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根據《勞動基準法》第38條,特別休假未休畢者,雇主應發給工資。這項權益並無年度限制,也就是說,您在2025年未休完的特休假,若雇主未在2024年底前依法折算工資,則該未休天數的工資權益仍可延續至2026年請求。計算方式為:未休天數 ×(平均工資 ÷ 30)。若有爭議,可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電話:1955)尋求協助。
2024年特休假沒休完,2026年還可以換錢,只要雇主沒有依法折算工資,這筆錢的權益就可以延續。
這項權益是根據《勞動基準法》第38條規定,勞工的特別休假如果沒有休完,雇主應該在年度終了或離職時,將未休畢的日數折算成工資發給勞工。這表示,你2024年沒休完的特休假,如果雇主在2024年底前沒有給你折算成工資,那麼這筆錢的權益就不會消失,可以延續到2025年,甚至2026年。計算方式很簡單,就是把沒休完的天數乘以你的平均工資除以30天。舉例來說,如果你的平均日薪是1500元,沒休完3天,就可以換到 3天 × (1500元 ÷ 30天) = 150元。
實際操作上,最關鍵的是要留意雇主有沒有在年度結束前主動將未休的特休假折算成工資。如果雇主沒有,你也不用急著馬上要,這筆錢的權益會跟著你,直到你離職或雇主依法處理為止。通常,在年度結束後,你可以主動跟公司確認,看看公司是會將未休的特休假併入下一年休,還是會折算成工資。如果公司選擇折算,記得確認計算的金額是否正確。如果公司沒有主動處理,你可以在離職時,或是在認為權益受損時,向公司提出請求。
很多人會誤以為特休假沒休完就作廢了,這是錯誤的觀念。只要雇主沒有依法處理,這筆錢的權益是屬於你的。另外,要注意的是,如果雇主有依法將未休畢的特休假折算成工資,那麼這筆錢就已經結清了,不能再要求一次。所以,在年度結束時,最好跟公司確認清楚特休假的處理方式。
如果遇到雇主不願意依法折算工資,或是計算有爭議,你可以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申訴。他們的專線電話是1955,會提供你專業的協助和諮詢。你也可以到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的網站查詢相關的法規和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