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5年起,平日加班費計算方式依勞基法第24條規定:
* **前2小時:** 平日每小時工資額 × 1.34(加給1/3)
* **第3-4小時:** 平日每小時工資額 × 1.67(加給2/3)
例如,月薪36,000元的勞工,平日每小時工資為 36,000 ÷ 30 ÷ 8 = 150元。
* 加班前2小時:150元 × 1.34 = 201元/小時
* 加班第3-4小時:150元 × 1.67 = 250.5元/小時
關於每日加班時數限制,勞動基準法第32條規定,每日延長工時不得超過4小時(非2小時),每月總加班時數不得超過46小時。雇主不得強迫勞工加班,加班需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若有疑慮,可撥打勞動部專線 1955 洽詢。
平日加班一小時的錢,前兩小時是照你平常時薪的1.34倍,之後的時數則是1.67倍。公司說一天只能加兩小時是錯的,勞基法規定最多可以加到四小時。
加班費的計算,是看你每個月的薪水除以30天再除以8小時,算出你平常一小時的工資。假設你月薪36,000元,那平常一小時就是150元。所以,加班前兩小時,每小時是150 x 1.34 = 201元;加班第三、四小時,每小時就是150 x 1.67 = 250.5元。這都是依照勞基法第24條的規定。
實際操作時,最重要的是要記得加班前跟公司確認清楚加班時數,並且要留下加班紀錄,像是打卡紀錄、主管簽核的加班單等等,這些都是日後申請加班費的證明。如果公司有提供加班申請表,記得填寫清楚,並請主管簽名。
很多人會誤以為公司說的加班上限就是法律規定,但其實勞基法第32條有明確規定,雇主讓勞工延長工時,一天最多不能超過四小時,一個月總共也不能超過46小時。而且,雇主不能強迫你加班,加班必須經過工會或勞資會議的同意。如果公司要求你加班超過規定,或者不給加班費,你是有權利拒絕的。
如果你對加班費計算或公司要求有任何疑問,可以打勞動部24小時諮詢專線1955,他們會提供你專業的協助。另外,你也可以到勞動部網站查詢最新的勞動法令資訊,或是向各地的勞工局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