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退新制(勞工退休金條例)與舊制(勞基法退休金)主要差異如下:
1. 舊制:退休金由雇主按月提撥至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勞工需在同一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定年資(如15年滿55歲)才符合領取資格,且若離職則無法領取。
2. 新制:雇主每月提繳不低於薪資6%至勞工個人專戶,帳戶跟著勞工走,離職不影響年資累積,滿60歲即可領取。
3. 選擇權:現行勞工多適用新制。若您曾於舊制期間服務,年資會予以保留,退休時可合併計算。
4. 查詢:可透過勞保局網站查詢個人專戶提繳狀況,確保雇主有依法提撥。
勞退新制和舊制最大的不同在於提撥方式、領取資格和退休金的歸屬,原則上現在的勞工都適用新制,舊制年資則會保留。
勞退舊制是雇主在事業單位內設置退休準備金專戶,每月提撥不低於薪資2%的金額,勞工必須在同一公司工作滿一定年資(例如15年且年滿55歲)才能領取,而且一旦離職,舊制的年資就歸零,無法領到退休金。勞退新制則是從94年7月1日起實施,雇主必須每月提繳不低於勞工工資6%的金額,存入勞工個人專戶,這個專戶是跟著勞工走的,就算換工作,年資也會累積,滿60歲就可以依據專戶內的累積金額領取退休金。
如果你是94年7月1日之後才受僱的勞工,就直接適用新制。如果你在94年7月1日之前就已經在職,並且雇主有依法提撥舊制退休金,那麼你的舊制年資會被保留,退休時可以選擇舊制或新制,或是合併計算。要查詢你的提撥狀況,可以到勞保局網站,登入後就可以看到你個人專戶的提繳紀錄,確認雇主有沒有按時提撥。
實際操作上,最重要的是了解自己是適用哪種制度。如果你是94年7月1日之後才開始工作,基本上就是新制。如果你在舊制期間有工作,但後來離職了,舊制的年資就無法保留,但如果你在94年7月1日之前有工作,且雇主有提撥舊制退休金,那麼你的舊制年資會被保留,退休時可以合併計算。如果你不確定自己的狀況,可以向公司人資部門或勞保局詢問。
很多人會誤以為新制就是雇主每月提撥6%,但其實雇主最低提撥是6%,也可以自行提高。另外,勞工自己也可以在每月工資6%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這部分提繳的金額可以從綜合所得總額中扣除。如果雇主沒有依法提撥,勞工可以向勞動部檢舉。
如果你想查詢勞退個人專戶的提繳狀況,可以到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網站,點選「e化服務系統」,再選擇「勞退專區」,就可以查詢到你的個人專戶資訊。如果對勞退新制或舊制有任何疑問,也可以撥打勞保局的服務電話:02-23961266,會有專人為你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