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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年度報稅季
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間:115 年 5 月 1 日 ~ 6 月 30 日
每年 5~6 月申報前一年度所得
免稅額(本人)
9.7萬
70歲以上 14.55萬
標準扣除額(單身)
13.1萬
有配偶 26.2萬
📋 報稅快速指南
👔 一般上班族
- 年收入 62.6 萬以下免繳稅
- 勞退自提 6% 不計入所得
- 租屋可申報租金扣除額(上限 18 萬)
- 健保費全額列舉扣除
👨👩👧 有家庭者
- 夫妻合報或分開計稅可擇優
- 幼兒學前扣除額每人 15 萬
- 教育學費扣除額每人 2.5 萬
- 長照扣除額每人 12 萬
📈 有投資收入
- 股利所得二擇一:合併 / 28% 分離
- 合併計稅有 8.5% 抵稅(上限 8 萬)
- 海外所得超過 100 萬要申報
- 虛擬貨幣交易所得須申報
💻 申報方式
- 手機報稅(最簡單)
- 網路報稅(自然人憑證/健保卡)
- 報稅軟體(離線版)
- 臨櫃申報(各地國稅局)
❓ 報稅常見問答
網紅的平台分潤收入要怎麼報稅?什麼時候補報免罰?
財政部已訂定「個人於網路發表創作或分享資訊課徵綜合所得稅作業規範」,將網紅平台分潤收入(如廣告、訂閱、直播打賞等)視為執行業務收入,需併入綜合所得稅申報。若交易涉及我國,可依簡易方式或證明文件認定我國來源所得。為輔導初期,網紅於115年6月30日前主動補報補繳者,可免予處罰。
外國人在台灣申請適用所得稅協定的時間延長了嗎?
財政部已修正發布適用所得稅協定查核準則第34條,將外國納稅義務人向我國稅捐稽徵機關申請適用所得稅協定的期間,由原來的5年放寬為10年。此修正自114年4月8日起生效,旨在提升我國所得稅協定的適用友善程度,營造更有利投資及貿易的賦稅環境。但需注意過渡期間的適用原則。
我領了好多股票股利,要怎麼報稅?合併計稅還是分開計稅?2026年
領取的股票股利(包含現金股利)在申報2026年度綜合所得稅時,有兩種課稅方式:合併計稅與分開計稅。
**1. 合併計稅:**
將股利所得併入您的全年綜合所得總額計算,並可按股利金額的8.5%抵減應納稅額,但每戶每年抵減總額不得超過8萬元。
**2. 分開計稅:**
將股利所得單獨列為一項,按28%稅率計算稅額,不計入綜合所得總額,也無法享有8.5%的抵減稅額。
**如何選擇?**
* **若您的綜合所得稅率低於28%:** 通常選擇合併計稅較有利,尤其當您股利收入不高,且可抵減的稅額未達4萬元上限時。
* **若您的綜合所得稅率高於28%:** 選擇分開計稅較有利,因為直接以28
股票股利分開計稅28%是什麼意思?2026年報稅
股票股利分開計稅28%是指,在申報2026年度綜合所得稅時(針對2025年發生的所得),您可以選擇將股票股利(含現金股利)單獨列為一項所得來課稅,稅率固定為28%。這種方式不會將股利所得併入您的全年綜合所得總額計算,因此也不適用合併計稅時的8.5%抵減稅額(每戶每年最高8萬元)。
**適用時機:**
當您的個人綜合所得稅率超過28%時,選擇分開計稅通常會比合併計稅來得划算。例如,若您適用30%的綜合所得稅率,將股利所得併入計算,稅負會更高。
**舉例:**
若您有100萬元股利所得,適用分開計稅,則需繳納的稅額為 100萬 * 28% = 28萬元。
**申報方式:**
在申報所得稅時,
我在台灣買賣比特幣賺了錢,要繳稅嗎?
是的,在台灣,虛擬貨幣(加密貨幣)的交易所得,原則上屬於財產交易所得,需要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若您在 2025 年度有虛擬貨幣交易獲利,且該獲利達到一定標準,則需要申報。目前財政部尚未針對虛擬貨幣交易設立專門的稅率,而是將其歸類於財產交易所得。計算方式為:交易所得 = 賣出金額 - 買入成本 - 相關費用(如交易手續費)。若您有獲利,且總所得達到申報門檻,則需在隔年 5 月份的報稅期間,將此項所得併入您的綜合所得稅申報。建議您保留所有交易紀錄,以便計算及申報。若有疑問,可洽詢財政部國稅局各區分局或稽徵所,或參考財政部最新公布的稅務資訊。
虛擬貨幣交易的獲利要怎麼算才好報稅?
計算虛擬貨幣交易獲利時,您需要釐清「買入成本」與「賣出金額」。買入成本應包含您購買虛擬貨幣時的實際支付金額,以及支付的交易手續費、網路費等必要費用。賣出金額則是您實際收到的金額,扣除賣出時支付的交易手續費。若您持有虛擬貨幣的時間較長,且有多次買賣紀錄,建議採用先進先出法(FIFO)或加權平均法來計算平均買入成本,以確保稅務申報的準確性。例如,若您在 2025 年購入 1 個比特幣成本為 100 萬台幣,並在 2025 年賣出該比特幣獲得 150 萬台幣,扣除 5 萬台幣手續費,則您的財產交易所得為 150 萬 - 100 萬 - 5 萬 = 45 萬台幣。此所得需在 2026 年 5 月報稅時
如果我用虛擬貨幣買東西,也算要繳稅嗎?
是的,在台灣,將虛擬貨幣用於購買商品或服務,原則上會被視為一種「處分」虛擬貨幣的行為,可能產生財產交易所得。也就是說,當您用虛擬貨幣支付時,相當於將該虛擬貨幣賣出換取商品或服務。您需要計算該虛擬貨幣在您賣出(支付)時的市價,減去您的買入成本與相關費用,若有差額(獲利),則可能需要申報為財產交易所得。舉例來說,若您在 2025 年以 50 萬台幣購入某虛擬貨幣,在 2025 年用該虛擬貨幣購買價值 70 萬台幣的商品,此時該虛擬貨幣的市價為 70 萬台幣,則您可能產生 70 萬 - 50 萬 = 20 萬台幣的財產交易所得,需在 2026 年 5 月報稅時申報。請務必保留所有交易及支付紀錄,以備
台灣政府有什麼補助或優惠給虛擬貨幣投資人報稅嗎?
目前,台灣政府尚未針對虛擬貨幣投資人提供特定的稅務補助或優惠措施。虛擬貨幣的交易所得,如同其他財產交易所得,是依循現行的《所得稅法》規定進行申報與課稅。也就是說,您在 2025 年度產生的虛擬貨幣交易獲利,將併入您的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並依據您的總所得適用累進稅率(目前最高 40%)。因此,投資人應自行妥善管理交易紀錄,並預留稅款。若您有疑問,建議諮詢專業的稅務會計師,以確保您的稅務申報符合法規,並了解是否有其他可適用的稅務規劃。財政部國稅局網站會定期更新相關稅務資訊,建議您隨時關注。
台灣的虛擬資產平台需要繳稅嗎?稅率是多少?
目前台灣對於虛擬資產的交易所得,尚未有專門的課稅法規。然而,依據現行所得稅法,若虛擬資產交易被認定為「所得」,例如屬於財產交易所得或營業所得,則需依法申報並繳納所得稅。
個人的財產交易所得是併入綜合所得總額,依累進稅率(5%~40%)課徵,並非單一固定稅率。營利事業則依營利事業所得稅率 20% 課稅。
金管會與財政部正密切關注此議題,未來可能會有更明確的課稅規範出爐。建議投資人保留所有交易紀錄,並諮詢專業稅務人員。
資訊適用年度:2025
我買的境外基金配息要繳稅嗎?要繳多少?
針對境外基金配息,若您是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配息所得屬於海外所得,需依「最低稅負制」(基本稅額)計算。
重點規則:
1. 全年海外所得「未達 100 萬元」→ 免計入基本所得額
2. 全年海外所得「達 100 萬元以上」→ 全數計入基本所得額
3. 基本所得額超過 750 萬元(免稅額),超過部分按 20% 計算基本稅額
4. 基本稅額若高於一般所得稅額,需補繳差額
簡單說,不是「超過 100 萬就繳 20%」,而是海外所得加上國內所得後,總額超過 750 萬的部分才可能補稅。大多數人的海外所得如果不高,實際上不需要補繳。申報時需在 5 月綜所稅申報期間填報海外所得欄位。
📰 相關政策與新聞(98 篇)
民眾透過金融機構投資境外金融商品產生之海外所得,應注意依規定自行申報個人基本所得額個人透過金融機構投資境外金融商品(如境…
財政部提醒,個人透過金融機構投資境外金融商品(如基金、股票、債券)之海外所得,並非綜所稅申報期間之自動查詢範圍,亦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納稅義務人須自行檢視並主動申報。
| 項目 | 規定內容 |
| :--- | :--- |
| 申報門檻 | 全年合計數達新臺幣 100 萬元 |
| 免稅額度
- 海外所得未納入綜所稅自動查詢及稅額試算服務,需自行申報。
- 全年海外所得合計達 100 萬元者,應全數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
- 114 年度個人基本所得額免稅額為 750 萬元,超過部分按 20% 稅率計算。
虧損企業漏報所得,仍應處罰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結算申報虧損,如經查得短漏報所得額,即使加計短漏報所得額後無應納…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說明,營利事業即使結算申報為虧損,經查獲短漏報所得後仍無應納稅額,也不能免除處罰。依所得稅法第110條第3項,罰鍰以短漏報所得額按當年度營所稅率計算,再依違章情節按法定倍數裁罰,最低4,500元、最高9萬元。企業應確實核對收入、成本及憑證;若自行發現漏報,可儘速向國稅局自動補報、補繳
- 營利事業申報虧損,不代表短漏報所得後可免罰。
- 若加計短漏報所得後仍無應納稅額,仍須以短漏報所得額乘以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率計算裁罰基礎。
- 依所得稅法第110條第3項,罰鍰最低不得少於4,500元,最高不得超過9萬元。
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新制:基本生活費調升、長照扣除額提高及人工生殖醫藥費放寬
財政部針對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推出多項減稅措施,旨在減輕民眾稅務負擔。主要變動如下:
| 項目 | 內容說明 |
| :--- | :--- |
| 基本生活費 | 每人調高至213,000元,較去年增加3,000元 |
| 長照特別扣除額 | 每人每年定額由12萬元提高至18萬元(設有排富條
- 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調高至213,000元。
- 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提高至每人每年18萬元(設有排富條款)。
- 放寬人工生殖醫藥費列舉扣除規定,經政府補助之療程費用可列報。
房東出租房屋收取租金應誠實報稅,以免短漏稅遭罰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個人因出租房屋所收取之租金及押金或任何款項類似押金,…
個人出租房屋收取之租金及押金,均須依所得稅法規定核算租賃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稅申報。若無法列舉實際費用,可按租賃收入之43%計算必要費用。押金部分則需按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計算租賃收入。若漏報除補稅外將面臨罰鍰。
| 項目 | 計算方式 |
| :--- | :--- |
| 租賃所得 |
- 租金與押金皆須併入綜合所得稅申報。
- 必要費用若無法列舉,可按租賃收入之43%扣除。
- 押金需按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設算租賃收入。
納稅義務人列報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視為「非自有房屋」之認定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適用「房屋租金支出…
財政部針對綜合所得稅「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進行規範與放寬。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受扶養直系親屬在境內租屋自住,每年扣除額上限為18萬元。為落實居住正義,財政部於113年12月3日發布新令,針對特定情形(如危險建築、繼承共有、異地就業就學就醫、分居配偶自有房屋等5種情況)放寬認定為「非自有房屋」,使
- 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每年上限為18萬元。
- 財政部新增5種可視為「非自有房屋」的情形,放寬租金扣除額適用範圍。
- 高所得者(稅率20%以上、股利28%分開計稅、基本所得額逾750萬)不適用此扣除額。
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多元繳稅管道,任您選。11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自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11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期間為2026年9月1日至9月30日。財政部提供網路、ATM、金融機構及超商等多元繳稅管道,企業可依登入憑證、付款帳戶及稅額選擇適用方式。此措施攸關企業按期完成暫繳義務,逾期可能產生相關稅務責任;國稅局也提醒勿點擊不明簡訊或通訊軟體連結繳稅,以防受騙。
| 繳稅方式
- 11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及繳納期間為2026年9月1日至9月30日。
- 企業可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或網路繳稅服務網,以晶片金融卡、信用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繳稅。
- 信用卡僅限使用營利事業企業卡或負責人信用卡,且一張信用卡只能辦理一筆授權繳納;授權成功後不得取消或更正。
營利事業應於2026年9月1日至9月30日間繳納並申報暫繳稅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公司組織且在中華民國有固定場所之營利…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提醒,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固定場所的公司組織營利事業,應於2026年9月1日至9月30日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及繳納。一般暫繳稅額為上年度營所稅應納稅額的二分之一;若帳冊完備、使用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且如期申報,可按當年度前6個月營收試算所得額及適用稅率計算。企業可用金融
- 公司組織且在中華民國有固定場所的營利事業,須辦理營所稅暫繳。
- 申報及繳納期間為2026年9月1日至9月30日。
- 一般暫繳稅額為上年度結算申報營所稅應納稅額的二分之一。
114年度綜合所得稅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調升至18萬元,減輕照顧身心失能者家庭之負擔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為減輕中低所得家…
為減輕中低所得家庭照顧身心失能者之負擔,財政部宣布自114年1月1日起,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由每人每年12萬元調升至18萬元。此政策旨在透過稅務減免,實質降低家庭照顧成本。需注意本項扣除額設有排富條款,且需符合衛福部公告之失能標準。
| 項目 | 內容 |
| :--- | :--- |
| 調整金
- 114年起長照扣除額由12萬元調升至18萬元。
- 設有排富條款,高所得者不適用。
- 適用對象包含聘僱外籍看護者、長照失能等級2-8級者、入住住宿式服務機構者。
綜合所得稅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之排富條款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自114年1月1日起,納稅義務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為符合…
自114年1月1日起,納稅義務人若申報符合衛福部規定之身心失能者,每人每年可享有18萬元之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此項扣除額旨在減輕家庭照顧失能者的經濟負擔,但設有排富條款,若所得稅率過高或基本所得額超過規定者則不適用。
| 項目 | 內容 |
| :--- | :--- |
| 扣除金額 | 每人每
- 自114年1月1日起實施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
- 每人每年扣除額度為18萬元。
- 設有排富條款,包含稅率級距及基本所得額限制。
雇主依法給付勞工損害賠償之「職業災害補償金」免納所得稅!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近來接獲公司會計來電詢問,雇主給付受傷員工…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說明,勞工因職業災害失能、受傷或罹病時,雇主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給付的醫療費用、醫療期間工資補償、失能一次補償,以及其他具損害賠償性質的補償金,依法免納個人綜合所得稅,雇主無須就此辦理扣繳申報。不過,若雇主在法定職災補償之外另發放額外補助費,該筆款項屬薪資所得,必須併入員工薪資辦
- 雇主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給付的職業災害補償,具損害賠償性質者,免納個人綜合所得稅。
- 免稅項目包括醫療費用補償、醫療期間按原領工資數額給付的補償,以及喪失原有工作能力時的一次性平均薪資補償。
- 經醫院診斷審定喪失原有工作能力者,雇主可一次給予40個月平均薪資補償。
個人房地合一稅經核准適用自住房地重購優惠者,請留意「5年列管限制」,以免前功盡棄近期發現個人經核准適用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醒,民眾出售自住房地後2年內重購新屋,且出售屋與重購屋均符合自住要件時,可申請房地合一稅重購退稅或扣抵稅額;但核准後,重購屋在5年列管期間內仍須維持自住。若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遷出戶籍且無例外事由、未實際居住、將房屋出租或供營業使用,或再出售、移轉房屋,國稅局將追繳原退還或扣抵的
- 出售自住房地並於2年內重購新屋,不論先售後購或先購後售,兩屋均符合自住要件者,可申請重購退稅或扣抵稅額。
- 重購屋自核准優惠後5年內,須持續符合自住房地要件,否則原退還或扣抵的稅額將被追繳。
- 常見違規情形包括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未持續設籍且不符例外、未實際居住、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以及出售或再移轉重購屋。
個人交易預售屋不符自住要件,不適用重購退稅優惠為減輕購屋自住者之換屋負擔,個人出售自住房屋、土地所繳納之房地合一所得稅額…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說明,民眾出售自住房屋、土地並繳納房地合一所得稅後,若在完成移轉登記日或房屋使用權交易次日起2年內重購自住房地,可依重購價額占出售價額的比率,申請退還已繳稅額,以減輕換屋自住者負擔。新、舊房地均須符合設籍、實際居住且未出租、未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等自住要件。預售屋因尚未完工、無法供自
- 先出售舊自住房地、後重購新自住房地者,可申請房地合一所得稅重購退稅。
- 重購期限為舊房地完成移轉登記日,或房屋使用權交易次日起算2年內。
- 退稅金額按重購價額占出售價額的比率,自已繳納的房地合一所得稅額計算退還。
子女結婚限定的甜蜜福利「婚嫁贈與100萬元」不計入贈與總額許多疼愛子女的父母總想在子女婚嫁時,贊助子女結婚基金,又擔心會…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說明,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規定,父母在子女婚嫁時贈與財物,每名父母可在年度贈與免稅額之外,另享100萬元婚嫁贈與免稅優惠。此規定可協助家庭合法規劃子女結婚基金,降低贈與稅負。
| 項目 | 每名父母可免稅額度 |
|---|---:|
| 年度贈與免稅額 | 244萬元 |
- 父母於子女婚嫁時贈與財物,每人可額外享有100萬元贈與稅免稅額。
- 婚嫁贈與100萬元免稅額可與每人每年244萬元的一般贈與免稅額併用。
- 父母雙方若均適用,每人可免稅贈與344萬元,合計可達688萬元。
綜合所得稅申報提醒:家戶成員認定應以「所得所屬年度」為準
綜合所得稅採「家戶申報制」,納稅義務人申報時,家戶成員關係及年齡認定必須以「所得所屬年度」(即114年度)為準,而非「申報當年度」(115年)。常見錯誤包括誤報115年才出生之子女、115年才結婚之配偶,或誤用115年才滿70歲的長輩免稅額。若申報錯誤導致虛列扶養親屬,除需補稅外,還可能面臨罰鍰。
- 綜合所得稅採家戶申報制,成員關係與年齡以所得所屬年度(114年)為準。
- 誤報115年才出生之子女或結婚之配偶,將涉及虛列扶養親屬。
- 直系尊親屬免稅額加成(1.5倍)需以114年度是否已滿70歲為準。
立法院今(21)日三讀通過「所得稅法第17條、第126條條文修正草案」,減輕育兒家庭租稅負擔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第23…
立法院三讀通過所得稅法修正案,配合政府因應少子女化的家庭支持政策,提高受扶養未成年子女免稅額,並放寬特定社會保險費的列舉扣除限制。修法自115年1月1日施行,民眾於116年5月申報115年度綜合所得稅時適用。
| 項目 | 修正後內容 |
|---|---|
| 未成年子女免稅額 | 每人由10.
- 受納稅義務人扶養的未成年子女免稅額,自115年度起提高50%,由每人10.1萬元增至15.15萬元。
- 扶養6歲以下子女者,可將未成年子女免稅額與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合併適用。
- 6歲以下第1名子女合計可減除30.15萬元;第2名以上每名合計可減除37.65萬元。
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多元繳稅管道說明
為提升繳稅便利性,財政部提供多元繳稅管道,包含e化繳稅(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存款、電子支付、行動支付、委託取款、ATM)及非e化繳稅(便利商店、金融機構臨櫃)。
| 繳稅方式 | 說明 |
| :--- | :--- |
| e化繳稅 | 包含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存款、電子支付、行動支付、
- 提供多元繳稅管道,包含網路、手機APP、行動支付及實體通路。
- 稅額3萬元以下可至四大便利商店繳納。
- 5月1日勞動節國稅局不提供臨櫃服務。
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第1批退稅案件,將於115年7月31日直撥入帳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財政部所屬各地區國稅局於115年…
財政部所屬各地區國稅局將於2026年7月31日同步辦理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第1批退稅,預計退稅364萬餘件、金額610億餘元。適用網路申報、線上或電話語音確認稅額試算,以及2026年5月11日前書面確認稅額試算者。選擇直撥退稅者,款項當日直接入帳;未直撥者將收到掛號寄送的退稅憑單,須在9月30日前兌
- 第1批退稅於2026年7月31日辦理,全國約364萬餘件、退稅約610億餘元。
- 網路申報退稅案件、以線上或電話語音確認的稅額試算案件,均納入本批退稅。
- 以書面確認稅額試算者,須在2026年5月11日前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確認,才能納入本批。
115年度營利事業暫繳申報期將至,採一般暫繳方式者,無須將上年度分開計稅之房地合一稅納入計算11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下…
115年度營所稅暫繳申報將於2026年9月1日至9月30日辦理。財政部自114年度起放寬「一般暫繳」計算方式,企業以去年結算申報應納稅額半數計算暫繳稅時,可排除房地合一稅分開計算的應納稅額,避免因偶發出售房地而墊高暫繳稅款、影響資金調度。
| 項目 | 舊規定 | 新規定 |
|---|---:|
- 一般暫繳是按上年度營所稅結算申報應納稅額的二分之一計算。
- 自114年度起,一般暫繳的計算基礎可排除依房地合一稅規定分開計算的應納稅額。
- 未使用投資抵減、行政救濟留抵或扣繳稅額抵減暫繳稅款的企業,可在期限前自行繳納,免填暫繳申報書。
115年度繳納暫繳稅額免辦理申報之業者,電子申報系統已優化線上繳稅功能,省時又便利!今(11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
11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期間為2026年9月1日至9月30日。財政部為簡化企業報稅流程,升級電子暫繳申報系統;符合「按上年度結算申報應納稅額二分之一計算暫繳稅額」,且未以投資抵減、行政救濟留抵或扣繳稅額抵減者,可不經完整暫繳申報程序,直接登入系統線上繳納稅款。
| 繳稅方式 | 可用認證方
- 11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及繳納期間為2026年9月1日至9月30日。
- 符合特定條件的營利事業,可直接線上繳稅,免辦暫繳申報程序。
- 適用對象為按上年度結算申報應納稅額二分之一計算暫繳稅額,且未以投資抵減、行政救濟留抵及扣繳稅額抵減暫繳稅額的業者。
11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稅款e化繳稅再升級因應社會快速變遷及科技發展進步,民眾繳稅方式不斷推陳出新,財政部推動數位化…
財政部因應數位化服務需求,優化115年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繳稅流程,申報期間為2026年9月1日至9月30日。符合免辦暫繳申報條件的營利事業,登入電子暫繳申報系統並完成身分認證後,可直接以信用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繳稅,不必再逐步建檔、審核及上傳申報資料。暫繳稅額原則為上年度結算申報應納營所稅額的二
- 115年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期間為2026年9月1日至9月30日。
- 符合免辦暫繳申報條件的營利事業,可透過新增e化繳稅節點完成身分認證後,直接使用信用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繳稅。
- 營利事業暫繳稅額原則為上年度結算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納稅額的二分之一。
11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自115年9月1日起,請多利用網路辦理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會計年度採曆年制者,…
財政部提醒採曆年制的營利事業,應於115年9月1日至30日辦理11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一般案件原則按114年度結算應納稅額(不含房地合一稅分開計算部分)的二分之一繳納;符合帳冊完備、使用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等條件者,可按115年前6個月營運結果試算暫繳。此措施可讓政府提前收取部分所得稅,也
- 採曆年制營利事業的115年度暫繳申報及繳納期間為2026年9月1日至9月30日。
- 一般暫繳案件以11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應納稅額二分之一計算,房地合一稅分開計算的應納稅額不納入此基礎。
- 自行繳納暫繳稅款者,原則上可免辦暫繳申報;但如以投資抵減、行政救濟留抵或扣繳稅額抵減暫繳稅額,仍須申報並檢附繳款收據。
115年度營利事業暫繳申報9月開跑,多元線上繳稅更便利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會計年度採曆年制者,115年度營利事…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公告,採曆年制的營利事業須於2026年9月1日至9月30日辦理11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符合條件者可按114年度應納稅額半數繳納,繳清後原則上免申報;符合帳冊、藍色申報書或會計師簽證等資格者,也可按115年前6個月營收試算申報。新制開放符合免申報條件者透過電子系統,以工商憑證認證
- 一般申報可按114年度結算申報應納營所稅額的二分之一計算並繳納;若未使用抵減稅額,繳納後得免辦暫繳申報。
- 以投資抵減、行政救濟留抵或扣繳稅額抵減暫繳稅款者,仍須填具暫繳稅額申報書並檢附相關證明。
- 符合資格的公司、合作社、醫療社團法人、特定長照服務社團法人及有限合夥創投事業,可選擇依115年前6個月營收試算申報。
11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自115年9月1日起,請多利用網路辦理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會計年度採曆年制者,…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提醒,採曆年制的營利事業須於115年9月1日至9月30日辦理11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一般案件原則按114年度結算申報應納稅額(特定房地交易分開計稅部分除外)的二分之一繳納;符合帳證完備、使用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等條件者,可按115年前6個月營收試算申報。\n\n| 項目
- 採曆年制營利事業的115年度暫繳申報及繳納期間為2026年9月1日至9月30日。
- 一般暫繳按114年度營所稅結算申報應納稅額二分之一計算,但特定房地交易分開計算的稅額不納入基礎。
- 符合帳證完備、使用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等條件者,可採115年前6個月營收試算暫繳。
11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將於9月正式開跑!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本(11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期間自9月…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115年度(2026年)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期間為9月1日至9月30日。一般營利事業原則上按上年度結算申報應納稅額的二分之一計算暫繳稅額;若未以投資抵減、行政救濟留抵或扣繳稅額抵減,完成自行繳納後可免填暫繳稅額申報書。國稅局今年升級電子申報系統,符合免申報條件者可於系統完成身
- 11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期間為2026年9月1日至9月30日。
- 原則上以營利事業上年度結算申報應納稅額的二分之一作為暫繳稅額。
- 未使用投資抵減、行政救濟留抵或扣繳稅額抵減者,自行繳納暫繳稅款後可免填暫繳稅額申報書。
租屋族申報114年度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時,應注意適用要件及排富規定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為減輕無自有房屋族群之經濟負…
為減輕無自有房屋族群負擔,自113年起房屋租金支出由列舉扣除額改為特別扣除額。納稅人於115年5月申報114年度綜所稅時,不論採標準或列舉扣除皆可適用,上限為每年18萬元。此政策讓租屋族在不需列舉其他支出下即可享有稅務減免,但設有排富條款及自有房屋認定限制。
| 項目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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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租金支出改列特別扣除額,不需列舉扣除即可適用。
- 每年扣除上限為18萬元。
- 設有排富條款,高所得者不適用。
租屋族申報114年度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時,應注意適用要件及排富規定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為減輕無自有房屋族群之經濟負…
為減輕無自有房屋族群負擔,自113年起房屋租金支出由列舉扣除額改為特別扣除額。納稅人於115年5月申報114年度綜所稅時,不論採標準或列舉扣除皆可適用,上限為每年18萬元。此政策讓租屋族在不需列舉其他支出下即可享有稅務減免,但設有排富條款及自有房屋認定限制。
| 項目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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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租金支出改列特別扣除額,不需列舉扣除即可適用。
- 每年扣除上限為18萬元。
- 設有排富條款,高所得者不適用。
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5大利多與減稅項目整理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針對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整理出5大減稅利多,包含調高基本生活費、擴大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適用範圍與金額,以及放寬人工生殖醫療費用列報規定等。這些調整旨在減輕納稅義務人負擔,民眾應於5月報稅季前確認適用條件以節省稅額。
| 項目 | 內容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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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年度每人基本生活費調升至213,000元。
- 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調升至每人每年180,000元,並放寬適用資格。
- 人工生殖療程醫療費用列報規定放寬,扣除政府補助與保險給付後可列報。
總統今(11)日修正公布「所得稅法」第17條、第126條條文,減輕育兒家庭租稅負擔總統今(11)日修正公布所得稅法第17…
總統公布修正所得稅法第17條及第126條,配合政府因應少子女化的「婚育家庭再減稅」政策,並降低民眾社會保險費的稅負。新制自民國115年1月1日生效,民眾於民國116年5月申報115年度綜合所得稅時適用。
| 項目 | 修正前 | 修正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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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名受扶養未成年子女
- 自民國115年1月1日起,納稅義務人扶養的未成年子女,每人免稅額由10.1萬元提高至15.15萬元。
- 勞工保險、農民健康保險、國民年金保險及軍、公、教保險保費,申報綜所稅列舉扣除時不再受2.4萬元上限限制。
- 新制適用於115年度綜合所得稅,於民國116年5月(西元2027年5月)辦理申報時適用。
免用統一發票之小規模營業人年度中變更為使用統一發票者,請記得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若年…
營利事業若於年度中由小規模營業人(查定課徵)改為使用統一發票,須於次年5月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申報時需將查定營業額與發票營業額合併計算,並依據是否適用「擴大書面審核」採取不同計算方式。若逾期申報,將無法適用擴大書審規定,影響稅務權益。
| 申報方式 | 計算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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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中改用統一發票者,須於次年5月1日至5月31日辦理結算申報。
- 申報時應合併計算查定營業額與使用統一發票期間之營業額。
- 採擴大書審申報者,須於期限內繳清稅款,逾期將喪失適用資格。
臺北關通關服務宣導團舉辦「外銷品沖退原料稅電子化作業」介紹,歡迎沖退稅廠商踴躍報名參加為持續提升外銷品沖退原料稅廠商採行…
臺北關為提升外銷品沖退原料稅廠商採用電子化作業的意願,將於115年9月24日舉辦第3季通關服務宣導活動,說明沖退稅申辦流程及「E化沖退稅」快速上手4步驟,並邀請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講授電子化原料核退標準的網路申請方式。活動有助出口業者降低紙本與人工申辦負擔、提升退稅作業效率。報名自115年8月31日至9
- 活動時間為115年9月24日14時至16時30分,地點在關務署副樓4樓禮堂。
- 宣導重點包括外銷品沖退原料稅申辦說明,以及E化沖退稅4步驟。
-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將說明如何透過網路平台申請電子化原料核退標準。
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附件網路上傳注意事項 報你知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會計年度採曆年制的營利事業,本(115)年度營利…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提醒,採曆年制會計年度的營利事業,11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期間為2026年9月1日至9月30日,可透過「營利事業所得稅電子暫繳申報繳稅系統」網路申報及上傳附件。採網路上傳者須先完成申報,並上傳蓋章的申報書收執聯及相關書表;會計師簽證案件另須附查核簽證報告書。附件應為300至6
- 115年度採曆年制營利事業的所得稅暫繳申報期間為2026年9月1日至9月30日。
- 營利事業可使用營利事業所得稅電子暫繳申報繳稅系統辦理網路申報及附件上傳。
- 附件上傳須先完成網路申報,並檢附蓋妥營利事業及負責人、代表人或管理人印章的暫繳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及相關書表。
114年度綜合所得稅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調升至18萬元,減輕照顧身心失能者家庭之負擔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為減輕中低所得家…
為減輕中低所得家庭照顧身心失能者之負擔,財政部宣布自114年1月1日起,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由每人每年12萬元調升至18萬元。此政策旨在透過稅務減免,實質降低家庭照顧成本。需注意本項扣除額設有排富條款,且需符合衛福部公告之失能標準。
| 項目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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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調整金
- 114年起長照扣除額由12萬元調升至18萬元。
- 設有排富條款,高所得者不適用。
- 適用對象包含聘僱外籍看護者、長照失能等級2-8級者、入住住宿式服務機構者。
個人取得大陸地區來源所得,應併入臺灣地區來源所得申報綜合所得稅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個人如有取得大陸地區來源所得,應注意…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提醒,臺灣地區人民如取得大陸地區來源所得,依法須併入臺灣地區來源所得,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在大陸已繳納的所得稅可申報扣抵,但扣抵額不得超過因加計該筆大陸所得後所增加的臺灣應納稅額。此規定攸關赴陸工作、投資或取得其他所得者的報稅義務,未申報或錯誤申報可能面臨補稅及處罰。
| 項目
- 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4條,個人取得大陸地區來源所得,應併入臺灣綜合所得稅申報。
- 大陸地區已繳納的所得稅,可自臺灣應納綜合所得稅額中扣抵。
- 可扣抵金額以大陸已納稅額或因加計大陸所得而增加的臺灣應納稅額兩者較低者為限。
身心障礙者「租賃」醫療輔具支出,得列報醫藥費列舉扣除額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因身心障礙所需的…
財政部說明,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因身心障礙所需的醫療性質輔具,不論以購買或租賃方式取得,均可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列報醫藥及生育費列舉扣除額。已取得地方政府輔具補助者,只能扣除自付的超過補助部分;未申請或未獲補助者,備妥醫師診斷證明及收據後,可按實際支出扣除。此措施可減輕身心障礙者及其家庭的醫療
- 醫療性質輔具的租賃支出,與購買支出同樣可列報醫藥及生育費列舉扣除額。
- 適用對象包括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因身心障礙所需的合格輔具支出。
- 適用輔具包含醫療輔具,以及部分身體、生理與生化試驗設備及材料、肌力與平衡訓練輔具、預防壓瘡輔具等。
遺有5年內繼承作農業使用之農地,遺產稅申報方式報您知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遺有5年內繼承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應…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提醒,5年內再次繼承的財產,只有在前次繼承時「實質已繳納遺產稅」者,才可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不計入遺產總額。若農業用地前次繼承已適用「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扣除額」而免除該土地的遺產稅,因未實際繳稅,再次繼承時仍須按死亡時公告現值計入遺產總額申報;但繼承人如取得死亡時有效的農業用地作農業
- 5年內繼承財產不計入遺產總額的前提,是該財產於前次繼承時已實質繳納遺產稅。
- 農業用地若在前次繼承時已核准適用農業使用扣除額,該土地實質未繳遺產稅,不適用5年內繼承財產免計入遺產總額規定。
- 再次繼承農地時,仍應依被繼承人死亡時的土地公告現值計入遺產總額申報。
核釋網路借貸平臺業務事業給付利息所得之扣繳規定財政部於今(6)日發布解釋令,核釋網路借貸平臺業務事業(P2P平臺業者)為…
財政部於2026年8月6日發布解釋令,明確規範網路借貸平臺業者(P2P平臺)在給付利息所得給出借人時,應負擔扣繳稅款義務。過去P2P借貸的稅務責任不明確,可能造成出借人漏報所得或重複課稅問題。此次解釋令確立由P2P平臺業者統一扣繳,借款人無需再就該利息辦理扣繳,簡化稅務程序。
**適用條件**:P
- P2P平臺業者在給付利息所得時,應依所得稅法規定辦理扣繳、申報及填發扣繳憑單
- 適用對象為參與借貸交易利率訂價及交易管理,且對資金移轉具實質控制及管理的P2P平臺業者
- 借款人免就該利息辦理扣繳,簡化程序
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手機報稅GO 好禮大FUN送」全國性抽獎活動開獎囉!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財政部為鼓勵民眾…
財政部為鼓勵民眾以手機完成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舉辦「手機報稅GO 好禮大FUN送」全國抽獎活動。符合資格者須以手機申報並於申報時勾選同意參加抽獎,每申報戶限1次機會;本次共有19,586名得主。中獎名單將於2026年8月21日公布,得獎者須在2026年11月25日前完成兌領,逾期或簡訊無法
- 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網路申報達636萬件,占總申報件數89.7%;其中手機申報289萬件,較前一年增加29萬餘件。
- 手機申報且勾選同意參加抽獎者才具資格,符合資格者約264萬2千餘人。
- 抽獎於2026年8月19日公開進行,由律師見證並以電腦隨機抽出中獎者。
提醒民眾:聘僱外籍看護工資格放寬,不等於自動取得長照特別扣除額資格
勞動部放寬年滿80歲以上被看護者申請外籍看護工免經醫療評估,但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醒,此程序放寬不代表自動符合綜合所得稅「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資格。若欲列報114年度長照扣除額(每人18萬元),仍須符合衛福部規定之身心失能標準。民眾若僅憑年齡申請外籍看護,未取得相關失能證明,將無法列報扣除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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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滿80歲以上申請外籍看護免醫療評估,僅為聘僱程序放寬。
- 聘僱外籍看護之事實,不直接等同於所得稅長照扣除額之適用資格。
- 長照扣除額須符合衛福部公告之身心失能標準(含聘僱外籍看護資格、長照等級2-8級、入住機構達90日等)。
人工生殖醫療費用列舉扣除額放寬規定
財政部發布新令,放寬綜合所得稅醫藥及生育費列舉扣除額之認定標準。過去僅限健保特約醫療院所,現針對「衛生福利部體外受精人工生殖技術補助方案」之特約機構,若民眾已獲政府補助,其療程費用在扣除政府補助及保險給付後,實際自行負擔之金額可列報為醫藥及生育費列舉扣除額。
| 項目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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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寬非健保特約人工生殖機構之醫療費用列舉扣除限制。
- 適用前提為該療程須經主管機關核准補助。
- 可列報金額為「實際自行負擔」之費用(扣除補助與保險給付)。
存股族小確幸!所得未達起徵點仍應申報,善用股利抵減稅額提領退稅紅包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間,常有民眾因年…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提醒,民眾若有股利所得,即使年度總所得未達課稅標準,仍建議辦理綜合所得稅申報。因股利所得可選擇「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並享有8.5%的可抵減稅額(每戶上限8萬元),對於所得較低者,其可抵減稅額往往大於應納稅額,透過申報程序即可申請退稅。
| 項目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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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利所得可選擇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並享有8.5%可抵減稅額。
- 每戶股利可抵減稅額上限為8萬元。
- 即使所得未達課稅標準,若有股利所得,申報後可能產生退稅。
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於境外出售收藏藝術品之所得,若未納入個人基本所得額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恐遭補稅處罰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根據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若於境外出售收藏藝術品,該所得屬於海外財產交易所得,須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申報。若全年海外所得合計未達100萬元者免計入;若超過則須申報,且若無法提供成本證明,將按成交價格之20%計算所得。民眾若有漏報,在未經檢舉或調查前自動補報補繳,可免除罰鍰。
- 境外出售藝術品所得屬海外財產交易所得,須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
- 全年海外所得合計未達100萬元者免予計入。
- 若無法提出成本及費用證明,將按成交價格之20%核定所得。
營利事業結清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領回賸餘款應列報其他收入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依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1項規定提撥…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提醒,營利事業依《勞動基準法》提撥的勞工退休準備金,原則上每年可在已付薪資總額15%以內列為費用;但若公司已與保有舊制年資勞工結清年資,或已無適用勞基法退休金制度年資的員工,且未積欠退休金、資遣費,經地方勞政機關核准領回退休準備金專戶餘款時,領回本金及利息都必須列入領回年度收益課稅。
- 營利事業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每年度可在已付薪資總額15%限度內列為費用。
- 公司若結清勞工舊制年資或已無舊制退休金適用員工,並無積欠退休金及資遣費,可向所在地勞政機關申請領回專戶餘款。
- 經核准領回的勞工退休準備金餘款及其利息,均應列為領回年度收益或其他收入,併入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
105年1月1日以前購入預售屋,105年1月1日以後登記取得房地所有權再出售者,屬房地合一稅課稅範圍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說明,個人購買預售屋時,即使在民國105年(2016年)1月1日前已簽訂預售買賣契約,只要房屋及土地是在105年1月1日以後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後出售時即屬房地合一稅課稅範圍。房地取得日原則上以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認定,而非預售屋簽約日。此規定影響預售屋轉為成屋後的出售申報方式;若
- 房地合一稅適用與否,預售屋案件原則以房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作為取得日認定基準。
- 預售買賣契約雖於2016年1月1日前簽訂,若所有權於當日以後登記取得,出售時仍應依房地合一稅規定申報。
- 出售適用房地合一稅的房地,不應僅於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中列報一般房屋財產交易所得。
換屋族購買預售屋申請房地合一所得稅自住房地重購優惠之適用要件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不少民眾因換屋需求,選擇先購買預售屋及…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提醒,民眾出售自住房地後重購預售屋,欲申請房地合一所得稅「自住房地重購退(抵)稅」優惠時,預售屋的取得日不是簽約日,而是建案完工、交屋並完成建物及土地所有權登記之日。舊屋出售移轉登記日與新屋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必須相距2年內,且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須在兩屋設籍並實際居住,房屋不得出租、
- 預售屋簽約時取得的是買賣契約權利,不是房地所有權,因此簽約日不屬於房地合一稅的房地取得日。
- 重購預售屋的取得日,以完工交屋後完成建物及土地所有權登記日為準。
- 出售舊自住房地與重購新自住房地的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前後須在2年內,才可適用重購自住房地退(抵)稅優惠。
營利事業出售經法院拍定取得之新制房屋或土地,其交易損失應與營利事業所得額分開計算,不得自課稅所得額中減除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提醒,營利事業出售於2016年1月1日以後經法院拍定取得的房屋或土地,適用房地合一稅制度,房地交易所得或損失須與一般營利事業所得額分開計算。若交易獲利,須依持有期間適用稅率計稅後併同營所稅結算申報;若交易虧損,則不得用來扣減公司其他營業所得或課稅所得額。以案例而言,公司將200萬元房
- 營利事業交易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地,交易所得或損失須與一般營利事業所得額分開計算。
- 經法院拍定取得且適用新制的房地,日後出售時同樣適用房地合一稅規定。
- 房地交易所得應依持有期間適用稅率計算稅額,再併同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
短漏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應儘速補報及補繳稅款,以免受罰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辦理個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後,如發現有…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完成個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後,若發現有短漏報所得,應在未被檢舉、未遭稅捐機關或指定調查人員調查前,主動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稅款。依規定,自動補報補繳者加計利息後可免罰;若已遭檢舉或調查才補報,除補稅外仍可能被處罰鍰。此規定攸關有租賃、兼職、投資等所得的報稅民
- 個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原則為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
- 申報後發現短漏報所得,應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辦理補報及補繳稅款。
- 在未經檢舉、未遭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人員調查前自動補報補繳者,可加計利息免予處罰。
重購自住房地後將新房地出租者,不得適用重購自住房地所得稅額扣抵或退還規定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個人出售自住房地依所得稅法…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醒,個人出售自住房地後2年內重購自住房地,或先購屋後2年內出售原自住房地,可依重購價額占出售價額比例,申請房地合一稅退稅或扣抵。但出售與重購的房屋均須由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辦竣戶籍登記並實際居住,且不得出租、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此規定是為保障真正自住換屋需求;若買到的新屋承接既有
- 自住房地可適用「先賣後買」或「先買後賣」的重購退稅、稅額扣抵機制,兩次交易須在完成移轉登記日起2年內完成。
- 可退還或扣抵的稅額,依重購價額占出售價額的比率計算。
- 出售房屋及重購房屋,均須由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辦竣戶籍登記並實際居住。
營利事業出售多筆適用房地合一稅之房地,且屬於分開計稅合併報繳者,其交易損失,應先自當年度適用相同稅率之房屋、土地交易所得…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說明,營利事業出售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屋、土地,應依房地合一稅規定,以交易收入扣除成本、費用及損失後計算所得,並依持有期間適用不同稅率、分開計稅後合併申報。當年度多筆房地交易同時有所得與損失時,損失應優先扣抵相同稅率的所得;若不足,才可扣抵不同稅率所得,並可自行選擇優先扣抵較
- 營利事業出售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屋、土地,適用房地合一稅制度計算交易所得或損失。
- 房地交易所得依持有期間適用45%、35%或20%稅率,分開計算稅額後合併報繳。
- 當年度房地交易損失應先扣抵相同稅率的交易所得;無同稅率所得或扣抵不足時,可扣抵不同稅率的交易所得。
迎戰酷暑換冷氣,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3大重點提醒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民眾購買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1級或第2級非供銷…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提醒,為鼓勵民眾汰換耗能家電、節約能源,購買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第1級或第2級、非供銷售且未退換貨的全新冷氣機,可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每臺冷氣最高可退2,000元;分離式冷氣僅室外機具有能效分級,須以室外機申請。民眾須在發票或收據交易日次日起6個月內,透過線上或書面向任一國稅局申請,逾
- 購買能源效率第1級或第2級的全新冷氣機,可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
- 冷氣須為非供銷售、未退貨或換貨之產品。
- 每臺冷氣最高可退稅新臺幣2,000元。
迎戰酷暑換冷氣,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3大重點提醒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民眾購買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1級或第2級非供銷…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提醒,民眾購買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第1級或第2級、非供銷售且未退換貨的全新冷氣,可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每臺最高2,000元。此措施透過稅負減免鼓勵汰換較耗電的舊冷氣、選購節能產品,因應夏季用電與高溫需求。
分離式冷氣僅室外機具有能源效率分級,因此僅室外機可申請。申請須在統一發票或收據
- 購買能源效率分級第1級或第2級的全新冷氣,可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
- 冷氣須為非供銷售、未退貨或換貨之產品。
- 每臺冷氣最高可退還新臺幣2,000元。
換屋族購買預售屋應留意成屋登記日,避免因「買新賣新」無法適用房地合一稅重購退(抵)稅優惠為保障自住者「換屋」(即出售舊屋…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醒,為保障自住換屋者權益,個人出售舊自住房地後2年內重購新自住房地,或先購買新自住房地後2年內出售舊自住房地,可申請房地合一稅重購退(抵)稅。不過,優惠的前提是實際出售「舊房地」並重購「新房地」;若後來出售的是較晚取得的新屋、保留原有房屋,屬於「買新賣新」,即使兩屋都符合自住條件,
- 個人出售自住房地後2年內重購自住房地,或先購新屋後2年內出售舊屋,可申請房地合一稅重購退(抵)稅。
- 重購優惠目的在減輕自住者換屋的房地合一稅負擔,維護居住權益。
- 出售後取得的新房地、保留較早取得房地的「買新賣新」交易,不符合換屋優惠意旨。
自住房地經核准重購退稅,5年內改變用途或移轉將追回稅款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房地合一稅經核准適用重購自住房地稅額扣抵…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提醒,個人出售自住房地後或購買新自住房地後2年內完成重購、出售,且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均設籍實住、未出租或供營業使用者,可申請房地合一稅重購退稅或扣抵。不過,重購房地自完成重購起5年內,若出售、遷出戶籍、未自住、出租或改供營業/執行業務使用,均須追繳原退還或扣抵稅額;即使因調職等非
- 重購退(抵)稅適用於先售後購或先購後售,出售與重購的所有權移轉登記時間須在2年內。
- 出售及購買房屋時,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須辦竣戶籍登記並實際居住,且不得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 退稅或扣抵金額按重購價額占出售價額的比率計算。
營利事業計算房地合一稅之土地交易所得,應留意得減除之土地漲價總數額!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24條之5規定,營…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說明,營利事業出售適用房地合一稅2.0的土地,應以交易收入扣除成本、費用或損失計算所得,再扣除依土地稅法以「公告土地現值」計算的土地漲價總數額;若已繳土地增值稅未能自交易所得扣除的部分,可列成本費用。此規定是為防止以土地增值稅申報移轉現值與所得稅稅率差異規避稅負。交易所得扣除土地漲價
- 房地合一稅2.0土地交易所得,原則上以收入減成本、費用或損失後計算。
- 可扣除的土地漲價總數額,限按土地稅法規定的公告土地現值減前次移轉現值計算。
- 土地增值稅中未自土地交易所得扣除的部分,可列為成本費用。
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於課稅年度死亡配偶(親屬)之免稅額者,別忘將其所得併入申報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在年…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提醒,若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於年度中死亡,其死亡當年度的所得仍須由生存配偶或扶養人合併申報綜合所得稅,且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可按全額計算。此規定常被忽略,例如案例中乙君因未查詢已故配偶甲君的所得資料,漏報190萬餘元營利所得,遭補稅26萬餘元並處罰鍰。此規定對於家中有親屬過世的納稅義務人相
- 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於年度中死亡,其死亡當年度所得仍須合併申報
- 死亡者的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可按全額計算扣除
- 網路申報系統不會自動帶入死亡親屬的所得資料,需主動向國稅局查詢
列報醫藥及生育費扣除額應先減除受有保險理賠部分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民眾申報綜合所得稅醫藥及生育費扣除額時,如支出之醫藥…
根據所得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申報綜合所得稅時,若醫藥及生育費已領有保險給付,該部分金額不得列入醫藥及生育費列舉扣除額。此規定旨在落實稅賦公平,避免同一筆支出同時享有保險理賠與稅務扣除之雙重利益。民眾在申報時,應將總醫藥費支出減除已領取的保險理賠金,僅就差額部分進行申報。
| 項目 | 規定說明 |
- 醫藥及生育費列舉扣除額需減除已領取的保險給付。
- 適用對象包含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
- 醫療費用須支付予公立醫院、健保特約醫療院所或經財政部認定會計紀錄完備之醫院。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外之中華民國國民申報遺產稅扣除額之限制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提醒,若被繼承人為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外之中華民國國民或非中華民國國民,其遺產稅課稅範圍僅限於境內財產。依規定,此類被繼承人不得扣除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受扶養親屬、重度身心障礙、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死亡前9年內繼承已納稅財產等扣除額。境內發生的稅捐、罰鍰、債務、喪葬費及管理費用
- 被繼承人若為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外之中華民國國民或非中華民國國民,其遺產稅課稅範圍僅限於中華民國境內財產。
- 此類被繼承人不得扣除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受扶養親屬、重度身心障礙、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死亡前9年內繼承已納稅財產等扣除額。
- 境內發生的稅捐、罰鍰、債務、喪葬費及管理費用等可扣除,但以在中華民國境內發生者為限。
營利事業製作移轉訂價報告應注意事項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114年與其關係人間從事受控交易,於辦理114年度營利事…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說明營利事業於辦理11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針對與關係人間之受控交易,應備妥移轉訂價報告之標準。若符合特定營收規模或交易條件,得免備妥報告,改以其他文據取代。以下為免備妥移轉訂價報告之條件:
| 條件類別 | 免備妥報告標準 |
| :--- | :--- |
| 營收規
- 營利事業應於辦理114年度營所稅申報時,評估是否需備妥移轉訂價報告。
- 符合特定營收門檻(如未達3億元)或受控交易總額未達2億元者,可免備妥報告。
- 若需備妥報告,於稽徵機關調查時,應於送達後1個月內提示,必要時可申請延長1個月(以1次為限)。
為降低業者營運成本及便捷通關,海關調高船舶採購物料免檢附報單及免查核之貨價限額高雄關表示,為提高運輸工具在我國補給意願,…
為提升運輸工具補給意願並降低業者營運成本,高雄關修正「船舶需用物品申請驗放作業要點」,放寬船舶專用物料及船員食用品之申報門檻與查核規定。
| 項目 | 修正內容 |
| :--- | :--- |
| 免附出口報單門檻 | 整批離岸價格提高至 20 萬元 |
| 免派員查核門檻 | 整批離岸價格提
- 免檢附出口報單之整批物料離岸價格上限提高至 20 萬元。
- 免派員至船邊查核之整批物料及食用品離岸價格上限提高至 5 萬元。
- 在港船舶船員食用品數量合理者,不限金額均可以准單方式申報。
營利事業處分國內基金之損失,不得自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處分國內基金之損失,屬所得稅法第4條…
營利事業處分基金時,稅務處理方式取決於基金註冊地。根據所得稅法規定,國內基金屬證券交易所得停徵範圍,其處分損失不得直接自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減除,僅能於次年度起5年內自證券交易所得中扣除;國外基金則應併入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企業若混淆兩者申報,將面臨補稅風險。
| 基金類型 | 處分損益處理方式
- 國內基金處分損失不得自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減除。
- 國內基金處分損失可於次年度起5年內,自停徵所得稅之證券交易所得中減除。
- 國外基金處分損益應併入營利事業所得額計算課稅。
營利事業與地主合建分售不動產建案,應按售價比例分攤廣告費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與地主合建分售不動產建案所發生之廣…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提醒,營利事業與地主採「合建分售」方式推案時,所支出的廣告費不得由建設公司全額列報,應依房屋及土地的售價比例,分別計算並認列各自應負擔的費用。此規定依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的收入費用配合原則,影響建設業者及地主的所得稅申報。若未依比例分攤,國稅局可調減費用並補徵稅款;例如廣告費50
- 營利事業與地主合建分售不動產時,廣告費應按房屋與土地售價比例分攤。
- 建設公司僅能列報依房屋售價比例計算、屬自身應負擔的廣告費。
- 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78條第1款第11目,應符合收入費用配合原則。
營利事業列報費用或損失應與業務有關,並依規定取得合法憑證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列報各項費用或損失,應與本業及附屬…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提醒,營利事業申報所得稅時,列報的費用或損失必須與本業或附屬業務有關,且應取得記載正確的原始合法憑證;家庭支出、與營業無關的費用,以及滯報金、滯納金與各類罰鍰均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案例中,甲公司雖在交際費法定限額內申報200萬元,但其中60萬元為服飾、家電、家具及家庭用品等支出,因無
- 營利事業費用與損失須和本業或附屬業務具關聯性,才能列報扣除。
- 家庭費用、非營業相關支出、滯報金、怠報金、滯納金及各項罰鍰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
- 原始憑證未取得,或憑證記載事項不符者,相關費用不予認定。
公司借入資金無償或低利貸與他人,應依規定調減利息支出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公司向金融機構或他人借入資金支付利息,同時將資…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提醒,營利事業向銀行或他人借款支付利息後,若將資金無償或以低於借款成本的利率貸與他人,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7條,與貸出款項相當的利息或利差不得列為利息支出。此規定旨在避免公司以借款利息減少應稅所得,卻將資金無償提供股東或關係人使用。公司辦理營所稅結算申報時,應自行檢視資金
- 營利事業因借款支付的利息,原則上可列報為費用。
- 若借入資金後無息貸與他人,貸出金額所對應的借款利息不得列報費用。
- 若貸款給他人的利率低於公司借款利率,兩者利差所對應的利息支出不得認列。
不動產出租業者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應依實際營業內容申報正確適用行業代號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基於個人與營利事業之租賃所得稅…
財政部為衡平個人與營利事業的租賃所得稅負,並防止業者藉由變更申報行業代號規避稅負,自112年度起修正擴大書面審核規定,排除「6811-12自有不動產租賃」及「6811-13不動產轉租賃」適用擴大書審。業者須依實際營業內容選填正確行業代號,否則國稅局可依較高的同業利潤標準調整所得並補稅。案例中,租賃業
- 財政部於113年1月31日修正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第9點,並自112年度起適用。
- 行業代號「6811-12自有不動產租賃」及「6811-13不動產轉租賃」不得適用擴大書面審核。
- 營利事業應按實際經營內容申報行業代號,不得以不動產投資開發等其他代號規避税負。
營利事業應妥善保存帳簿憑證,並正確歸屬成本或費用,以確保租稅權益!營利事業應落實帳簿憑證保存,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提醒,營利事業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應依費用性質正確區分營業費用與營業成本;與生產製造直接相關的費用,應列為製造費用(營業成本),不得誤列為管理或銷售等營業費用。若業者無法提出成本帳簿、原始憑證、生產日報表、領料單或成本計算表等資料,稽徵機關可依查核準則轉正分類,並按同業利潤標準核定
- 製造費用屬營業成本,應與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等營業費用正確區分。
- 營利事業須保存成本帳簿及原始憑證,以證明申報費用分類與金額的正確性。
- 無法提示生產日報表、領料單、成本計算表等資料時,國稅局可將誤列費用轉正為營業成本。
營利事業如有屬和解放棄部分債權,可於取得調解證明並經法院核定之年度列報呆帳損失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因債務人無力…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說明,營利事業因債務人無力清償,經和解而放棄部分或全部債權時,如欲認列呆帳損失,須具備法定證明文件;經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調解者,還須經法院審查核定。重要的是,呆帳損失應以「法院核定年度」而非調解成立年度列報。
甲公司113年與乙公司調解,免除400萬元債務,但法院至114年1月7日
- 和解造成無法收回的債權,符合規定並備妥證明文件後,可列報呆帳損失。
- 法院和解須有法院和解筆錄或裁定書;調解委員會調解成立者,須再經法院審查核定。
- 呆帳損失列報年度以法院核定年度為準,不是調解成立年度。
高雄關籲請業者正確申報「裁紙器」稅則號別,以利貨物快速通關高雄關表示,近來有業者進口「裁紙器附量角器」(PAPER CU…
高雄關表示,進口「裁紙器附量角器」若原申報為辦公室用機器(稅則號別8472.90.90、第一欄稅率0%),經審核應改歸為切紙機(稅則號別8441.10.00),按第一欄稅率3%課徵關稅。原因是該產品以手動滑塊及刀片對紙張進行直線裁切,量角、定位功能僅屬輔助,依HS註解,所有截切用機器均應歸入第844
- 「裁紙器附量角器」主要功能為紙張直線裁切,屬專門用途的切紙機器。
- 該貨物應歸列稅則號別8441.10.00「切紙機」,不適用8472.90.90「其他辦公室用機器」。
- 適用稅率由原申報的第一欄0%改為第一欄3%。
出售國內未上市(櫃)股票與國外有價證券課稅規定不同,請民眾留意避免受罰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民眾無論投資國內未上市(櫃)…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醒,投資國內未上市(櫃)股票或國外有價證券的交易所得,可能須納入個人所得基本稅額(最低稅負制)申報。114年度同一申報戶基本所得額超過750萬元者,應於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一併申報基本稅額。這類所得通常不在稅捐機關提供的查調所得資料中,投資人須自行核對並申報;漏報者可在未遭檢舉或調
- 114年度個人基本所得額免稅額為750萬元。
- 基本所得額包括綜合所得淨額、分開計稅股利及盈餘、海外所得、特定保險給付、有價證券交易所得、非現金捐贈及其他公告減免所得額或扣除額。
- 國內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原則上全數計入基本所得額。
個人於網路發表創作或分享資訊課徵綜合所得稅作業規範
財政部針對網紅(如廣告分潤、直播打賞等收入)訂定課稅作業規範,明定境內外平臺業者為扣繳義務人。重點如下:
| 項目 | 說明 |
| :--- | :--- |
| 適用對象 | 網紅(執行業務所得)、境內外平臺業者 |
| 扣繳義務 | 境內平臺及已稅籍登記之境外平臺須辦理扣繳及申報 |
| 輔
- 網紅收入(廣告分潤、訂閱、打賞等)屬執行業務所得。
- 境內平臺及已辦理稅籍登記之境外平臺為扣繳義務人,須辦理扣繳及申報。
- 115年6月30日前為輔導期,自動補報補繳可免罰。
營利事業欲申報適用盈虧互抵,應注意相關要件在景氣波動商業環境中,營利事業「轉虧為盈」是其經營目標,然以往年度營業虧損,原…
依所得稅法第39條規定,符合條件的營利事業可將過去10年內經稽徵機關核定的虧損,自當年度純益中扣除,以減輕稅負。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說明,適用「盈虧互抵」須同時符合四大要件:
| 要件 | 說明 |
|------|------|
| 組織性質 | 公司組織(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夥、醫療社
- 可扣抵虧損年限為過去10年內經稽徵機關核定的虧損
- 適用資格限公司組織、有限合夥、醫療社團法人或非以公益為目的之長照服務機構社團法人
- 虧損年度及扣除年度均須藍色申報或會計師查核簽證
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9月1日開跑,網路申報繳稅軟體8月15日起提供下載今(11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期間自本年…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公告,11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期間為2026年9月1日至9月30日,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自8月15日起提供申報繳稅軟體下載。一般會計年度營利事業可使用簡易電子認證或工商憑證IC卡上傳申報資料;若有投資抵減證明、會計師簽證報告等附件,應於申報期限前以PDF上傳。選擇紙本繳交附件者
- 11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期間為2026年9月1日至9月30日。
- 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自2026年8月15日起提供暫繳網路申報繳稅軟體下載。
- 除特殊會計年度申報案件外,營利事業可利用簡易電子認證或工商憑證IC卡辦理網路申報。
114年度綜合所得稅退稅日程與直撥退稅說明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公布114年度綜合所得稅退稅日程,鼓勵民眾採用「存款帳戶」直撥退稅,以確保資金安全並縮短領款時間。退稅日程如下:
| 退稅批次 | 入帳日期 | 適用對象 |
| :--- | :--- | :--- |
| 第一批 | 115-07-31 | 6/1前網路/手機申報、線上/語音回
- 114年度綜所稅申報期間為115年5月1日起。
- 採用網路或手機申報並勾選直撥退稅,可最快領取退稅款。
- 國稅局不會透過電話、簡訊或ATM操作通知退稅,請慎防詐騙。
扣繳單位如有短漏扣繳稅款或未辦理扣(免)繳憑單申報情事,請儘速向國庫繳清稅款並向扣繳單位所在地國稅局辦理補申報財政部臺北…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提醒扣繳義務人常見的扣繳申報疏失,以維護租稅公平。扣繳義務人在給付薪資、股利、獎金等各類所得時,必須依法扣繳稅款並申報扣(免)繳憑單,否則將依所得稅法第111條及第114條受罰。常見疏失包括:未依規定扣繳率扣繳、給付非境內居住者股利未以21%扣繳、職工福利會三節獎金或尾牙摸彩未申報免
- 扣繳義務人給付各類所得時,必須依所得稅法第88、89、92條規定扣繳稅款並申報扣(免)繳憑單
- 給付非境內居住者股利或盈餘須以21%扣繳率扣繳,並於代扣稅款日起10日內繳納及申報
- 職工福利會三節獎金、慶生禮品、尾牙摸彩、競技中獎活動獎金或獎品均須申報扣(免)繳憑單
財政部發布個人以住宅為信託財產,取得租賃所得之所得稅課稅規定財政部於今(18)日發布「個人以住宅為信託財產依住宅法與租賃…
財政部針對個人將住宅交付信託後出租之所得稅課稅規定進行明確化,鼓勵屋主將空屋投入公益出租、社會住宅或包租代管。受益人於申報綜所稅時,應依受託人開立之憑單申報,不得重複減除費用。
| 出租類型 | 免稅額度 (每月) | 必要費用扣除率 (未能提具憑證時) |
| :--- | :--- | :--
- 明確規範信託住宅出租之所得稅計算方式,包含公益出租、社宅及包租代管。
- 受益人申報綜所稅時,應依受託人填發之憑單金額申報,不得重複減除免稅額或費用。
- 提供未能提具必要損耗及費用證明時的法定扣除率標準。
核釋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因身心障礙而購買或租賃具醫療性質之輔具支出,列報醫藥及生育費列舉扣除財政部今(27)日發…
財政部發布最新解釋令,明確規範身心障礙者因醫療需求所購買或租賃之特定輔具支出,可列報綜合所得稅之「醫藥及生育費」列舉扣除額。此舉解決了過去僅限「購買」支出之疑慮,將「租賃」支出亦納入適用範圍,減輕身心障礙家庭的稅務負擔。
| 申請情境 | 檢附文件 |
| :--- | :--- |
| 已獲政府
- 身心障礙者購買或租賃具醫療性質之輔具,可列報醫藥費列舉扣除。
- 適用範圍包含「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辦法」及「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中指定之特定輔具。
- 已獲政府補助者,僅能就「實際負擔支出(扣除補助後)」列報。
112年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統計專冊自即日起同步上線,併同提要分析,歡迎參閱。1.112年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統計專…
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公告「112年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統計專冊」,提供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的統計資料與提要分析。民眾、企業及研究者可透過財政資訊中心網站或財政部「財政貿易統計」電子書專區查閱,作為了解企業申報、營所稅稅基及整體經濟活動趨勢的參考。此公告主要為公開統計資訊,非補助、申請或稅務申報期限
- 112年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統計專冊已公告於財政資訊中心網站。
- 專冊提要分析可透過公告所附PDF連結查閱。
- 亦可由財政部網站「財政貿易統計」→「財政及賦稅統計」→「電子書」→「營所稅結算申報統計專冊」進入。
我國與新加坡所得稅協定新約生效及適用說明
我國與新加坡簽署之所得稅協定新約已於114年1月13日生效,自116年1月1日起適用。新約依據OECD及UN稅約範本修正,提供更合宜之減免稅待遇。主要更新內容如下:
| 項目 | 主要變更重點 |
| :--- | :--- |
| 股利/利息/權利金 | 股利上限10%、利息上限10%、權利金上
- 臺新所得稅協定新約於114年1月13日生效,116年1月1日起適用。
- 新約提供股利、利息、權利金上限稅率均為10%之優惠。
- 雙重課稅消除機制中,間接稅額扣抵及視同已納稅額扣抵設有3年落日條款(116至118年度)。
財政部修正發布「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
財政部修正「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主要針對房地合一稅2.0中「股權交易視同房地交易」的認定標準進行放寬與明確化。本次修正重點包含:
| 項目 | 修正內容 |
| :--- | :--- |
| 股權價值認定 | 分母計算基準新增「各項資產時價總額」認定方式,使比率計算更合理 |
|
- 放寬股權價值認定,分母可採「各項資產時價總額」計算。
- 針對110年6月30日前取得之舊股權,若對應舊制房地,可排除適用房地合一稅。
- 彙整並明確化配偶贈與、連續繼承及合建分屋之稅務計算標準。
105年1月1日起出售共有房地,所有權人取得時間不同,交易所得課稅方式亦有所不同105年1月1日起房地合一所得稅新制上路…
自105年1月1日起,房地合一稅制正式實施。民眾若出售共有房地持分,因各所有權人取得時間不同,適用稅制亦有差異:
| 取得時間 | 適用稅制 | 申報方式 |
| :--- | :--- | :--- |
| 104年12月31日前 | 舊制財產交易所得 | 次年5月併入綜所稅申報 |
| 105
- 105年1月1日後取得之房地,適用房地合一稅新制。
- 新制規定需於完成所有權登記日之次日起30日內完成申報。
- 舊制房地交易所得則於次年5月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列入。
個人網紅課徵綜合所得稅一次看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財政部於114年12月23日發布「個人於網路發表創作或分享資訊課徵綜合…
財政部發布新規定,針對網路創作者(網紅)的收入課稅方式進行明確規範。若網紅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而無需辦理稅籍登記,其透過平台取得的廣告分潤、訂閱、直播收益及打賞等,均須申報綜合所得稅。新制自115年1月1日起實施,並設有輔導期。
| 身分 | 課稅範圍 | 所得計算方式 |
| :--- | :---
- 網紅收入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2類之執行業務收入。
- 交易流程若與我國產生經濟關聯,即屬我國來源收入,需依比例認定。
- 自115年1月1日起,平台需依規定辦理扣繳。
臺新租稅協定新約自116年起適用,留意三大變動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我國與新加坡所得稅協定新約今(115)年2月13日正…
我國與新加坡簽署之所得稅協定新約將於116年1月1日起正式適用,全面取代舊約。此舉旨在降低跨境稅負成本並接軌國際稅務規範,對台星兩地經貿往來之企業影響重大。
| 項目 | 調整內容 |
| :--- | :--- |
| 股利及權利金上限稅率 | 統一調降為 10% |
| 利息上限稅率 | 10
- 新約自116年1月1日起適用,取代70年簽署之舊協定。
- 調降股利、權利金及利息之跨境稅負上限。
- 放寬常設機構判定門檻,降低企業被視為常設機構之風險。
出售繼承房地須留意,納保官提醒申報有眉角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個人交易105年1月1日以後連續繼承取得之房屋、土地,如該…
針對個人交易連續繼承取得之房地,稅務適用標準取決於被繼承人取得該房地的時間點。若被繼承人於105年1月1日後取得,適用房地合一稅(新制);若於104年12月31日前取得,則適用財產交易所得(舊制)。
| 適用制度 | 被繼承人取得時間 | 課稅方式 |
| :--- | :--- | :--- |
- 連續繼承房地之稅制適用,依被繼承人取得房地之時間點判斷。
- 被繼承人於105年1月1日後取得者,適用房地合一稅(新制)。
- 被繼承人於104年12月31日前取得者,適用財產交易所得(舊制)。
營業人逾申報期後補開立統一發票,符合二要件可免罰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訂有自動補報補繳免罰規定,納…
根據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納稅義務人若發現短漏報稅捐,在未經檢舉或調查前,主動補報並補繳稅款及利息,可免除罰鍰。本案提醒營業人,僅補開立發票而不補申報銷售額及補繳稅款,仍不符合免罰要件。
| 項目 | 說明 |
| :--- | :--- |
| 免罰要件 | 1. 未經檢舉;2. 未經調查人員
- 納稅義務人自行發現短漏報稅捐,於調查前主動補報補繳可免罰。
- 免罰前提為「未經檢舉」且「未經調查人員進行調查」。
- 補繳稅款時需按日加計利息。
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應強化個人資料保護措施,維護個人資料檔案安全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應落實…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提醒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因業務上持有大量客戶個人資料,須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安全維護管理辦法,訂定並執行個資安全維護計畫。業者應設置權限管理、定期更新密碼、強化設備防護及採用雙因子驗證;若發生個資外洩等安全事故,應先控制損害、通知當事人,並於72小時內通報財政部。國稅局將抽核
- 記帳士及記帳、報稅代理人應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
- 業者應指定專人或建立專責組織,採取措施防止個資遭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
- 資訊安全措施包括帳號權限控管、定期更新密碼、強化設備防護及導入雙因子驗證。
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應強化個人資料保護措施,維護個人資料檔案安全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應落實…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提醒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因業務上持有大量客戶個資,須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記帳士與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落實資安與個資管理。重點包括制定安全維護計畫、指定專責人員或組織、設定帳號權限及雙因子驗證;若發生個資安全事故,應先控制損害,並於72小時內通報財政部及
- 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應訂定並執行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
- 業者應指定專人或設置專責組織,採取措施防止個資遭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
- 應落實帳號權限管理、定期更新密碼、強化設備防護,並採雙因子驗證控制系統登入。
營利事業有解散或廢止時,扣繳義務人應就已扣繳稅款數額,填發扣繳憑單,並於10日內辦理申報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有…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提醒,營利事業若發生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情事時,扣繳義務人必須在主管機關核准文書發文日次日起10日內申報扣繳憑單,而非等到次年1月底。此規定與一般年度扣繳申報期限不同,若逾期申報將依所得稅法第114條第2款處罰鍰。該局以實際案例說明:A商號於113年9月30日核准歇業,應於10月1
- 營利事業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時,扣繳義務人須在主管機關核准文書發文日次日起10日內申報扣繳憑單
- 一般扣繳憑單申報期限為次年1月底(遇連續3日以上國定假日延至2月5日),但營利事業結束營業時適用特殊規定
- 逾期或漏未申報將依所得稅法第114條第2款處罰鍰
點光明燈、安太歲所取得收據不得申報綜合所得稅捐贈列舉扣除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寺廟點光明燈、安太歲等名目開立之收據,及…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提醒,民眾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常誤將具有對價關係的支出列為捐贈扣除額。根據所得稅法,捐贈必須具備「無償性」才可列舉扣除。若支出涉及特定服務或對價,則無法抵稅。
| 項目 | 是否可列報捐贈扣除額 |
| :--- | :--- |
| 寺廟點光明燈、安太歲 | 否 (具對價關係)
- 捐贈列舉扣除額須具備「無償性」,若有對價關係(如點燈、安太歲、繳交會費)則不得列報。
- 捐贈總額最高不得超過綜合所得總額的20%。
- 列報捐贈需檢具依法登記或立案機構開立的合法收據。
11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相關書表修訂重點說明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公告11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相關書表已修訂,並提供修訂重點供下載參考。本次修訂重點包含:
1. 配合非以公益為目的之長期照顧服務機構社團法人得適用盈虧互抵規定。
2. 刪除「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滿相關規定說明。
3. 配合「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修
- 11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表已修訂。
- 納入非公益長期照顧服務機構適用盈虧互抵規定。
- 刪除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相關規定。
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移轉訂價報告免辦理申請說明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提醒,營利事業於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若與關係人從事受控交易,原則上應依規定備妥移轉訂價報告。但若雙方因特殊市場或經濟因素,雖有符合特定控制情形(如生產活動依賴、原物料購進或商品銷售受控制達50%以上),卻無實質控制或從屬關係者,得於申報前檢附證明文件向所在地國稅局申請確認,
- 營利事業與關係人從事受控交易,原則上應依規定備妥移轉訂價報告。
- 若因特殊市場或經濟因素,雖有符合特定控制情形但無實質控制關係,可申請免備妥移轉訂價報告。
- 申請免備妥移轉訂價報告需於申報前向所在地國稅局提出,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機關團體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常見之錯誤及應注意事項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合於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3款規定之教育、文化、…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針對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團體(機關團體)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常見的錯誤態樣進行說明。主要涉及結餘款使用計畫編列、支出比率計算、股利收入漏列及銷售貨物勞務收入歸類等問題。若機關團體未正確申報,可能導致無法適用免稅標準,進而影響稅務權益。
| 常見錯誤態樣 | 說明 |
| :-
- 結餘款若超過50萬元且支出未達收入60%,須編列使用計畫並經主管機關同意。
- 以往年度結餘款於後續年度使用時,不得重複列入當年度支出比率計算。
- 獲配之國內股利(含現金及股票)均須計入收入總額。
營利事業申報CFC虧損,應於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限內提交CFC財務報表,始能適用CFC前10年核定虧損扣除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
為落實反避稅制度,財政部規範營利事業若欲適用受控外國企業(CFC)虧損扣除(前10年核定虧損扣除),必須在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限內提交CFC財務報表及相關文件。若無法及時提供,務必於申報期限屆滿前申請延期,否則將喪失虧損扣除資格。
| 項目 | 說明 |
| :--- | :--- |
| 適用對象
- 營利事業申報CFC虧損,須於結算申報期限內提交財務報表,始得適用前10年虧損扣除。
- 若無法依限提交,應於申報期限屆滿前申請延期,或於結算申報書中勾選申請延期。
- 延期提示文據之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且以1次為限。
機關團體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常見之錯誤及應注意事項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合於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3款規定之教育、文化、…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針對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團體(機關團體)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常見的錯誤態樣進行說明。主要涉及結餘款使用計畫編列、支出比率計算、股利收入漏列及銷售貨物勞務收入歸類等問題。若機關團體未正確申報,可能導致無法適用免稅標準,進而影響稅務權益。
| 常見錯誤態樣 | 說明 |
| :-
- 結餘款若超過50萬元且支出未達收入60%,須編列使用計畫並經主管機關同意。
- 以往年度結餘款於後續年度使用時,不得重複列入當年度支出比率計算。
- 獲配之國內股利(含現金及股票)均須計入收入總額。
營利事業選擇外幣為功能性及記帳貨幣,結算申報應依規定折合為新臺幣!隨著跨境交易頻繁,越來越多跨國集團為一致性處理帳務,會…
針對跨國集團或選擇以外幣作為功能性及記帳貨幣的營利事業,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說明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的換算規範:
| 項目 | 規定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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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入/成本/費用 | 應按所得年度臺灣銀行每月末日牌告外幣收盤即期買入匯率計算之「年度平均匯率」換算為新臺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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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外幣記帳之營利事業,辦理營所稅申報時須將決算表折合為新臺幣。
- 各項收支應採用所得年度臺灣銀行每月末日牌告外幣收盤即期買入匯率計算之年度平均匯率。
- 交易產生之兌換損益須依查核準則規定列報,並換算為新臺幣。
執行業務暨其他所得者請多利用網路上傳收支報告表,並注意常見申報錯誤態樣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執行業務者及私人補習班、幼兒…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推動執行業務者(如補習班、幼兒園、養護所等)報稅數位化。業者於5月辦理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時,可透過「執行業務暨其他所得者電子申報系統」直接上傳收支報告表及附件,無需再檢送紙本文件。此舉能大幅簡化報稅流程,提升申報效率。
| 項目 | 說明 |
| :--- | :--- |
| 適
- 執行業務者及其他所得業者可使用電子申報系統上傳收支報告表。
- 需先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申請報稅密碼。
- 電子申報後,個人綜所稅申報時免再檢附紙本收支報告表。
想降低出口成本?沖退稅制度不可不知關務署表示,為協助廠商降低出口成本、強化國際競爭力,我國自44年起實施外銷品沖退原料稅…
為協助出口廠商降低成本並提升國際競爭力,政府實施「外銷品沖退原料稅」制度,允許廠商針對外銷品所使用的進口原料申請退稅。此制度能有效減輕企業稅負與資金壓力,目前已全面推廣電子化作業,大幅縮短退稅時程。
| 項目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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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期限 | 原料進口放行翌日起 1
- 廠商需於原料進口加工時,向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申請核定原料核退標準。
- 申請沖退稅期限為原料進口放行翌日起 1 年 6 個月內。
- 出口報關時須於報單申報代碼「Y」,並檢附用料清表。
執行業務及其他所得者請多留意常見錯誤,報稅不卡關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執行業務者及私人辦理補習班、幼兒園、養護療養院所等…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針對執行業務者(如補習班、幼兒園、養護所等)發布報稅提醒,強調應核實申報收入與費用。常見錯誤態樣如下:
| 類別 | 錯誤態樣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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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入 | 短漏報收入 | 包含扣繳憑單收入、各項補助款、勞退基金結清餘額等。 |
| 費用
- 執行業務者應依法設置帳簿並保存憑證。
- 獨資負責人不得列報本人薪資、伙食費及自有房屋租金。
- 家庭與業務合用之水電、郵電及汽車費用應按比例計算減除。
非營利事業團體有銷售貨物或勞務時,應如何報繳營業稅?近期有一未辦稅籍登記文化團體來電詢問,其近期將舉辦展演活動且有銷售票…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說明,依法向主管機關登記或立案、非以營利為目的的教育、文化、公益或慈善機關團體,即使本身不是營利事業,只要有銷售貨物或勞務,仍可能須課徵營業稅。文化團體舉辦展演活動並出售票券、周邊商品,該類收入屬銷售貨物或勞務收入,應依營業稅法辦理;不能因未辦稅籍登記或非營利身分而免除義務。若屬非經
- 非營利的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有銷售貨物或勞務時,仍應依營業稅法課徵營業稅。
- 團體收入須區分為與創設目的有關收入,以及銷售貨物或勞務收入;後者應依規定報繳營業稅。
- 展演售票及販售周邊商品,屬銷售貨物或勞務收入。
收到「稅務退稅通知」簡訊或電子郵件切勿點擊不明連結,慎防假退稅真詐騙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詐騙集團常利用退稅期間或補件名…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提醒,詐騙集團常趁退稅期間或以補件為由,透過簡訊、通訊軟體及電子郵件冒充國稅局,誘導民眾點擊連結並在偽造網站輸入身分證字號、銀行帳號等資料。國稅局不會以簡訊或電子郵件傳送夾帶網址的通知;政府機關官方網站網址應以「.gov.tw」結尾。民眾收到可疑訊息應不點擊、不急信,自行搜尋國稅局官
- 詐騙集團會偽冒國稅局發送退稅通知或補件訊息,誘使民眾進入假網站。
- 國稅局不會以簡訊或電子郵件發送附有連結網址的通知。
- 政府機關正確官方網址結尾為「.gov.tw」,應警覺 .vip、.com、.cc 等變造網址。
115/09/02收到「稅務退稅通知」簡訊或電子郵件切勿點擊不明連結,慎防假退稅真詐騙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提醒,詐騙集團常趁退稅期間或以補件為由,透過偽冒國稅局的簡訊、通訊軟體訊息及電子郵件,誘導民眾點擊連結並進入假冒政府網站,藉此騙取身分證字號、銀行帳號等資料。國稅局不會以簡訊或電子郵件寄送夾帶連結的網址;政府官方網站網址應以「.gov.tw」結尾。民眾應不點擊可疑連結、自行搜尋國稅局
- 詐騙集團會假借退稅通知或要求補件名義,發送含連結的簡訊、電子郵件或通訊軟體訊息。
- 偽造網站會要求輸入身分證字號、銀行帳號等個人與金融資料,屬典型釣魚詐騙。
- 國稅局不會透過簡訊或電子郵件發送附有網址連結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