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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戶申請懶人包
資格怎麼認定?補助有哪些?申請流程、各縣市標準整理
115 年(2026 年)現行規定
📅 最後更新:2026-04-30 | ✍️ 編輯:台灣公民資訊站編輯團隊 | 🔍 資料核實:比對政府公開資料
主管機關
縣市社會局/處
低收入戶認定由戶籍所在地縣市政府辦理
認定方式
家庭總收入 + 財產審查
家庭成員人均收入 ≤ 最低生活費,且財產未超標
最低生活費基準
各縣市不同
115年台北市約 20,379 元/月;全國最低約 14,000 元
補助項目
生活補助、醫療、教育
低收入戶享有多項政府補助,依核定級距不同
每年重新審核
通過後每年需重新申報,維持資格才繼續補助
申辦地點
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
向戶籍所在地公所(社會課/福利課)申請
📋 快速指南
✅ 低收入戶認定三大條件
  • 【條件一】家庭總收入:
  • 家庭所有成員的工作收入、財產孳息等合計,人均不超過「最低生活費」
  • 最低生活費各縣市不同,以台北市為例(115年)約 20,379 元/月
  • 【條件二】家庭財產:
  • 存款、不動產、車輛等財產合計未超過規定上限
  • 財產上限各縣市不同(例:台北市動產上限約 15 萬,不動產另有規定)
  • 【條件三】家庭成員認定:
  • 以戶籍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計算(配偶、直系血親等)
  • ⚠️ 三個條件均須符合,缺一不可
💰 低收入戶可領的補助(部分列舉)
  • 生活補助費:每月由縣市政府核發(金額依級距,約 4,000~10,000 元/月)
  • 健保保費補助:健保費由政府全額補助(免自付)
  • 醫療補助:就醫部分負擔免繳(門診掛號費自付)
  • 兒童生活補助:家中有 18 歲以下兒童,每月另有補助
  • 就學補助:子女就讀學校學雜費減免或補助
  • 急難救助:臨時發生重大變故可申請急難救助金
  • 住宅補貼:優先申請社會住宅、租金補貼加碼
  • ⚠️ 各縣市補助項目和金額不同,請查詢戶籍地縣市社會局官網
📋 申請流程
  • ① 準備文件:戶口名簿、全體成員身分證、存款餘額證明、財產資料
  • ② 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社會課)提出申請
  • ③ 社工員進行家庭訪視(了解實際生活狀況)
  • ④ 審核期約 10~30 個工作天
  • ⑤ 核定通知:通過則發給「低收入戶證明書」,每年需重新申報
  • ⑥ 若不符合低收入戶,可詢問是否符合「中低收入戶」(條件較寬鬆)
  • 📌 申請過程中若有疑問,可直接聯繫公所社會課或縣市政府社會局
ℹ️ 中低收入戶 vs. 低收入戶
  • 低收入戶:人均收入 ≤ 最低生活費(補助最多)
  • 中低收入戶:人均收入介於 1.0~1.5 倍最低生活費(補助較少但條件較易達到)
  • 中低收入戶同樣享有部分補助(健保費補助、子女就學補助等)
  • 建議:即使覺得不符合,仍可去公所詢問,社工員可協助評估
  • ⚠️ 許多人因不了解制度而沒有申請,實際可能符合資格的人數遠多於申請人數

「低收入戶」 vs 「中低收入戶」差異

很多人混淆這兩個概念。簡單區分:

福利差異:低收入戶福利最完整、中低收入戶較少。但中低收入戶的「覆蓋範圍更大」,估計全台約 50 萬戶符合,但實際申請的不到 20 萬戶。有大量符合條件的家庭沒申請,等於放棄福利

「家庭」是怎麼定義的?

低收入戶審查的「家庭」不是你以為的「住一起的人」,是法律上的家庭。

很多人卡在「父母」這關。即使父母不住一起、不給你錢,他們的所得財產仍會被計入你的家庭。除非父母「失蹤、判決確定不負扶養義務、未盡扶養責任」,否則一定要列入。

所以年輕人想申請低收入戶,最常被刷掉的原因是「父母在」。即使父母在中南部你在台北、根本沒往來,系統還是會合併計算。實務上要證明父母「未盡扶養」很困難(要法院判決)。

「動產」與「不動產」門檻常被忽略

除了所得門檻,還有財產門檻:

常見誤區:「我家祖屋 30 年沒換過、現在公告現值 1,000 萬」——超標,不能申請。即使你媽住在裡面、根本沒賣,系統按公告現值算。

解法:(1)查詢自家不動產公告現值(地政局網站);(2)超標就確定不行;(3)如果剛好不到,要保證不要換房或賣房;(4)被認定後也要每年複審,財產增加會被取消。

「申請流程」的實務經驗

申請流程:

  1. 到戶籍地公所社會課諮詢,確認資格
  2. 填寫申請書,附身分證、戶口名簿、所得清單、銀行存摺、不動產證明
  3. 列冊家庭成員資料(含父母、兄弟姐妹)
  4. 受理後 30 天內審核,會有訪視員到家訪查
  5. 核定資格,發放補助 + 福利證明

常見地雷:(1)所得清單要去國稅局申請(前一年度),免費;(2)家庭成員任何一人不配合提供資料 → 全家不能申請;(3)訪視員家訪時看你家裝潢、是否有奢侈品(液晶電視、進口機車),可能扣分。

「低收入戶」的福利清單

確認低收入戶資格後,福利相當豐富:

  1. 生活補助:每月 12,000~17,668(依縣市)
  2. 兒童 / 少年生活補助:每名 1,800~2,500
  3. 就學補助:學費全免、教科書補助
  4. 健保補助:保費全免
  5. 住宅補助:租金補貼、社宅優先
  6. 醫療部分負擔減免:門診、住院
  7. 水電費減免:水費 30%、電費 50%
  8. 免費營養午餐:在學子女
  9. 身心障礙加給:若有身障身分加碼
  10. 急難救助:突發事件可申請

累積金額:4 口家庭一年福利可達 50~80 萬。比薪資還可觀,但要持續申請(每年複審)。

「中低收入戶」福利相對少但門檻寬

中低收入戶的福利是低收的縮減版:

所以中低收入戶申請主要為了:(1)健保保費省一半;(2)社宅優先;(3)小孩學費。沒有生活補助,但門檻寬,很多年輕家庭其實符合中低收入但沒申請

「翻身」的隱形門檻:脫貧後的福利懸崖

低收入戶最大的問題是「脫貧懸崖」:努力工作收入超過門檻 1 元 → 立即失去全部福利。

例:4 口家庭月所得 70,672 是低收 → 月補助 50,000 + 健保免費 + 學費全免,總福利約 80,000。所以實質家庭月可支配 = 70,672 + 80,000 = 150,672。如果你升職月薪多 5,000,總所得變 75,672 不再是低收 → 福利消失,家庭月可支配反而降到 75,672,實質減少近 7 萬

這個懸崖讓很多人不敢努力升職、加薪。政府正在改革為「漸進退場」:超過門檻後福利分階段減少而不是直接消失。但目前仍是懸崖式。

「申請失敗」的常見原因與對策

申請被拒最常見:

  1. 家庭所得超標:父母在中南部高薪、把你拉上去 → 法院判決脫離扶養關係
  2. 不動產超標:祖屋現值高 → 短期沒解
  3. 家人不配合:父母不肯提供所得資料 → 申訴或找社工協助
  4. 動產超標:突然有定存 → 等存款下降再申請
  5. 訪視扣分:家裡看起來不像「貧戶」 → 申訴 + 強調實際困難

建議:第一次申請被拒不要放棄,到社會局再諮詢,找出原因。有時候是申請書填寫不完整或文件缺,補件就過

「低收入戶」與其他社會福利的疊加

低收入戶身份是福利的「放大器」。多種福利針對低收入戶有加碼:

所以每年要主動 review 家裡是否符合低收入戶。家裡有小孩、長輩、身障者,福利加成可達月 6~10 萬。不要因為「面子」不申請。福利是法律給予的權利。

❓ 常見問答(4 題)
低收入戶的「最低生活費」標準是多少?
最低生活費由各縣市政府每年公告,115年各縣市不同。台北市約 20,379 元/月,其他縣市通常在 14,000~20,000 元之間。只要家庭全體成員的月收入合計除以人數,低於該縣市的最低生活費,即符合收入條件(還需搭配財產條件審查)。
名下有房子,還能申請低收入戶嗎?
有房子不一定不行,但需符合財產上限規定。若名下房屋是自住用,且公告現值未超過縣市規定上限(通常在數百萬至千萬不等,各縣市不同),仍可能符合資格。建議直接到公所社會課諮詢,社工員可協助評估你的情況。
低收入戶申請後多久可以知道結果?
社工員訪視後,通常在 10~30 個工作天內完成審核並通知結果。若通過,核發低收入戶證明書並開始補助;若不符合,公所會說明不符原因。若對結果有異議,可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訴。
低收入戶補助是一次性還是持續的?
生活補助費是持續性的,每月核發。但每年必須重新申報、重新審核,若家庭收入或財產狀況改變(如找到工作、繼承遺產等),需主動申報,可能影響資格。若資格改變但未申報,可能需要退還溢領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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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以官方為準)
衛福部社會救助資訊 ↗台北市社會局低收入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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