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定假日出勤,依勞基法第39條,雇主應「加倍發給」工資。正確算法如下:
* **月薪制勞工:** 國定假日的本薪已包含在月薪中,出勤時雇主需「再加發1日工資」。
* **實際所得:** 本薪(月薪已含)+ 加發1日工資 = 等於領到2倍日薪。
例如,月薪36,000元的勞工,日薪約1,200元(36,000 ÷ 30)。國定假日出勤一天,除了月薪本來就包含的1,200元外,雇主需再加發1,200元,當日實得2,400元。
⚠️ 「三倍薪」是常見誤解。法規只規定「加倍發給」,也就是2倍日薪,而非3倍。
若雇主未依法給付,勞工可向各地方政府勞動局申訴,或撥打勞動部專線 1955。
國定假日上班,雇主依法必須「加倍發給」工資,也就是領到平常的兩倍日薪,不是三倍。
這項規定是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9條,保障勞工在國定假日出勤的權益。對於月薪制的勞工來說,你每個月的薪水已經包含了國定假日的薪資,所以當你選擇在國定假日出勤時,雇主除了支付你月薪裡已包含的當日薪資外,還需要「額外再加發一日的工資」。簡單來說,就是你當天會領到兩倍的日薪。舉例來說,如果你的月薪是36,000元,平均一天薪資約1,200元(36,000元 ÷ 30天),那麼你在國定假日上班一天,除了月薪裡原本就有的1,200元,雇主還會再給你1,200元,當天總共可以拿到2,400元。
實際操作時,最關鍵的是確認你的出勤紀錄。上班前,最好先跟雇主確認國定假日的出勤安排,並了解薪資計算方式。如果公司有打卡系統,務必確實打卡,作為出勤的證明。如果公司沒有打卡系統,可以請主管簽名或留下書面紀錄。薪資發放時,要仔細核對薪資單,確認雇主有沒有依法加倍發給工資。如果發現計算有誤,應儘速向雇主提出。
很多人會誤以為國定假日上班是「三倍薪」,這其實是錯誤的觀念。法律明文規定的是「加倍發給」,也就是兩倍的日薪。另外,如果你的工作性質是輪班制,或是排班休假,國定假日當天如果剛好是你的休息日,而雇主請你出勤,這時的計算方式會有所不同,通常會比一般國定假日出勤的規定更優渥,建議可以向勞動部或地方勞動局諮詢。
如果雇主沒有依法加倍發給工資,或是計算有問題,你可以向各地方政府的勞動局(處)提出申訴。也可以撥打勞動部24小時服務專線「1955」,尋求協助與諮詢。這些單位都會協助你了解相關權益,並輔導雇主依法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