值明顯不對等,稅捐機關會以「較高」的市場時價來計算營業稅。這就像是,如果一家公司用一台價值十萬元的機器,換取另一家公司一台只值五萬元的商品,稅捐機關不會只看那五萬元來課稅,而是會以十萬元這個較高的價值來計算營業稅。這樣做是為了防止有心人士利用「交換」的名義,把真實的交易價值壓低,藉此減少該繳的營業稅。

實際操作時,最關鍵的是要清楚了解雙方交換的貨物或勞務在當時的市場公允價值。如果雙方對價格有爭議,或者交換的品項比較特殊,建議事先向稅捐機關諮詢,了解如何認定時價。準備好相關的買賣契約、發票、市場行情資料(例如同類商品的報價單、拍賣紀錄等)會很有幫助。認定時價的時間點通常是指交換發生的當下,所以要保留好當時的價格證明。

很多人會誤以為「從高認定」就是政府要多收稅,但其實這是為了維護所有納稅人的權益,避免不公平競爭。如果企業長期低報交換價值,一旦被查到,除了補繳稅款,還可能會有罰鍰。另外,交換的貨物如果是需要開立統一發票的,雙方都應該按照時價從高認定的金額來開立發票並申報營業稅。

如果你對交換貨物的時價認定有疑問,或是需要進一步了解相關規定,可以向你所在地的國稅局或地方稅捐稽徵處洽詢。他們有專人可以提供諮詢服務,你也可以到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查詢相關法規和解釋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