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雲林縣115年1-2月乾旱造成的茶葉損害,政府已公告辦理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申請方式如下:
1. 申請期限:自115年3月31日起至4月15日止。
2. 受理地點:請至雲林縣轄內各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
3. 注意事項:例假日照常受理。若因天災導致交通或通訊中斷,無法在期限內申請者,可在原因消滅後10日內向公所申請回復原狀。
4. 申請資格:需為實際從事農作生產的自然人,且茶葉受損率需達20%以上,未達20%者不予救助。
雲林茶農注意!115年1-2月乾旱造成的茶葉損害,政府提供現金救助和低利貸款,申請期限是3月31日至4月15日。
這次的補助是針對雲林縣在115年1月到2月間,因為乾旱導致茶葉受損的農民。申請方式很簡單,你只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帶著相關文件到你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公所辦理。需要準備的文件通常包括申請書(公所會提供)、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土地或茶園的相關證明(如土地登記謄本、耕地租約或種植證明等),以及茶葉受損的證明。公所人員會協助你完成申請流程。
實際申請時,最重要的是把握時間,務必在4月15日前完成。雖然公告說例假日照常受理,但建議你還是提早規劃,避開最後幾天可能湧現的人潮。事先打電話給公所確認他們受理的具體時間和所需文件,可以省下不少時間。如果你的茶園受損面積較大,可以考慮拍照或請農會、公所人員協助勘查,作為受損證明。
要注意的是,這次補助的資格是針對實際從事茶葉生產的農民,而且茶葉的受損率必須達到20%以上,未達標的就無法獲得救助。另外,如果因為天災導致交通中斷,無法在期限內申請,記得在原因消失後的10天內向公所申請「回復原狀」,這樣才不會錯過權益。
如果你對申請資格、所需文件或補助內容有任何疑問,可以直接洽詢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公所農業課,或是雲林縣政府農業處。也可以上雲林縣政府網站查詢相關公告訊息,或撥打農委會的農業諮詢專線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