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公民資訊站 常見問答
一般民眾

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沒回國,遺產稅會被補稅嗎?

A. 快速解答

是的,極有可能。若被繼承人在死亡前2年內,在國內無住所且居留時間未滿365天,會被認定為「經常居住境外」。此時,國稅局會否准所有親屬扣除額(如配偶、子女等),導致遺產淨額增加,進而產生補稅情況。

例如:某甲長期居住國外,死亡前4年未曾入境,繼承人申報時列報了配偶及子女扣除額,國稅局查核後認定甲君為經常居住境外,直接剔除這些扣除額,導致遺產淨額暴增,繼承人不僅無法減稅,還需補繳數十萬元的遺產稅。建議申報前先確認被繼承人的出入境紀錄。

本資訊整理自政府公開資料,僅供參考,請以各機關最新公告為準。
📖 本站深度說明

被繼承人死亡前兩年沒回國,遺產稅很有可能要補稅,關鍵在於是否被認定為「經常居住境外」。

如果被繼承人在死亡前兩年內,沒有在台灣設戶籍,而且在台灣的居留時間加起來沒有滿365天,國稅局就會認定他「經常居住境外」。這樣一來,原本可以扣除的親屬扣除額(像是配偶、子女、父母等)就不能用了,遺產淨額會因此增加,稅金當然就可能變多,需要補繳。

實際操作上,申報遺產稅前,務必先調出被繼承人死亡前兩年的出入境證明。你可以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這份文件會清楚列出他每次進出台灣的時間。如果證明書顯示他居留時間未滿365天,就要有補稅的心理準備。準備好這份證明書,以及其他遺產稅申報所需文件,才能順利送件。

很多人會誤以為只要有親屬關係就能扣除,但「經常居住境外」是個大陷阱。即使被繼承人在台灣有財產,但如果符合經常居住境外,親屬扣除額就會被剔除,這會讓原本預期的減稅效果消失,甚至要多繳不少稅。所以,提早確認出入境紀錄,是避免爭議最重要的一步。

如果你對被繼承人的居住事實認定有疑慮,或是需要進一步了解遺產稅申報的相關規定,可以向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財政部國稅局)洽詢。他們有專業人員可以提供諮詢,也可以上財政部國稅局的網站查詢相關資訊或下載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