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預告修正「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第13條、第20條條文,此法規涉及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廚工等人員的聘用、考核標準及薪資待遇規範。此次修正可能影響公立幼兒園契約人員的權益保障、薪資結構或考核機制。預告期至2026年10月28日,各界可於期限內提供意見。對於在公立幼兒園工作的契約人員、有意投入幼教工作者,以及家有幼兒就讀公幼的家長而言,此修正可能間接影響幼兒園人員穩定性與教保品質。

重點摘要

  • 修正「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第13條、第20條
  • 預告期至2026年10月28日
  • 涉及契約進用人員(教保員、廚工等)的進用、考核及待遇規範
  • 預告期間內各界可提供修正意見

適用對象

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有意投入幼教工作者、幼兒家長

背景說明

公立幼兒園除正式編制教師外,也聘用契約進用人員(如教保員、廚工)協助營運。為確保這些人員的權益保障與工作條件合理性,教育部定期檢討相關辦法。此次修正旨在調整進用考核與待遇規範,確保幼教人力穩定與品質。

實用提醒

['若您是公立幼兒園契約人員或相關從業人員,可在預告期內(至2026-10-28)向教育部提出意見,維護自身權益', '修正內容細節需查閱教育部公告原文或法規預告系統,了解具體條文變動', '家長若關心子女就讀幼兒園的人員素質與穩定性,可追蹤此法規修正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