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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懶人包
每年 11 月繳費,自用住宅稅率 2‰,申請優惠稅率省下 80%
115 年(2026 年)現行規定
📅 最後更新:2026-04-30 | ✍️ 編輯:台灣公民資訊站編輯團隊 | 🔍 資料核實:比對政府公開資料
繳費期限
11 月 1 日~30 日
每年固定,逾期按日加收 1% 滯納金
自用住宅稅率
2‰(千分之二)
需申請認定;一人限一處,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須設籍
一般用地(起徵點以上)
10‰ 起累進
依地價高低累進,最高 55‰(千分之五十五)
公告地價調整
每 2 年重新公告
地價調整時,地價稅跟著變動
自用申請截止
9 月 22 日前
當年 9 月 22 日前申請,11 月即可適用優惠稅率
地價稅 vs. 房屋稅
土地 / 建物
地價稅針對土地;房屋稅針對建築物,是兩種不同的稅
📋 快速指南
🏠 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申請(省最多)
  • 申請條件(全部符合才能申請):
  • ① 土地所有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設籍於該地址
  • ② 無出租、無營業(不能拿來做生意)
  • ③ 土地上有建物且本人實際居住
  • ④ 全國以一處為限(多處只能申請一處)
  • 申請後:稅率從一般的 10‰(甚至更高)降至 2‰,省下約 80%
  • ⚠️ 申請截止日:每年 9 月 22 日前,未到期可持續適用,不需每年重申請
📋 申請自用住宅優惠的方式
  • ① 線上申請:至各縣市地方稅務局網站申請(最快)
  • ② 臨櫃申請:至土地所在縣市稅務局或各地稅務分局
  • ③ 郵寄申請:填妥申請書寄至稅務局
  • 所需文件:土地登記謄本、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確認設籍)
  • 📌 已通過的優惠持續有效,條件不變不需每年申請;條件改變(如出租)須主動申報取消
💰 地價稅計算方式
  • 地價稅 = 申報地價(公告地價 × 80%)× 累進稅率
  • 公告地價:由縣市政府每 2 年公告一次
  • 自用住宅:稅額 = 申報地價 × 2‰
  • 一般用地:依累進表計算,地價愈高稅率愈高(最高 55‰)
  • 繳款書:每年 10 月底由稅務局寄出,未收到可至稅務局或線上補單
  • 📌 地價稅≠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稅是賣地時才課的稅,兩者不同
📅 其他減免情況
  • 工業用地:依法減徵 10%(自用直接生產)
  • 農地(農業用途):農業用地免徵地價稅
  • 公益團體用地:免徵
  •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減半徵收
  • 空地強制申報:閒置空地被認定未充分利用,可能課加倍地價稅
  • ⚠️ 繼承取得的土地:未辦繼承登記者,仍依原所有人課徵地價稅並可加罰

「地價稅」 vs 「房屋稅」差別

不動產相關稅 2 大:

有獨棟透天厝就兩個都繳;公寓 / 大樓的人有「土地持分」也兩個都繳(持分小所以地價稅較少)。

「2‰ 自用優惠稅率」是巨大差別」

地價稅累進稅率(一般用地):

但「自用住宅用地」適用優惠:2‰(千分之二)!比一般用地少 5~25 倍稅率。

「自用住宅資格」的嚴格門檻

自用優惠 2‰ 條件:

  1. 本人 / 配偶 / 直系親屬設籍
  2. 無出租 / 無營業
  3. 面積限制:都市區 ≤ 300 平方公尺、非都市 ≤ 700 平方公尺
  4. 本人 + 配偶 + 未成年子女全國只能 1 處

所以「自用 1 處」是黃金原則。第 2 處家庭其他不動產自動適用一般稅率。

「9/22 申請優惠」的時效

每年地價稅9 月 22 日前申請自用優惠(次年起適用)。逾期:

實務:每年 9 月初看自己有沒有設籍變動 / 房屋使用變動。9 月底前確認自用申請,免得多繳 1 年高稅。

「自用優惠」 vs 「囤房稅 2.0」交互作用」

2026 房屋稅 2.0 + 地價稅優惠的交集:

所以同樣土地 + 房屋,自用 vs 非自用稅負可能差 5~20 倍。申請自用優惠是最重要的稅務規劃

「公告地價」 vs 「公告現值」

很多人混淆:

地價稅 = 申報地價(原則上是公告地價的 80%)× 稅率。

「申報地價」可以選擇」

納稅人可以在「公告地價的 80%~120%」之間選擇申報地價。多數人選 80%(最低,稅最少)。但有特殊情況:

實務一般人都選 80% 最低申報,少繳地價稅。

「重劃區地價」的爆漲現象」

都市重劃區 / 重大建設旁邊的土地,公告地價可能 1~2 年漲 30~100%。地價稅跟著飆。實務:

所以即使你沒做什麼,土地稅也會跟著漲。對長期持有的祖傳土地影響大。

「土地持分」 vs 「土地單獨持有」

大樓 / 公寓住戶的土地持分小(依建物比例):

透天厝完整持有土地(30~50 坪):

所以買透天 vs 大樓的持有成本差異不只是房屋稅,地價稅也是。

「2026 政策方向」

地價稅近年改革:

對自住者:申請優惠 + 維持自用條件 = 最低稅負。對投資 / 持有多筆的人:稅負持續壓力。

❓ 常見問答(4 題)
地價稅和房屋稅有什麼不同?
兩者是分開的稅:地價稅針對「土地」課徵,每年 11 月繳;房屋稅針對「建築物」課徵,每年 5 月繳。自住一戶的屋主通常兩種都要繳,但各有各的減免規定。地價稅的自用住宅稅率 2‰(千分之二),房屋稅的自住優惠稅率 1%。
自用住宅地價稅怎麼申請?什麼時候申請?
每年 9 月 22 日前至所在縣市稅務局申請(線上或臨櫃)。申請條件:①土地所有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設籍於該地 ②未出租未做商業用途 ③全國限一處。通過後持續有效,不需每年重申請。條件若有變動(如出租)須主動申報取消。
買房後地價稅何時開始課?
地價稅以每年 8 月 31 日為地價稅課徵基準日,基準日當天的土地所有人即為當年度納稅義務人。因此若在 8 月 31 日前完成過戶,新屋主繳當年地價稅;9 月 1 日後才過戶,則舊屋主繳當年稅(雙方通常在買賣時協調分攤)。
地價稅繳款書沒收到怎麼辦?
可至各縣市稅務局網站線上查詢並下載繳款書,或親自至稅務局、各地分局補發。也可透過網路ATM、便利超商(附條碼)或 eATM 繳納,不一定需要實體繳款書。若逾期未繳,每超過 30 天加徵 1% 滯納金,最高加徵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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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以官方為準)
財政部地方稅務局 ↗臺北市稅務局地價稅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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