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停車位識別證(包含車輛識別證及個人識別證明)僅限身心障礙者本人使用,不得轉借、租借或出售予他人使用。若經查獲,將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處以新臺幣 1,200 元以上 2,400 元以下罰鍰,並追繳溢領之停車優惠。若為車輛識別證,還會註銷該證。請務必遵守規定,以免受罰。(資訊適用於2025/2026年度)
身障停車證絕對不能借給家人朋友用,違規會被罰款,最嚴重還會被註銷證件。
身心障礙者停車位識別證,包含貼在車上的車輛識別證和給身障者本人的識別證明,是專門給領有身心障礙證明、符合資格的身心障礙者本人使用的。這張證件的目的是為了方便身心障礙者停車,並非讓家屬或朋友享有停車優惠。申請身障停車證,需要先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再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社會課或縣市政府社會局提出申請。申請時通常需要備妥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車輛行車執照影本(若申請車輛識別證),以及其他依規定需要的文件。
在實際申請和使用上,有幾個重點要注意。首先,車輛識別證是跟特定車輛綁定的,如果換車,需要辦理變更。再來,停車優惠有分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和停車費折扣,兩者申請方式和規定可能略有不同,要搞清楚自己申請的是哪一種。申請時,務必確認資料填寫正確,以免延誤。另外,身心障礙者本人若要使用停車優惠,在停車時,應將車輛識別證或個人識別證明置於車內明顯處,方便查驗。
很多人會誤以為身障停車證可以給家人朋友共用,這是最大的誤區。即使是家人,如果車輛沒有登記在身障者名下,或者身障者本人沒有在車上,也不能隨意使用身障停車位或享有停車優惠。如果被查到違規使用,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會處以新臺幣 1,200 元以上 2,400 元以下的罰鍰,並且追繳溢領的停車優惠。如果是車輛識別證,情節嚴重者還會被註銷,以後就不能再申請。
如果你對申請流程或相關規定有疑問,可以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社會課或縣市政府社會局洽詢。也可以上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網站查詢相關資訊,或是撥打諮詢電話。若有車輛相關問題,則可向交通部公路總局各地監理所站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