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補貼、青年安心成家、社會住宅、房屋稅地價稅、首購優惠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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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住宅是政府為落實居住正義所推動的政策,與一般住宅主要差異在於:
1. 照顧對象:優先提供給經濟或社會弱勢族群,落實住宅法照顧弱勢的精神。
2. 資源整合:社宅不僅是居住空間,更結合了社會福利設施(如托育、長照等),提供住戶必要支持。
3. 供給方式:透過政府直接興建、都更分回、包租代管等多元方式,提供租金相對合理的居住選擇。
政府推動社宅是為了回應國人居住需求,透過穩健的政策推進,逐步擴大居住支持的實質效益,減輕民眾的租屋負擔。
要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房屋稅需符合無出租、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且全國合計 3 戶以內,稅率為 1.2%;地價稅則需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在該地辦妥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並符合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 3 公畝(約 90.75 坪)或非都市土地未超過 7 公畝(約 211.75 坪)的限制,稅率可降至 0.2%。請記得在每年地價稅開徵 40 日前(即 9 月 22 日前)向稅務局提出申請,逾期申請則自次年起適用。
政府推動社會住宅的長期目標在於「擴大居住支持的實質效益」,具體策略包括:
1. 穩健推進:持續透過直接興建、都更分回、容積獎勵等多元方式,加速回應國人需求。
2. 滾動檢討:依據住宅法規定,隨時檢討中央與地方的推動情形,並根據人口成長及產業需求進行調整。
3. 完善機能:在土地開發過程中,將社宅與公共設施、產業需求結合,帶動區域生活機能。
4. 照顧弱勢:持續落實住宅法精神,透過包租代管與租金補貼,確保經濟或社會弱勢族群能獲得穩定的居住保障。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採取「滾動檢討」機制,確保政策符合國人期待:
1. 拜訪地方政府:積極拜訪如新北、桃園等地方政府,協調中央與地方的推動情形。
2. 多元供給模式:不侷限於政府直接興建,更納入包租代管、都更分回、容積獎勵等方式,擴大供給量。
3. 資源整合:結合租金補貼與包租代管,並與衛福部合作,將社福資源導入社宅體系,照顧弱勢族群。
4. 數據監控:定期統計全國社宅戶數(截至115年2月底已達12萬餘戶),並根據執行成效調整政策方向,以穩健推進居住支持政策。
針對弱勢家庭,政府在「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5期計畫」中提供多項支持:
1. 媒合誘因:政府精進了對弱勢戶的媒合誘因,鼓勵房東出租給弱勢族群。
2. 資源連結:內政部與衛生福利部合作,對業者進行教育訓練,協助業者連結社會福利資源。
3. 實質支持:在包租代管的10萬7,615戶受惠家庭中,有43%為經濟或社會弱勢戶。若您有租屋需求,可聯繫當地社會局或包租代管業者,詢問如何連結社福資源及申請相關租金補貼,以確保居住穩定。
為了因應人口成長帶來的居住與生活需求,政府在人口快速成長區採取以下規劃策略:
1. 土地開發整合:在推動區段徵收、市地重劃及交通場站開發時,政府會主動留設一定比例的土地作為社會住宅用地。
2. 複合式規劃:除了社宅,用地內也會規劃其他社會福利設施,以滿足產業、工作、居住及公共服務需求。
3. 生活機能提升:透過上述規劃,帶動新興地區的發展,確保新增人口能享有完善的生活機能。
若您關注特定區域的社宅發展,可留意當地政府的都市計畫公告或國土管理署的相關新聞發布。
根據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截至115年2月底的統計數據,全國直接興辦的社會住宅總數為12萬2,757戶。
中央與地方的分工比例說明如下:
1. 中央興辦:共7萬154戶,佔總數的57.15%。
2. 地方政府興辦:共5萬2,603戶,佔總數的42.85%。
政府目前持續透過滾動式檢討,與地方政府合作,運用直接興建、都更分回及容積獎勵等多元方式,加速推動社宅政策,以回應國人對居住需求的期待。
政府推動社會住宅的其中一項重要策略是「都市更新分回」,目前中央國家住都中心及各縣市政府已透過此方式取得將近4,000戶社會住宅。
運作機制如下:
1. 容積獎勵:透過給予都市更新案容積獎勵,換取開發商回饋一定比例的樓地板面積作為社會住宅。
2. 土地開發:在區段徵收、市地重劃及交通場站開發案中,政府會預先留設一定比例的土地,專門用於興建社會住宅及其他公共福利設施。
3. 目的:此舉不僅能增加社宅供給,還能結合產業、工作與公共設施需求,帶動新興地區的生活機能。
社會住宅目前主要分為「政府直接興建」與「包租代管」兩種多元供給方式:
1. 政府直接興建:由中央國家住都中心或各縣市政府興建,透過都市更新、土地開發(如區段徵收、市地重劃)取得用地。截至115年2月底,全國已直接興辦12萬2,757戶,其中中央佔57.15%,地方佔42.85%。
2. 包租代管:由政府委託業者媒合房東與房客,並提供弱勢戶媒合誘因。截至115年2月底,已協助10萬7,615戶家庭,其中經濟或社會弱勢戶占比達43%。
申請方式建議至各縣市政府住宅處官網查詢,或透過國家住都中心公告的招租資訊進行申請。政府亦會結合租金補貼政策,協助民眾減輕居住負擔。
有的。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國產署)積極配合國家政策,將國有土地撥用給地方政府興辦社會住宅。截至114年底,國產署已協助機關撥用取得約 46.21 公頃的國有土地用於社宅、長照及幼托設施,其中單就社宅部分,已協助興辦 63 處,土地面積達 29.22 公頃。此外,國產署還額外保留了超過 114.86 公頃的土地,供主管機關規劃興辦更多社宅,以落實居住正義,保障弱勢族群的居住權益。
內政部國土署指出,部分報導提到的「可負擔供出售優惠住宅」,屬於部分地方政府依據其自治權限所規劃的措施,與中央政府推動的「社會住宅」政策在法源基礎與制度設計上完全不同。中央政府目前的政策主軸是透過都更容積獎勵來增加社會住宅供給,並未規劃全國性的七折青年購屋方案,請民眾區分中央與地方政策的差異。
目前內政部國土署已明確澄清,中央政府並沒有推出「市價七折出售青年住宅」的相關規劃。網路上流傳的相關訊息與事實不符,請民眾切勿輕信。目前的國家住宅政策核心仍維持「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模式,並未開放將都更容積獎勵轉化為低價出售的青年住宅。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澄清,放寬都市更新容積獎勵上限並非用於市價七折出售的青年首購住宅。國土署重申,都市更新放寬容積獎勵係以「容積換公益」為核心精神,要求開發者提供實質社會住宅等公益資源。國家社會住宅政策仍以「只租不售」為原則,以協助所得及經濟條件較弱的家庭解決居住問題。
財政部澄清,月薪5萬元以下免繳綜合所得稅的說法,是基於單身青年且租屋自住的情境試算。該試算考量了免稅額、單身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及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上限,合計所得在62.6萬元以下可免稅。政府已透過調高各項扣除額及配合物價指數調漲免稅額、扣除額與課稅級距,持續減輕民眾租稅負擔。
如果您錯過了每年9月22日的地價稅自用住宅申請期限,別擔心。雖然當年度無法適用優惠稅率,但您仍可在下一個年度重新提出申請。也就是說,若您在2025年錯過申請,則2026年的地價稅將無法享有自用住宅優惠,但您可以在2026年9月22日前提出申請,自2027年起即可適用。請務必留意申請期限,以免影響您的權益。此資訊適用於2025年度地價稅申報。
不行,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每戶以一處為限。也就是說,您只能選擇其中一處符合條件的房屋申請適用千分之2的優惠稅率。若您名下有多處符合自用住宅條件的房屋,必須擇一申請。若您已將其中一處房屋出租或供營業使用,則該處房屋將無法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請務必確認您申請的房屋符合所有設籍、無出租或營業、面積限制及所有權等條件。此資訊適用於2025年度地價稅申報。
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您需要準備戶口名簿影本(證明設籍)、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影本)、土地及房屋所有權證明文件(如所有權狀影本)。若由配偶或直系親屬申請,需提供關係證明。流程為:1. 確認符合上述自用住宅申請條件。2. 填寫「自用住宅用地申請書」。3. 備齊所需文件。4. 於每年9月22日前,將申請書及文件送交土地所在地之地方稅務機關(可郵寄或親送)。稅務機關審核通過後,次年即可適用優惠稅率。若您是首次申請,建議提早辦理,以免錯過申請期限。此資訊適用於2025年度地價稅申報。
戶籍遷入遷出(俗稱搬家遷戶籍)是為了讓政府掌握您實際居住的地址。您需要攜帶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印章(或簽名)、遷入者(或受委託人)的身分證、遷入地的房屋所有權證明文件(如房屋所有權狀、最近一期房屋稅單、最近一期的地價稅單或建物謄本)或租賃契約等。若委託他人辦理,需另附委託書及受委託人身分證。遷入登記應於遷入事實發生後30日內為之。可至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或透過「遷入戶籍線上申辦系統」線上申請(需自然人憑證)。詳細資訊請洽各戶政事務所或內政部戶政司網站。
適用年度:2025/2026
地價稅的課稅期間為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並於每年 11 月 1 日至 11 月 30 日正式開徵。地價稅是以 8 月 31 日(納稅義務基準日)當天土地登記簿上的所有權人為納稅義務人。如果您不慎逾期繳納,每逾 3 日將加徵 1% 的滯納金,最高會加徵至 10%。若超過 30 日仍未繳納,稅務局將會移送強制執行。建議您可多利用電子支付、信用卡或約定轉帳繳稅,並善用財政部提供的線上查詢系統,確保在期限內完成繳納,避免額外產生滯納金。
政府推動的「房屋稅差別稅率 2.0」(俗稱囤房稅 2.0)已於 2024 年 7 月 1 日正式實施。針對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改採全國歸戶並調高稅率,稅率級距介於 2% 至 4.8% 之間。若您的房屋屬於「非自住」且未有效利用,將會被課徵較高的稅率。特別提醒,若房屋符合「空置」狀態,並未出租或申報為自住,將被視為非自住住家用房屋。建議您若有多餘房產,可透過出租並申報租賃所得,或遷入戶籍申請自住,以降低稅負壓力。
房屋稅是依據房屋實際使用情形及持有期間來課徵的。當您的新房子取得使用執照並完成建物所有權登記後,稅務機關會依據房屋的構造、折舊率及地段率核定稅額。房屋稅的課稅期間為每年 7 月 1 日至次年 6 月 30 日,並於每年 5 月開徵。如果您是在 2025 年 5 月之後取得的新屋,通常會從取得後的下一個課稅年度開始計算。建議您在取得權狀後,主動向地方稅務局確認稅籍設立情形,以免錯過繳納期限。
第一次報稅建議優先準備好「身分證字號」與「戶號」,這是取得查詢碼的關鍵。若你有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需註冊),也可以直接使用。此外,請準備好你的銀行帳戶資訊(用於退稅),以及若要列舉扣除,需備妥保險費、醫藥費、捐贈收據、房租支出或房貸利息等證明文件。建議先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下載報稅軟體或使用手機報稅,系統會自動匯入所得資料,你只需核對並補上未列入的扣除額即可。
重購退稅是指賣舊屋繳納的土地增值稅,若符合條件可申請退還。條件包括:一、出售舊屋與購買新屋的土地所有權人為同一人。二、兩者皆符合自用住宅條件。三、購買新屋的土地移轉現值,超過出售舊屋的土地移轉現值扣除繳納稅額後的餘額。四、賣舊買新時間在兩年內(先買後賣亦可)。申請時需檢附新舊房地買賣契約書、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影本等文件,向原繳納稅款的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若新屋在五年內移轉或改作其他用途,將會被追繳原退還稅款。
「一生一次」適用於所有符合自用住宅條件的土地,不限房屋持有年限,但一生只能用一次。若額度用完,可考慮「一生一屋」,其條件較嚴格:一、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設籍並居住滿 6 年。二、持有該自用住宅連續滿 6 年。三、出售時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無其他房屋。四、無出租或營業。兩者稅率皆為 10%。若您符合一生一屋條件,建議優先保留一生一次的額度,因為一生一屋無使用次數限制,可靈活運用於未來的資產規劃。
申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10%)需符合以下條件:一、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在該地辦妥戶籍登記。二、出售前一年內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三、地上房屋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四、面積限制: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 3 公畝(約 90.75 坪),非都市土地不超過 7 公畝(約 211.75 坪)。五、每人一生僅限一次適用(一生一次),且需在土地增值稅申報期限截止日前提出申請,逾期則無法適用。
契稅與房屋稅是完全不同的稅種。契稅屬於「機會稅」,只有在房屋發生所有權移轉(如買賣、贈與、交換、分割等)時才需繳納,是一次性的稅負,由取得房屋的一方(買方)負責。而房屋稅則是「持有稅」,只要你擁有房屋所有權,每年都要繳納,稅額會根據房屋的評定現值及使用情形(如自住或營業用)計算。簡單來說,買房當下繳的是契稅,之後每年持有期間繳的則是房屋稅,兩者皆為不動產持有過程中必須負擔的稅務成本。
針對ETF定期定額的股利所得,有幾種節稅技巧。首先,善用股利所得的扣抵稅額,若您的綜合所得稅適用稅率低於28%,且股利所得未超過40,000元,合併計稅並扣抵稅額會較有利。其次,若您有其他高額的保險費、醫藥費、購屋借款利息等列舉扣除額,可考慮合併計稅。此外,若您有其他投資虧損,可透過「證券交易所得稅」的相關規定,了解是否能與股利所得進行沖抵(需符合特定條件)。最後,選擇股利發放頻率較低的ETF,或將股利再投資,遞延所得實現,也是一種間接的節稅方式。
包租代管計畫透過以下方式提供弱勢房客實質協助:
1. 媒合服務:政府委託專業業者協助弱勢族群尋找合適的租屋處。
2. 資源連結:內政部與衛福部合作,對業者進行教育訓練,讓業者能協助房客連結所需的社會福利資源。
3. 穩定居住:截至115年2月底,包租代管已協助10萬7,615戶家庭,其中弱勢戶佔比達43%,透過政府的介入,讓弱勢族群能獲得更穩定的居住環境與必要的支持。
若您有相關需求,可直接向各縣市的包租代管業者諮詢,或洽詢當地社會局尋求轉介。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政策不僅照顧房客,也提供房東多項誘因,以提升參與意願:
1. 專業管理:由政府委託的業者協助處理租賃事務,減少房東自行管理房客的困擾。
2. 媒合誘因:政府針對弱勢戶媒合提供專屬誘因,降低房東出租給弱勢族群的疑慮。
3. 政策支持:透過與衛福部合作,業者能連結社福資源,協助處理房客可能遇到的生活困難,讓租賃關係更穩定。
截至115年2月底,此計畫已協助超過10萬戶家庭,房東可透過各縣市的包租代管業者諮詢相關稅務優惠及修繕補助細節。
可以。國有土地除了用於社宅、長照與幼托,也常配合地方公共建設需求進行撥用。例如,新北市政府市場處及警察局淡水分局,曾共同撥用淡水區的國有土地,共構興建「淡水竹圍市場」及「派出所」。這種複合式利用不僅改善了市場環境品質,也提升了周邊治安,促進地方繁榮。這類案件由地方政府提出需求,經國產署審核後依法撥用。
內政部推動的都更容積獎勵放寬,除了要求開發者回饋社會住宅外,更同步強化了「整合輔導機制」。這項機制旨在協助住戶自行主導都市更新,解決以下實務困難:
1. 專業整合:提供專業諮詢,協助住戶溝通。
2. 資金籌措:協助解決更新過程中的資金缺口。
3. 權責釐清:明確化住戶與開發商的權利義務。
透過這些措施,旨在提升都市更新的效率與成案可行性,讓老舊社區能更順利地進行改建。
都市更新容積獎勵是指政府為了鼓勵老舊建物更新,在法定基準容積1.5倍的範圍內,給予開發商額外的建築容積。其核心精神是「容積換公益」,開發商必須將新增的容積回饋給社會,例如提供社會住宅等公益設施,而非將這些空間轉為市價七折的青年住宅出售。這項政策的目的是協助經濟弱勢家庭解決居住問題,而非增加市場上的銷售住宅。
根據內政部國土署規定,若想爭取額外的容積獎勵,必須配合具體的「公共回饋」項目。常見的回饋方式包括:
1. 捐贈公益設施:如托嬰中心、長照據點、活動中心等。
2. 提供開放空間:規劃供公眾使用的綠地、廣場或行人步道。
3. 社會住宅:在都更案中規劃一定比例的戶數作為社會住宅。
具體的獎勵額度與回饋項目,需視各縣市政府的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審核結果而定,建議民眾在參與都更前,先向當地縣市政府都市更新處查詢具體獎勵標準。
都市更新容積獎勵是指政府為了鼓勵老舊房屋重建,允許建商或屋主在蓋新大樓時,可以蓋得比原本法規規定的面積更多。內政部國土署近期放寬此政策,主要是為了加速都市更新進度,讓居住環境更安全。簡單來說,只要建案能提供具體的「公共回饋」(如捐贈公益設施、開放空間或提供社會住宅),政府就會給予額外的容積獎勵,讓建商更有意願投入都更,民眾也能換到更安全、現代化的居住空間。
針對災後復耕的青農及專業農友,農業部提供多元輔導措施:
1. 產銷媒合:與地區農會合作,協助農產品銷售,解決災後通路問題。
2. 技術示範:透過復耕成果示範觀摩會,分享成功案例(如大豆栽培復耕)。
3. 設備補助:提供溫網室、農機具、理集貨設備等補助,降低復耕成本。
4. 專案輔導:結合集團產區、異地租金補貼等措施,協助農民穩定生計。
5. 諮詢管道:青農可直接聯繫花蓮農改場或農業部農糧署,詢問最新的專案輔導計畫。
自2025年起,公司設立登記的最低資本額已無強制規定,意即您可以依公司實際需求決定資本額。然而,實務上建議資本額至少要能支付公司初期營運所需,例如租金、人事、採購等。若有申請政府補助或貸款的需求,部分計畫可能會有最低資本額的要求。您可以向經濟部商業司(電話:02-2321-2200)或各縣市政府的商業登記主管機關諮詢,了解最新的資本額相關規定與建議。
資訊適用年度:2025/2026
雇主聘請外籍移工(包含外籍專業人士及產業移工)有許多責任。薪資方面,依據勞動部公告的最低基本工資(2025年預計為新台幣 29,500 元)及聘僱契約約定支付,且不得低於本國勞工。勞健保部分,雇主必須為外籍移工辦理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並依規定負擔部分保費。住宿方面,需提供符合衛生標準且安全的生活環境,或支付每月至少新台幣 3,000 元的租屋津貼。此外,雇主需負擔移工的來回旅費、生活管理費(每月不得超過 1,500 元)等。違反規定將面臨罰鍰,最高可達新台幣 150 萬元。詳細規定請參考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適用 2025/2026 年度)
囤房稅是為了抑制房屋炒作、鼓勵房屋有效利用而實施的差別稅率制度。自2024年起,持有非自住房屋的持有者,依持有戶數不同,適用較高的房屋稅率。
**重要:** 名下2間房不一定都算「非自住」。依規定,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最多可申報**3戶自住**(稅率1.2%)。因此若您名下只有2間房,兩間都可申報為自住用房屋,適用最低稅率。
只有超過自住戶數上限的房屋,才會適用囤房稅的較高稅率:
* 非自住持有2戶:稅率約2.4%
* 非自住持有3戶以上:稅率可能高達3.6%~4.8%
例如,房屋課稅現值100萬元:
* 自住:稅金12,000元(1.2%)
* 非自住2戶:稅金24,000元(2.4%)
具體稅率請依房屋所在地的地方稅務機關公告為準。
房屋稅是否適用自住優惠,主要看「房屋使用情形」及「戶籍是否設籍」。即使您只有一間房屋,但若房屋未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居住,且未在此處辦理戶籍登記,稅捐機關可能會認定為非自住房屋,進而適用較高的稅率(2025年適用,囤房稅率可能從2.4%起跳)。若您希望適用自住優惠,務必確認房屋是否符合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設籍,且無出租、供營業或閒置等條件,並主動向房屋所在地的地方稅務機關提出自住使用申請。若有疑問,可致電地方稅務局諮詢。
房屋稅的計算方式是「房屋課稅現值 × 適用稅率」。房屋課稅現值由政府估定,每年會重新評定。自住房屋適用較低的稅率,目前(2025年適用)是1.2%。若房屋非自住,例如出租或閒置,則適用較高的囤房稅率,依持有戶數不同,稅率可能從2.4%起跳,最高可達4.8%。以房屋課稅現值100萬元為例,自住房屋每年房屋稅約1.2萬元,而非自住房屋則可能高達2.4萬元至4.8萬元。想知道您房屋的課稅現值,可查詢房屋稅單或向房屋所在地的地方稅務機關查詢。若要申請自住認定,需符合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設籍,且無出租、供營業或閒置等條件,並向地方稅務機關提出申請。詳情可洽詢地方稅務局電話或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