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不合法的。面試時詢問懷孕狀況,並以此作為不錄用的理由,屬於典型的「懷孕歧視」。根據《性別平等工作法》,雇主在招募、進用時不得因性別或懷孕與否有差別待遇。若雇主明確表示「不會用懷孕的人」或「懷孕會造成麻煩」,您可以檢具面試紀錄或相關事證,向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提出申訴,雇主最高可被處 150 萬元罰鍰。
面試時被問有沒有懷孕,雇主這樣做是違法的,這屬於典型的懷孕歧視。
根據《性別平等工作法》的規定,雇主在招募和進用員工時,不得因為性別或是否懷孕而有差別待遇。也就是說,雇主不能因為你懷孕了就不錄用你,也不能問你這個問題來判斷是否錄用。如果雇主明確表示「不會用懷孕的人」或認為懷孕會造成麻煩,這就已經觸犯了法律。
如果你在面試時遇到這種情況,首先要做的就是盡量保留證據。例如,面試時的對話內容,如果可以,試著記錄下來,包括面試官說了什麼、時間、地點。如果面試過程中有錄音或錄影,那更是有力的證據。準備好這些事證後,就可以向地方政府的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提出申訴。
實際操作時,最重要的就是證據的收集。面試當下如果覺得不對勁,事後盡快把談話內容、面試官的說法詳細記錄下來,越詳細越好。如果面試官有說出「因為懷孕所以不錄用」這類明確的歧視言論,務必記清楚。雖然申訴不一定需要費用,但準備好相關資料可以加快處理速度。
很多人會誤以為只是被問問,沒什麼大不了,但這已經是違法行為。即使你最後沒有被錄用,但如果原因是因為懷孕,雇主就已經違法了。另外,有些人可能不知道可以申訴,或是覺得申訴很麻煩而放棄,但這會讓這種不公平的現象持續下去。
如果你想提出申訴,可以向你所在地的縣市政府勞工局(或勞動局)提出。他們會協助你進行調查和處理。你也可以上勞動部網站查詢相關資訊,或是撥打勞動部24小時申訴專線1955尋求協助。雇主若經查證屬實,最高可被處以15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