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非法外勞這件事,聽起來好像有點複雜,但其實釐清了幾個重點,你會發現沒那麼難,而且對你我都有好處。首先,你可能會想知道,萬一我檢舉了,會不會被對方知道,然後找我麻煩?這一點,政府有設想過,大部分的檢舉管道都提供匿名保護,意思是說,你只要照著程序來,不用留下真實姓名,相關單位也會盡力保護你的個資。所以,如果你發現有疑似非法外勞的狀況,別因為怕被報復就不敢說,找對管道,你的擔心可以大大降低。
至於檢舉管道,其實蠻多元的,最直接的就是撥打 1955 專線,這是勞動部的專線,他們會協助處理。另外,也可以透過各地縣市政府的勞工局或社會局網站,通常都有提供線上檢舉的表單。如果你是雇主,發現你的移工跑掉了,或是你發現有其他雇主非法聘僱,都可以透過這些管道反映。而如果你是鄰居,發現隔壁好像有狀況,同樣也可以匿名檢舉。重點是,別把這些資訊藏起來,多一個人知道,就多一份機會把問題解決。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檢舉非法外勞,有時候還能領到獎金!這不是為了讓你發財,而是鼓勵大家一起來維護勞動市場的公平。獎金的發放機制,通常是跟你檢舉的內容是否屬實、以及是否因此查獲非法雇用或非法工作有關。所以,如果你手邊有比較確切的資訊,像是移工的工作地點、雇主是誰,或是仲介牽線的證據,這些都有助於主管機關的查辦,也可能讓你更容易領到獎金。不過,別抱著「檢舉一定有獎金」的心思,重點還是放在解決問題本身。
關於雇主跟移工的罰則,這兩者是不同的。雇主如果非法聘僱沒有合法居留證或工作證的外國人,最高可以罰到 150 萬,而且是連續罰。這可不是小數目,千萬別貪一時的方便或便宜,就冒險聘用。相對的,移工如果逾期居留或非法打工,也會面臨遣返、以及未來可能無法再來台灣工作的處罰。而人力仲介如果明知故犯,幫忙介紹非法外勞,他們也會有相應的責任,這部分主管機關也會追查。所以,無論你是雇主、移工、還是仲介,都應該清楚自己的權利義務,別誤觸法網。
在檢舉的時機點上,如果發現問題,越早檢舉越好。因為非法聘僱或非法工作,一天比一天嚴重,也越難處理。如果你是雇主,發現移工逃跑,第一時間就要通報,這不僅是責任,也能避免後續的連帶問題。如果你是發現者,看到有疑似違規的狀況,不用等到「證據確鑿」才行動,把你知道的資訊提供給主管機關,他們有專業的人員去判斷和查證。畢竟,很多時候,一點點的線索,就能牽動整個案子的偵辦。
很多人以為,只要移工沒有乖乖待在原來的公司,就是逃跑,就可以隨便檢舉。但其實,移工在某些情況下,是可以轉換雇主的,這中間的流程和規定,你可能需要稍微了解一下。如果你是雇主,發現移工有異狀,先別急著檢舉,確認一下是不是有符合轉換雇主的條件,或是移工是不是有在合法範圍內尋找新工作。有時候,誤會的產生,可能只是因為資訊不對稱。而如果你是移工,遇到不公平的待遇,或是想換工作,也要循正規管道,才不會讓自己陷入不利的狀況。
最後,關於怎麼做最有效率,我會建議你,在檢舉之前,先稍微整理一下你掌握的資訊。例如,你知道的地址、大概的時間、看到的人的特徵等等,越具體越好。這樣一來,主管機關在處理時,就能事半功倍。而且,如果你是雇主,發現移工逃跑,除了檢舉,也要記得向相關單位申請廢止聘僱許可,這樣才能避免後續的罰款。這些細節,雖然聽起來瑣碎,但卻能幫你省下很多麻煩和金錢。
移民署臺中市第二服務站為協助在臺外籍學生及僑生,近期積極走訪國立勤益科技大學、中臺科技大學等校園,並參與「2026僑生就業博覽會」,宣導在臺居留、打工、就業及防詐騙相關規定。宣導內容包括:搬家需於30日內至「移民署學生線上申辦系統」辦理住址變更;居留證效期屆滿前3個月內可提出延期申請,逾期將面臨新臺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於新店碧潭風景區舉辦「115年泰國潑水節暨移工歡樂健康路跑活動」,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新北市服務站亦設攤宣導移民法規,特別提醒移工注意「逾期居留」問題,違者將面臨1萬至5萬元罰鍰。活動結合路跑、文化表演及法令宣導,旨在促進移工交流、推廣法治觀念,並提升對人口販運的防制意識,打造友善在臺
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基隆市服務站於農曆新年期間,邀請約20位來自大陸、菲律賓及印尼的新住民、家屬及移工,共同體驗印尼傳統料理「椰奶蔬菜湯」(Sayur Lodeh),象徵文化融合與社區團結。活動中,印尼籍新住民陳雅頓分享其來台適應歷程及示範料理製作,並強調此湯品為印尼過年祈福儀式中的「避邪聖湯」。此外
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臺北市服務站於2026年4月15日前往聖多福天主堂,針對約400名菲律賓移工進行反詐騙宣導。活動重點包括: | 宣導重點 | 內容說明 | | :--- | :--- | | 詐騙防範 | 提醒勿借出個人SIM卡、居留證及銀行帳戶,避免淪為詐騙幫兇 | | 法律責任 | 強調個資
行政院會於115年4月9日通過「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旨在健全就業服務體制、落實國際公約,並確保勞工持有證明文件之自主權,以強化勞動權益保障,後續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本公告為推廣外籍家庭幫傭新制,發布日期為2026年4月14日。原文未提供具體新制內容細節,僅作為政策推廣公告。
為便利移工臨時出國及返國需求,移民署開放持無多次重入國許可居留證的移工,若因緊急狀況需臨時出國,可透過線上系統申請單次重入國許可證。申請時需檢附訂位紀錄或機票。此措施自即日起實施。
勞動部發布修正令,調整外國人(移工)轉換雇主或工作之程序準則,主要涉及第7條條文修正及第13條附表1之內容更新,規範外籍移工在台轉換工作之相關行政流程與規定。
勞動部發布修正「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之部分申請書表,該修正案自民國115年(2026年)4月13日起正式生效,相關雇主與外籍移工聘僱作業應依新版書表辦理。
勞動部修正外國人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之相關申請書表,該修正案自民國115年(2026年)4月13日起正式生效。
勞動部發布修正「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部分條文,主要針對外國人來台從事製造業、營造業、海洋漁撈及看護工作等相關資格與審查規範進行調整。
勞動部發布修正「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之工作應繳納就業安定費數額表」,調整雇主聘僱外籍移工所需繳納之就業安定費標準,自115年4月13日起正式生效。