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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爭議申訴懶人包
被欠薪、違法解僱、資遣費沒給?四條路幫你討公道
115 年(2026 年)現行規定
📅 最後更新:2026-04-30 | ✍️ 編輯:台灣公民資訊站編輯團隊 | 🔍 資料核實:比對政府公開資料
申訴管道
勞工局 / 1955
向縣市勞工局申請調解,或撥打 1955 勞工諮詢專線
調解費用
免費
勞資爭議調解由政府辦理,完全免費
調解時程
30 天內
申請後勞工局須在 30 天內召開調解,可延至 60 天
薪資請求時效
5 年
薪資債權時效 5 年;資遣費、退休金 5 年
違法解僱可申請
確認僱傭關係
訴請法院確認仍在職,雇主須補發薪資
勞動訴訟
裁判費免三分之二
勞工提起勞動訴訟,暫免繳納三分之二裁判費
📋 快速指南
🛡️ 四條路討公道(由易到難)
  • 【路線一】勞工局申請調解(最推薦)
  • 向戶籍地或工作地縣市勞工局提出申請,免費、快速(30~60天)
  • 調解成立:雙方簽調解書,效力等同法院確定判決
  • 調解不成立:可繼續走仲裁或訴訟
  • 【路線二】勞動仲裁
  • 由勞動部仲裁委員會處理,費用低,約 3 個月
  • 【路線三】勞動訴訟
  • 向法院提起,勞工暫免裁判費,但耗時較長(6 個月~數年)
  • 【路線四】勞動檢查(違法情節)
  • 向縣市勞動檢查處申請勞動檢查,雇主違法可直接被裁罰
📋 常見勞資爭議類型與對應方式
  • 欠薪(未付工資):申請調解+可要求加計延遲利息;情節重者可刑事告訴
  • 非法解僱(未依法預告、無正當理由):申請調解或訴請確認僱傭關係
  • 資遣費未給或計算錯誤:申請調解,請對方提出計算明細
  • 加班費沒給:申請勞動檢查,要求雇主出具出勤紀錄核對
  • 職場霸凌/性騷擾:向縣市勞工局申訴,同時可走性平三法(性騷擾防治法等)
  • 違反勞動契約(強迫加班、隨意調職):申請調解,同時保留相關證據
📁 申請調解前先備好這些
  • 勞動契約正本或影本(若有)
  • 薪資單、轉帳紀錄(證明薪資金額與發放狀況)
  • 出勤紀錄(打卡紀錄、加班記錄,越完整越好)
  • 解僱通知書或資遣通知(若有)
  • 相關通訊記錄(LINE 訊息、Email 等涉及薪資或工作的往來)
  • 公司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供申請調解填寫)
  • 📌 沒有書面勞動契約也可申請調解,不影響申請資格
⚠️ 重要期限與注意事項
  • 薪資請求時效 5 年:從可請求之日起算,超過就無法再請求
  • 離職後仍可追:離職後仍可申請調解追討欠薪或資遣費
  • 保留證據:手機截圖、紙本資料平時就要備份,離職前更要保存
  • 不要隨便簽切結書:雇主要求簽「自願離職書」或「放棄追訴同意書」,簽了影響後續申訴
  • 1955 專線:隨時可撥打,詢問程序和策略,完全免費
  • 法律扶助:若需聘請律師,可向「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

「勞資爭議」的調解免費是台灣勞工最大武器

許多勞工被欠薪、被違法解僱、加班費被吃,第一反應是「找律師告」,律師費 5~10 萬讓人卻步。但台灣其實有免費調解制度,《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

這個制度是勞工最重要的工具,但很多人不知道。免費 + 30 天 + 有法律效力,比律師告 6~12 個月省太多。

「30 天內召開」是法律保障

勞工申請調解後,勞動局 30 天內必須召開調解會議。雇主收到通知不出席:

所以雇主不能無視。即使老闆不想處理,也會出席。這是制度為勞工撐腰的設計。

「3 大常見爭議」處理優先順序

實務上最常見爭議:

  1. 欠薪:強烈支持勞工。法律第 24 條明確規定加班費,雇主很難辯
  2. 違法解僱:要看公司理由,但勞工通常贏
  3. 資遣費 / 退休金算錯:依公式,雇主常算錯

勝率:欠薪 90%、違法解僱 70%、資遣費 80%。所以這 3 類都強烈值得申請調解

「不出席會議」的雙面刃

有些勞工想「太懶得出席,反正會被駁回」。錯!勞工不出席:

所以申請後一定要出席。請假 1 天,可以解決幾萬元爭議,划算。

「調解 vs 訴訟」的選擇分水嶺

什麼狀況下調解可以解決,什麼要走訴訟?

實務操作:先申請免費調解看看,如果調解不成、勞工有道理,再升級到訴訟。

「2026 年勞動事件法」的實質改變

2020 年實施的《勞動事件法》大幅有利勞工:

所以即使走訴訟,2026 年也比 10 年前友善 10 倍。建議勞工:先調解,不行就走勞動事件訴訟,不要怕

「報復性對待」是違法的

很多勞工怕申訴後被報復(被刁難、被解僱)。法律明確保護:

如果報復發生(無理解僱、調職、減薪、孤立),可二次申訴 + 雇主罰款 6~30 萬。不要因為怕報復就不爭取

「申訴管道」的優先順序

遇到爭議,建議路徑:

  1. 內部反映:先找主管、HR 解決
  2. 勞工局調解:免費、30 天
  3. 勞動部勞工檢查:強制檢查雇主
  4. 勞動事件訴訟:法院判決
  5. 媒體 / 社會壓力:最後手段(信任度低時)

多數案件第 2 步調解就解決。最好不要跳過調解直接告,會被法官質問「為何不先調解」。

❓ 常見問答(4 題)
被公司欠薪,要去哪裡申訴?
最快的方式:撥打 1955 勞工諮詢專線了解流程,再向工作地或戶籍地的縣市勞工局提出「勞資爭議調解」申請。調解完全免費,勞工局須在 30 天內召開(可延至 60 天)。調解成立即可依調解書向雇主請款,若不成立再考慮訴訟。
公司說我是「自願離職」,我不同意,怎麼辦?
若你認為是被迫離職(如公司逼迫、惡意降薪等),可申請勞資爭議調解,主張構成「非自願離職」,要求資遣費並申請失業給付。關鍵:不要簽署「自願離職同意書」,保留被迫離職的相關證據(如主管脅迫的訊息記錄)。若已簽署,仍可申請調解說明情況。
資遣費怎麼算?公司給的對不對?
依勞退新制(94年7月1日後):平均工資 × 服務年資 × 1/2。例如:平均月薪 3 萬元、服務 3 年,資遣費 = 3 萬 × 3 × 0.5 = 4.5 萬元。服務未滿一年,按比例計算。若雇主給的金額與計算不符,可申請調解要求對方提出計算明細。舊制(94年以前年資)計算方式不同,可洽勞工局確認。
被解僱了,什麼情況算是「違法解僱」?
台灣勞基法對解僱有嚴格規定,以下情況屬違法解僱:①未依法預告(服務滿 3 個月未滿 1 年需提前 10 天;1 年以上 3 年以內 20 天;3 年以上 30 天)②無正當理由(勞基法第 11、12 條規定的事由之外)③懷孕、申訴職災期間解僱。違法解僱可申請調解或訴請確認僱傭關係,要求雇主補發薪資至復職為止。
📰 參考:相關政策與新聞(1 篇,點開展開)
促參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令研訂及釋疑、證照及訓練 、資訊登錄統計、補助及獎勵、督導及考核、履約爭議調解

本部為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辦理相關法令研訂及釋疑、證照及訓練、資訊登錄統計、補助及獎勵、督導及考核、履約爭議調解等業務。

  • 法令研訂及釋疑
  • 證照及訓練
  • 資訊登錄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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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以官方為準)
勞動部 1955 勞工諮詢 ↗勞資爭議調解申請 ↗法律扶助基金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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