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農業部公告,針對雲林縣115年1-2月乾旱受災的茶農,現金救助額度如下:
1. 救助標準:依據「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規定,茶葉屬於特用作物(三)類別。
2. 救助金額:每公頃補助新台幣10萬元。
3. 門檻限制:農作物損失率必須達到20%以上,若損失率未達20%,則無法獲得救助。
4. 申請對象:必須是實際從事農作生產的自然人,且需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的相關規定。
雲林茶農若在115年1-2月因乾旱受災,每公頃可獲10萬元現金救助,但損失率需達20%以上。
這項現金救助是針對實際從事茶葉生產的農民,因農業天然災害(本次為乾旱)造成損失時,政府提供的補助。茶葉被歸類為特用作物(三)類別,依據「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規定,每公頃的救助金額為新台幣10萬元。申請資格為實際從事農作生產的自然人,且必須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的相關規定,也就是說,你的茶園必須確實受到乾旱影響,損失率達到20%以上才能申請。
要申請這項救助,你必須在災害發生後,儘速向戶籍所在地公所或茶業改良場提出申請。申請時,通常需要準備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土地或種植證明(如土地登記謄本、租賃契約、茶園照片等)、以及受災證明。公所或相關單位會派員勘查,確認損失情況。務必留意申請期限,通常在災害發生後一段時間內就要提出,錯過時間就無法補救。
許多茶農容易忽略的是,損失率的認定非常重要。如果損失率未達20%,即使有受災,也無法獲得現金救助。此外,申請人必須是實際耕作者,如果是地主但沒有實際參與種植,可能無法申請。另外,有些補助可能會有排他性,例如若已領取其他類似的補助,可能就無法重複申請。
如果你想了解更詳細的申請流程、所需文件或申請期限,可以向你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農業課洽詢,或是聯繫茶業改良場的相關單位。你也可以到農業部農糧署的網站查詢「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專區,裡面會有最新的公告、規定和申請表格下載。若有疑問,直接打電話詢問是最快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