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勞工請假規則,勞工享有以下請假權益:
1. 事假:因有事故必須親自處理者,1年內合計不得超過14日,事假期間不給薪。
2. 普通傷病假:
- 未住院者:1年內合計不得超過30日,工資折半發給。
- 住院者:2年內合計不得超過1年。
- 未住院與住院合計:1年內不得超過30日。
3. 申請方式:勞工請假時應於事前親自以口頭或書面敘明理由及日數,但遇有急病或緊急事故,得委託他人代辦,雇主得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如診斷證明)。
勞工請假規則裡,事假和病假各有規定,事假一年最多14天無薪,病假則依是否住院、請假時間長短有不同薪資給付標準。
事假是當你真的有急事需要親自處理,例如家裡有狀況、處理戶籍遷徙等,一年下來最多可以請14天,這段期間是沒有薪水的。普通傷病假則分兩種情況:如果只是小病或受傷,不用住院,一年最多可以請30天,但這30天薪水會打折,通常是半薪。如果需要住院治療,一年最多可以請30天半薪,但如果住院時間超過30天,接下來的休養期間,兩年內合計最長可以請到一年,這段時間的薪水也是半薪。要注意的是,如果事假和病假加起來,一年內不能超過30天。
申請請假時,原則上要事先口頭或書面跟公司說清楚請假原因和天數,最好能提前告知,讓公司安排工作。但如果突然生病或遇到緊急狀況,來不及事先告知,可以委託家人或朋友代為轉達。公司可能會要求你提供證明文件,像是醫生開的診斷證明書,上面要註明病情、建議休養天數等。
實際請假時,最好事先跟你的直屬主管或人資部門確認公司的請假流程和需要準備的文件,有些公司可能有自己的請假單或系統。如果是預計的病假,盡早告知公司,方便他們調度人力。如果是突發狀況,事後補齊證明文件也很重要,以免影響權益。
很多人會誤以為事假和病假可以無限期請,或是認為所有請假天數都有全薪,這是不正確的。事假是無薪假,而病假即使有薪水,也通常是半薪,而且有天數限制。另外,請假時提供的證明文件,務必是正本,影本可能不被接受。
如果你對請假規定有疑問,或是遇到公司不當刁難,可以向勞動部或各縣市政府勞工局洽詢,他們的網站上都有詳細的法規說明和諮詢管道,也可以撥打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