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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計算工具

資遣費計算機

輸入到職日、離職日、平均工資,自動判斷勞退新舊制年資,算出資遣費 + 預告工資。依 勞基法第 16、17 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12 條 計算,包含 2005-07-01 新制實施的分段邏輯。

⚠️ 本工具為試算,實際資遣費以勞動契約、個案情況、勞工局認定為準。若雇主計算金額低於此試算,可撥打 1955 勞工諮詢專線 申訴。
年月日都要填
資遣生效日(預告期後最後在職日)
最近 6 個月總薪資 ÷ 6,含固定獎金、加班費
2005/7/1 後到職的人幾乎都是新制
資遣費總計(含預告工資)
0

📐 計算公式

新制資遣費勞退條例第 12 條):
資遣費 = 平均工資 × 0.5 × 年資(含未滿 1 年之比例)
上限:最高 6 個月平均工資

舊制資遣費勞基法第 17 條):
資遣費 = 平均工資 × 1 × 年資(未滿 1 年依比例,無上限)

預告工資勞基法第 16 條):若雇主未預告,須另付 10~30 日工資:
・年資 < 1 年:10 日
・年資 1~3 年:20 日
・年資 > 3 年:30 日

常見問答

「自願離職」和「被資遣」差在哪?
自願離職不能領資遣費、不能領失業給付;被資遣(非自願離職)兩樣都能領。關鍵是離職證明寫的理由。如果雇主勸退、逼退、口頭叫你走人但要你簽自願離職書,先別簽!堅持要一張「非自願離職證明書」,這關乎你後面的失業給付(最長可領 6 個月、45 歲以上 9 個月)。
平均工資怎麼算?包含獎金嗎?
平均工資 = 最近 6 個月總薪資 ÷ 6。包含:本薪、固定津貼、加班費、三節獎金(如果是固定給付)。不包含:年終獎金(除非是固定月份月薪的一部分)、股票、一次性紅利。獎金的認定常見爭議,雇主可能想排除,但只要你的薪資結構有固定性就算。
被資遣當天可以不上班嗎?
可以。依勞基法第 16 條,被資遣勞工有「謀職假」權利:每週可請 2 日(有薪)找新工作。實務上很多公司會直接給預告期工資代替讓你上班,這時你就直接離開,拿錢。
試用期被資遣也能領資遣費嗎?
可以。勞基法沒有「試用期」的概念,到職第一天就是正式勞工。年資未滿 3 個月:不用預告但要付資遣費;3 個月以上未滿 1 年:預告 10 日 + 資遣費。很多老闆以為試用期可以任意解雇,這是錯的。
雇主不付資遣費怎麼辦?
兩個方法:(1) 申請勞資爭議調解(到各縣市勞動局,免費,約 20 天內可開調解);(2) 走勞動法庭(可請求免費扶助,若薪資爭議勝訴雇主要付 3 倍懲罰性賠償)。時效 5 年內都可主張。另外可以先申請「失業給付」維持收入,不用等雇主付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