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公民資訊站 常見問答
勞工

特休假沒休完,公司可以換現金給我嗎?2026年規定是什麼?

A. 快速解答

是的,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8條規定,勞工的特別休假,除勞雇雙方協商同意者外,剩餘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也就是說,您在2026年未休完的特休假天數,雇主應在工資給付日折算成現金支付給您。計算方式為:未休天數 ×(平均工資 ÷ 30)。平均工資的計算方式,請參考勞動部相關規定。若雇主未依法給付,可向當地勞工主管機關申訴。

本資訊整理自政府公開資料,僅供參考,請以各機關最新公告為準。
📖 本站深度說明

特休假沒休完,公司原則上會把剩餘天數折算成工資給你,2026年規定也是一樣。

這項規定是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8條,只要勞工的特別休假沒有休完,除非你跟公司協商同意不領現金,否則公司就應該把沒休完的天數換算成薪水發給你。也就是說,到了2026年,你沒休完的特休假,公司會在發薪水的時候,把這些天數的錢一起付給你。計算方式很簡單,就是「沒休完的天數 ×(平均工資 ÷ 30)」。平均工資怎麼算,可以參考勞動部網站上的說明。

實際操作上,公司通常會在年度結束或你離職時,將剩餘的特休假工資一併結算發放。你需要準備的資料其實不多,主要是你的出勤紀錄和公司發放的薪資單,以便核對特休假天數和平均工資的計算是否正確。如果公司有提供特休假管理系統,你也可以透過系統查詢自己剩餘的特休假天數。

很多人會誤以為特休假可以遞延到下一年使用,但這必須是勞雇雙方有協商同意才行,否則公司有義務在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時,將未休完的特休假折算工資發給勞工。另外,公司不能強迫你用特休假換取其他福利或商品,除非是雙方明確同意。

如果你發現公司沒有依法給你這筆錢,可以向你所在地的縣市政府勞工局(或勞動部)提出申訴。他們會協助你釐清權益,並要求公司依法辦理。勞動部的網站上也有很多關於勞動權益的資訊和常見問答,可以多加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