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因應115年3月乾旱對花蓮縣瑞穗鄉砂糖橘及西施柚生產造成的損害,公告該鄉為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實際從事農業生產且符合資格的受災農民,可申請受災證明後向金融機構申貸,用於復耕及重建,現行年利率為1.415%。農民須在公告翌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當地公所申請受災證明,證明核發後30個工作日內再
農業部因應115年3月乾旱造成農作損害,公告花蓮縣瑞穗鄉砂糖橘及西施柚農民可申請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符合資格且作物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果樹(四)救助額度,每公頃可獲9萬5,000元。此措施有助受災果農補貼災損、維持生產與收入;符合條件的農民須在期限內向瑞穗鄉公所提出申請。
農業部因應115年8月下旬豪雨造成臺南市魚塭養殖受損,公告臺南市為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協助受災漁民復養、復建並減輕資金壓力。實際從事漁業生產的自然人,可向受災地公所申請;現金救助須申報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 |項目|申請/條件| |---|---| |現金救助|115年8月26日
農業部因應115年8月下旬豪雨造成高雄市魚塭養殖災損,公告高雄市為魚塭養殖全品項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實際從事漁業生產的自然人,若申報損失率達20%以上,可申請現金救助;受災農漁民也可依規定申請低利貸款,協助復養及重建。 | 項目 | 申請/資格重點 | |---|---| | 現金救助
農業部因應115年8月下旬豪雨造成屏東縣魚塭養殖災損,公告屏東縣為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涵蓋魚塭養殖全品項。實際從事漁業生產且損失率達20%以上的自然人,可向所在地公所申請現金救助;另符合資格的農漁民可申請受災證明後,向經辦金融機構申辦低利貸款,以協助復養、復建。 | 項目 | 申請
農業部因應115年8月下旬豪雨造成雲林縣農作受損,公告落花生、大豆及胡(芝)麻可申請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實際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若作物損失達20%以上,可向所在地公所申請現金救助;受災農民也可依程序申請受災證明及低利貸款,以支應復耕、復建或復養需求。 | 作物 | 現金救助額度 | |
農業部因應115年8月下旬豪雨造成嘉義縣魚塭養殖損害,公告全縣魚塭養殖全品項納入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實際從事漁業生產的自然人,如申報損失率達20%以上,可依規定申請現金救助;受災農漁民亦可申請低利貸款,用於復養、復建等需求。現金救助申請期間為2026年8月28日至9月10日,應向所在
農業部因應115年(2026年)6至7月雨害造成的遲發性農損,公告苗栗縣杭菊納入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符合資格的農民,若杭菊損失率達20%以上,可依特用作物救助標準申請每公頃10萬元現金救助。此措施可協助受災農民降低天候造成的收入與復耕壓力;符合條件者須在期限內向所在地公所提出申請。
農業部因115年8月下旬豪雨造成農業損害,公告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縣為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與低利貸款地區,適用農產業全品項。實際從事農業生產的受災農民,若符合災損及資格條件,可向所在地公所申請,協助復耕、復建與減輕災害造成的資金壓力。 | 類型 | 主要條件/期限 | |---|-
農業部因應115年8月下旬豪雨造成雲林縣農作受損,公告食用玉米、毛豆、南瓜、西瓜及香瓜可申請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實際從事農業生產且作物損失達20%以上的自然人,可向土地所在地公所申請現金救助;受災農民也可先申請受災證明,再向貸款經辦機構申請低利貸款,協助復耕及維持生產。 | 作物 |
農業部因應115年3月乾旱造成農作損害,公告花蓮縣玉里鎮為砂糖橘及肚臍橙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資格、且作物損失率達20%以上的農民,可依果樹(四)標準申請每公頃9萬5,000元救助。申請受理期間為115年9月3日至9月16日,由玉里鎮公所受理;此措施可協助受旱農民減輕果樹
農業部因應115年8月下旬豪雨造成畜牧業損害,公告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縣為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符合資格的實際畜牧生產農民,可就畜牧類全品項申請救助,但不包含畜禽舍及堆肥舍;申請須於115年8月26日至9月9日向所在地公所提出。此措施可協助受災畜牧農民減輕牲畜、家禽損失造成的營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