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正式廢止「合作社考核評定表」,該評定表過去用於主管機關對合作社進行定期考核評鑑,評估其營運績效與法規遵循情形。此次廢止代表政府簡化合作社行政管理流程,減少業者負擔,並可能調整為其他更彈性的輔導或評鑑機制。對於現有合作社而言,未來將不再需依該表格式接受考核,行政成本可望降低;對於計劃成立合作社的民眾或組織,則少了一項定期評鑑的法規要求,但仍需留意其他合作社法相關規定。整體而言,這項廢止令屬於法規鬆綁措施,影響範圍主要為合作社組織及其主管機關。
重點摘要
- 內政部正式廢止「合作社考核評定表」
- 自公告日起立即生效
- 合作社未來不再需依該表接受定期考核
- 屬於簡化行政流程、減輕業者負擔的法規鬆綁措施
適用對象
合作社組織、計劃成立合作社的團體
背景說明
過去合作社需定期接受主管機關依「合作社考核評定表」進行考核評鑑,作為管理監督機制。此次內政部廢止該表,代表政府朝向簡化合作社行政管理、減少法規束縛的方向調整,可能改採其他更彈性的輔導或評鑑方式。
實用提醒
['現有合作社無需再準備該評定表相關文件,可減少行政作業負擔', '仍需注意合作社法及其他相關法規要求並未改變,日常營運仍需依法辦理', '如有疑問可洽詢當地合作社主管機關(縣市政府或內政部)確認後續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