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預告修正「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第10條,此準則規範漁船建造申請與漁業執照核發的法定程序。本次修正涉及漁船建造許可的條件或流程調整,將影響漁民申請新建或改建漁船的作業程序。預告期至2026年12月11日止,期間內相關業者、漁民團體及民眾可提供意見,修正後將成為正式法規依據。對從事漁業或計畫造船的漁民而言,需留意新規定對申請條件、文件要求或審查標準的可能變動,以免影響後續建造許可與證照取得時程。

重點摘要

  • 農業部預告修正「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第10條
  • 預告期至2026年12月11日,期間可提供修正意見
  • 修正內容涉及漁船建造許可條件或程序
  • 影響漁民申請新建或改建漁船的作業流程

資格條件

從事漁業之漁民、漁船所有人、計畫申請漁船建造許可者

適用對象

漁民、漁業從業人員

背景說明

「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是規範漁船建造申請與漁業執照核發的法定依據。農業部因應實務需求或法規調整,預告修正第10條內容,透過預告程序讓利害關係人在正式施行前提供意見,確保法規修正的完整性與可行性。

實用提醒

['預告期間至2026年12月11日止,若對修正內容有疑慮或建議,可向農業部漁業署提出書面意見', '計畫近期申請漁船建造許可者,建議關注修正草案內容,評估是否影響申請條件或應備文件', '可透過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或農業部官網查閱完整修正條文對照表與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